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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召开“首届华东律师论坛”的征稿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3-06-04    阅读:6,522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在山东召开的华东地区律师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的会议纪要转发如下。原华东地区律师实务经验交流会更名为“华东律师论坛”,本届论坛的主题为“律师业的经营管理与发展战略”和“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律师业的发展”。其他理论研讨的议题为刑事、民商事实务研讨和其他方面律师管理类问题研讨。 请本市律师就以上内容积极撰文,踊跃投稿。市律协将择优选派论文作者代表上海律师参加论坛。稿件请于8月15日前寄市律协业务部。 联系人:陈东 庄燕 联系电话/传真:64645840 54241993-8507 / 8567 联系地址:中山西路1538号 邮编:200235 E-mail:chdong@lawyers.org.cn Zhuangy@lawyers.org.cn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03年6月4日 华东地区律师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纪要 华东六省一市律师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于2003年4月8日在山东省威海市举行,上海市律师协会秘书长万恩标、副秘书长刘小禾,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秦小平、业务部主任谢峰,安徽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倪永生、业务部汪静,江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秘书长魏伟、福建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肖仁辉、江苏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马鹏程,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程辉、副会长兼秘书长于荣双、副秘书长陈国华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议题是研究将华东地区律师实务经验交流会更名为“华东律师论坛”,并研究确定论坛主题、规则、会徽、会旗以及首届“华东律师论坛”举办地点、时间、会议议程、论文题目等。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华东地区律师实务经验交流会创办19年来,在华东六省一市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的积极参与下,取得了很大成功,在促进华东地区律师理论水平的提高,加强区域间律师业务交流、合作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适应律师业发展和律师理论研讨不断创新的要求,应对过去的会议内容、形式等方面进行改革。经多方征求意见,会议一致同意从2003年起,将华东地区律师实务经验交流会更改为“华东律师论坛”,以充分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促进华东地区律师理论研讨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扩大华东地区律师业在国内外的影响。 二、会议确定了“华东律师论坛”指导思想、主题和规则。论坛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为指针,以律师界、法学界关心的律师业发展战略性问题为重点,开展广泛深入的理论探讨和交流,以促进华东地区律师界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华东律师业的更大发展。更改为论坛后,力求主题更加鲜明,形式更加多样,思想更加开放,气氛更加热烈。 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论坛的主题是在“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这个大的框架下,针对广大律师关心的律师业发展、管理中带有前瞻性、导向性的课题进行研讨。每届论坛可确定一至两个主题,邀请法学界、经济界、科技界等专家学者演讲,每个省(市)也将就此主题推选一名律师进行大会演讲。同时对以往经验交流会实务研讨的传统继续保留,对律师实务,特别是律师新型业务进行理论研讨。 会议确定的论坛规则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论坛由六省一市律师协会轮流主办,于每年九月中下旬举行,会期原则二天。 2、论坛组委会由每个省(市)律师协会指派一名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论坛轮值省(市)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为组委会主任。组委会决定论坛的重大事项、解决争议、协调关系及其他应由组委会决定的事宜。 3、论坛具体举办地点由轮值省(市)律师协会根据其他省(市)律师协会的要求和建议,结合本省(市)情况确定。 4、每年五月一日前由论坛轮值省(市)律师协会举行华东六省一市律师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商定论坛主题、议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事项。 5、论坛参加人员为各省(市)律师协会领导、律管干部,论文作者、律师,每个省(市)论文作者不超过12人,其他自愿参加者不限制人数。同时,邀请司法部、全国律协领导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人士参加。为扩大论坛在全国的影响,轮值省(市)律师协会可通过在《中国律师》上发布公告等形式,广泛邀请境内外协作单位、友好单位律师界人士作为特邀代表参加论坛。承办单位也可联系律师事务所、企业作为协办单位。 6、论坛优秀论文评选标准为:(1)理论联系实际,对律师实务具有指导意义;(2)理论上具有创新,对开拓律师新型业务具有指导意义;(3)对律师管理、律师发展战略具有指导意义;(4)论文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论证翔实。 7、论坛优秀论文评选程序为:(1)优秀论文评选采取推荐和评选相结合方式进行;(2)各省(市)律协分别推荐一篇论文直接获奖;(3)根据参加论坛的论文确定分会场进行论文研究交流,按照一定比例由分会场评选优秀论文,评选方式由组委会确定。已被省(市)律协推荐的论文,不再参加分会场评选。全部优秀论文数量大约在15篇左右。(4)只有论文作者拥有推荐论文投票权。(5)未尽事宜由论坛组委会决定。 8、优秀论文作者发言规则为:(1)使用普通话;(2)发言时不要宣读论文,只介绍论文主要内容观点;(3)每人发言时间10分钟,与代表交流时间10分钟。 三、会议研究确定了“华东律师论坛”会徽、会旗式样,委托上海市律师协会对会徽做进一步修改并制作“华东律师论坛”会旗。 四、会议讨论研究了首届“华东律师论坛”会议议程。本着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确定如下会议议程: 第一天:全天报到,召开组委会会议暨论坛预备会议,由轮值省(市)律师协会通报筹备情况,研究确定论坛重大事项。 第二天:上午:1、开幕式。2、展示会旗,并进行说明,以后每届在会议相关材料中刊登会旗图案,并进行说明。3、邀请1―2名专家学者演讲。下午:各省(市)确定一名律师就本届论坛主题发表演讲。 第三天:上午:按专业分会场交流。下午: 1、分会场继续交流并评选出优秀论文。2、闭幕式(最后半小时):宣布获奖论文名单并为获奖作者颁奖、交接会旗、下届承办单位简短表态。晚上:联欢晚会。 第四天:参观考察。 五、会议确定首届华东律师论坛的主题是“律师业的经营管理与发展战略”和“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律师业的发展”。其他理论研讨的议题为刑事、民商事实务研讨和其他方面律师管理类问题研讨。 山东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200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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