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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报名参加“律师公司法务研修班”的通知

作者:业务部   日期:2014-11-26    阅读:4,497次

各位律师:

根据司法部政治部通知,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律师培训工作,推动律师业健康发展,提高我国广大律师执业水平,国家律师学院将举办律师公司法务研修班。现面向上海律师公开报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思想政治素质好、执业能力强、模范遵守职业道德,担任公司法律顾问或有志于从事公司法务的上海市执业律师3人。

二、时间、地点

时间:124日~9日,123日报到;

地点:国家律师学院(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三、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企业法律顾问发展趋势;企业合同管理;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及法律解决方案;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与实务;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决策、经营法律风险防控;国际贸易与海外投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企业海外上市的法律风险预防;企业环保风险防范;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等。

四、师资安排

王俊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别  涛: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叶小忠: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王  静: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

姜俊禄: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社会法学会副会长

杨旭日:强国知识产权研究院创始人、原北大方正知识产权总监

周立涛:中煤集团总法律顾问

刘新权:武钢集团总法律顾问

  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五、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

1、培训班由司法部政治部批准、国家律师学院举办。

2、培训班采取专家授课与研讨交流相结合。参加培训律师需根据培训主题,提前准备好交流发言的相关材料。结业时提交1篇于培训主题相关的论文或研究报告,培训结束经全面考核合格后,分别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统一制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和国家律师学院结业证书。

3、参加培训人员应携带正装一套。

六、有意报名参加“律师公司法务研修班”的上海律师,请于1127前:

1、详细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1寸蓝色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并电邮至2963421447@qq.com(上海律协业务部),电邮标题标注“报名参加律师公司法务研修班”。

2、参加培训律师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名额有限,报名从速。协会将在报名期限内根据报名先后顺序选择最多3名符合条件的律师参加本次培训。业务部将电话通知入选律师。

上海律协业务部联系人:翁熔     电话:64030000-112

特此通知。

附件:

1律师公司法务研修班报名回执.doc

2、国家律师学院交通路线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141126

国家律师学院交通路线

乘坐飞机:机场不设接待站。北京首都机场航班到达后乘地铁到北京西站转乘高铁、动车至保定东站下车。石家庄正定机场航班到达后在机场高铁站乘高铁、动车至保定东站下车。

也可乘机场巴士直达保定。

鉴于京港澳高速京石段封路,乘坐机场巴士需较长时间,建议尽量乘坐高铁或动车。

乘坐高铁及动车:在保定东站下,学院设接待站。

乘坐特快或快速列车:在保定站下,学院设接待站。

乘坐汽车或自驾车:由于京港澳高速京石段封路,须提前规划好路线,选择京昆、保沧高速等,进市区后至七一中路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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