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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九届律协31个业务研究委员会组建成立

作者:业务部   日期:2011-06-15    阅读:4,177次
 

业务研究委员会(下简称“研究会”)作为提升上海律师行业整体执业水平的机构,其丰富多彩的活动一直是上海律协工作的亮点之一。根据“委员任期和本届理事会任期相同”的规定,换届后,九届律协业务研究会的换届组建工作随即启动。组建工作遵循《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和《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一、广泛通知,积极动员

九届律协业务研究会机构设置仍延续八届的31个。委员报名面向全市律师。采取东方律师网站发布通知和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全体律师。报名时间从413日至54日,超过2周。尽量做到充分告知和动员。

截止报名结束,律协业务部共收到报名材料1715份。根据研究会工作规则,业务部初审后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律师名单,提交分管会长并报会长会议审议,确定最终的委员名单。

二、委员投票,民主选举

根据《工作规则》,研究会主任由符合条件的委员自荐,并经推选或竞选方式产生,报会长会议审议批准。九届四次会长会议决定充分尊重民主:1、对11个仅1名律师自荐担任主任的研究会,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直接任命为主任;2、另20个有多名律师自荐担任主任的研究会,确定每个研究会不超过4名候选人,召集委员民主投票,得票多者当选为主任人选。

    526日至62日,20个研究会先后在分管会长召集下,组织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各自主任人选。

三、会长会议,统筹审议

此次委员报名和主任自荐均较为踊跃。有13个研究会报名人数超过50人,其中人数最多的研究会报名人数达到140余人。但根据《工作规则》,委员规模一般在20-50人左右。会长会议经研究,为兼顾律师报名积极性和便于工作开展,在筛选名单时,除参看专业特长材料,基本遵循以下原则:

1、一名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个研究会委员;210%的原则(即同一家所在一个研究会担任委员人数不得超过委员总数10%);3、考虑各区县平衡、老中青委员结合; 4、对报名人数较少以及有关公益性质的研究会,条件适当放宽;5、对报名人数特别多的研究会,人数适当增加。

523日,九届四次会长会议审议并确定31个研究会的委员人数是1207人。

68日,九届五次会长会议审议并确定31个研究会正副主任人选共计110人。

四、监事会议,全程监督

研究会的工作业绩直接反映上海律师的业务研究水平,受到全市近一万三千名律师和业外的广泛关注。此次研究会一千多名委员、主任的全部更替选任,涉及面广量大,为此,九届监事会成立以来的第一项工作即为监督律协各研究会的组建工作。从委员产生,到主任选举,监事会均全程予以重点监督。期间,应监事会要求,律协业务部还就工作进展向监事会作专题汇报,以确保程序规范,安排合理,产生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热心服务的业务骨干来领导好新一任的研究会工作。

附件:九届理事会各业务研究委员会正副主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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