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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2020年“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代运营投标邀请书

作者:宣传部   日期:2019-10-10    阅读:7,398次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的质量,上海市律师协会(下称“上海律协”)决定启动2020年度“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代运营团队招标项目。现对本次招标项目说明如下:

一、关于“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

“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于201481日正式上线,主要功能为服务律师会员、传递业内资讯、传播行业文化、发布权威声音等。采取工作日推送的工作模式,至今近2000个工作日从未间断推送发文,关注人数已达9万多人。

“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在2017年上海法治传播新媒体联盟中的法制传播指数PDI585.78,名列委办局类第三;2018年,“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荣获全国律协颁发的“2018年度律师宣传好新闻”优秀公号奖,是上海律协行业宣传的重要平台之一。

二、招标服务内容

1、代运营方应全面介入“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2020年全年的采编和排版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撰稿、组稿、编辑、校对、编者按、美编等工作,保证每个工作日的常规推送以及重大节日、休息日的特殊推送;

2、代运营方须每周为微信公众号提供不少于3篇与上海律师相关的原创文章(新闻报道及转载文章除外),每个工作日1篇高质量转载文章;同时,制作微信公众号文章模版并定期更新;

3、每月完成2次上海律协业务研讨、咖吧等活动的视频录制和制作工作,根据上海律协要求每月提供4条短视频剪辑服务;

4、参加上海律协组织的每月微信选题策划会,每季度举办一次微信公众号线下活动,维系“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原创作者联盟;

5、其他与以上事项相关的必要工作。

三、应标条件

1、坚持遵循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坚持弘扬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的职业属性,能积极倡导律师行业自律向上的行业风尚,坚持正面宣传;

2、投标方含个人团队,如果中标要以公司名义来签署合同;

3、投标方的主要负责人员应在报纸、杂志及新媒体领域有累计三年以上的经验,并且熟悉政法工作;

4、投标方应保证为“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配备专职团队,团队应不少于三名专业人员,包括记者、编辑及美编等;

5、投标方需深入各区基层,深度报道区律师活动,避免相关报道流于形式。应帮助上海律协建立、培训自己的通讯员队伍;

6、投标方不得对外公开宣传其承制“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事务,不得借机宣传自己的组织品牌并对外收取费用。外派采访记者都以“‘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记者”的名义开展工作;

7、代运营方为“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采写的文章著作权归上海律协所有,且上海律协作为第一发布人。未经上海律协书面同意,不得在其他平台上使用。

四、投标要求 

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方应结合实际情况,提供服务费用报价(含税价)依据,并注明具体明细构成。服务费用采用月结方式;

3、投标方应提供服务到位时限(单位:天);

4、投标方应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现有团队人员的介绍,专业人员需保证具有相关资质,且必须服从招标方的工作安排;

5、投标方派出的服务人员必须是和投标方签定有劳动合同的员工,投标方应能随时提供参加招标方服务的人员的劳动合同给招标方审核;

6、投标方与招标方签订本协议后,不得与第三方签订服务转包协议,若违反协议发生的任何后果及责任均由投标方承担,如发现与第三方签订服务转包协议,招标方有权做出终止合同。

五、投标文件包括

1、应答书,内容应该包括“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改版计划的内容,并逐条答复上述投标要求内容。一式七份打印并由投标方加盖公司章、并进行密封和标记;

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公司及相关人员简介)及相关书面资质;

3、报价书,列明开支明细,包括合同超出部分的采写费用价目明细(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单位为:元)。

六、其他事项

投标截止时间:20191025日(周五)1600前。请将应答书原件一式七份,于20191025日(周五)1600前送达上海律协宣传部。 

地址:徐汇区肇嘉浜路78933楼上海市律师协会宣传部。邮政编码:200032,收件人:曹频、王希,电话:64030000-108/160

应答书电子版,请同时发送到市律协宣传部邮箱。

邮箱地址:sbaxuanchuanbu@163.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1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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