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2011年5月,中央统战部、司法部共同组建“同心•律师服务团”,组织律师为中西部47个无律师县以对口帮扶形式提供法律帮助。两年来,“同心•律师服务团”通过为当地政府、企业和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为促进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根据全国律协《关于进一步深化“同心•律师服务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律发通【2013】29号)要求,现面向上海律师征集“同心•律师服务团”成员,并由上海市律师协会根据全国律协要求推荐合适人选。
一、报名要求:
1. 本市律师;
2. 担任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优先考虑。
二、工作内容:
以对口帮扶形式为当地政府、企业和群众提供法律帮助。根据对方需要,必要时前往当地交流并提供法律帮助,树立律师行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三、报名方式:
填写《各省(区、市)“同心•律师服务团”律师推荐表》(见附件,请正反面打印)并于2013年6月18日前邮寄或送交至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部,注明“同心•律师服务团报名”字样。
地 址: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
邮 编:200032
联 系 人:潘瑜
联系电话:64030000*140
电子邮箱:panyu@lawyers.org.cn
附件: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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