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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上海律协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特别启事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4-04-21    阅读:2,707次
为提高上海律师承办刑事案件的积极性,弘扬刑事辩护对公民基本人权的保障价值。经上海律协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报上海律协批准,决定在全体上海律师中征集无罪判决的案例,组织专家评选奖励,并择优编辑出版。 一、征集范围为2000年以来上海律师在全国各地法院承办的获无罪判决的案例(为照顾部分具有典型性的案例及特别重大的案件,无罪判决包括指控数罪中有一个或几个被判无罪,以及开庭后由公诉机关主动撤诉的案件)。 二、参加征集者应提供《起诉书》、《辩护词》及《判决书》(检察院撤诉的除外),并应附案件的简要说明、承办律师的介绍及联系方式。 三、此次征集时间自2004年5月1日――7月31日止。 四、材料寄至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张培鸿收 地址:上海市欧阳路568号1407室 邮编:200081 电话:56711718转 备注:对于参加征集的材料,评选者有编辑权(包括增删部分内容、修改标题等),如不同意,请在材料中注明。 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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