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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持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上海律师执业人员办理实习证的通知

作者:会员部   日期:2020-04-13    阅读:16,471次

       根据司法部工作通知和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市司法局将于2020年4月13日至5月11日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详情参见《上海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如需在本市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请登录“东方律师网—办事大厅—实习人员管理”查询办理流程。(http://guide.lawyers.org.cn/catalog/traineelawyer)。


       书面申请材料按照流程要求送达市律协会员部。如暂无法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可在领取资格证后一个月内将复印件以快递或传真的形式送达会员部,其他申请材料根据要求先行送达。


       书面材料相关要求及内容请参照:http://guide.lawyers.org.cn/catalog/6e8878d46c294dfe990f3193ff5fe904


       发证时间为:申请实习人员递交材料后,经市律协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实习人员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领取通知在东方律师网—办事大厅—实习人员—通知公告栏内公布。


收件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33楼


收件人: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部


电话:64030000-165


传真:64950977


邮编:200032


咨询电子邮箱:jianglili@lawyer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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