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考核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化 >> 上海律师 >> 2018 >> 2018年第06期
《上海律师》编委会

主 管:上海市司法局
主 办:上海市律师协会
编 辑:《上海律师》编辑部
编辑委员会主任:季   诺
副  主  任: 张鹏峰 朱林海
       陈 峰 邹甫文
潘书鸿
       林东品 杨 波
曹志龙
       徐培龙 陈   东

编  委   会: 李   强
卫   新
       马   朗 周知明
谭   芳
       汪智豪 连晏杰 田庭峰
       葛   蔓 袁肖铭
翁冠星
       闫   艳 洪   流 徐巧月
       叶   萍 葛珊南
杨颖琦
       顾跃进 马永健 黄培明
       应朝阳 王凌俊
严   嫣
       周   忆 施克强 方正宇
       叶   芳 屠   磊

邓海虹

       岳雪飞

主       编: 曹志龙  
副  主  编: 周   波 潘   瑜
  曹   频  
责任编辑:

王凤梅

 
摄影记者: 曹申星  
美术编辑:

高春光

 
编       务: 许 倩  
编辑部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 789 号均瑶国际广场 33 楼

电 话:021-64030000

传 真:021-64185837

投稿邮箱:

E-mail:tougao@lawyers.org.cn

网上投稿系统:

http://www.lawyers.org.cn/wangzhantougao

上海市律师协会网址(东方律师网)

www.lawyers.org.cn

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本刊所用图片如未署名的,请作者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我们组建了嘉定最早的律师队伍刘家俊、黄承富律师访谈摘要

2018年第06期    作者:采访人:李海歌 刘小禾    阅读 14,644 次

访谈时间:201739

受访人:刘家俊 黄承富

采访人:李海歌 刘小禾

 

采访人:刘主任、黄局长,好久不见!今天非常开心在刘主任的家里欢聚一堂,距我们上次见面可能有十多年时间啦。两位都是嘉定律师业的元老,当年王文正会长带领我们市律协全体工作人员到嘉定参观您二位的嘉定法律顾问处让我们至今记忆犹新。现在上海市律师协会做口述历史这个专题,讲到上海的律师、上海郊区的律师,我们就想到刘主任、黄局长两位当年的好搭档,今天就请来共同回忆一下嘉定所成立初期的情况,以及两位工作的经历。

 

刘家俊、黄承富:是啊,我们刚才还说起那年市律协的工作人员都到我们嘉定来了,好像在这里住了一晚上,印象特别深。

 

刘家俊:上世纪80年代初,我们区县的律师工作,要数上海县法律顾问处起步最早,距离市区也比较近,发展得比较好。而我们嘉定律师起步也是比较早的,当时是先有法律顾问处,之后才有司法科。我当时在汽车齿轮厂当工会干事,被抽调到司法系统。19808月,我到四川南路一个托儿所楼上的市律协临时办公室去报到,记得已有李树棠、卓启民、鲍荣妹等同志在市律协工作了,后来姚立强、李国机、郑学诚、郑耐丽等陆续调来了。

我因住在嘉定,到市区来回不方便,遂回到嘉定配合法院组建法律顾问处。我们在法院底楼的一个办公室起步,桌椅是法院替我们买的,我们的账户、工资都归他们管。

后来有了一套中套的房子,在城中路和塔城路的交叉口。当时律师事业初建阶段,很需要人才,之后黄承富和马兆庆等陆续调来。黄承富是文化系统三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的联合支部书记,又是文化馆党组的成员,对嘉定是比较熟悉的,调过来以后着重物色工作人员,理顺对外关系,开展业务调研等。他是法律顾问处最早的负责人。马兆庆是读法律的,华东政法学院59届,比我高一届。我俩老家都是安徽的,黄承富老家是在宝山。嘉定从1980年开始开展律师业务,1981年正式挂牌对外办公。

我们事务所属于基层的所,一般都是比较小的案子,大案、特殊性的案子不多。我们从初创时期开始搞律师工作,对律师工作怀有感情,很想为法制建设做点事情。新的法律不熟悉,律师业务不熟练,所以我们当时很注意业务学习,大家都觉得自己知识不够,时间不够。白天工作忙,我们利用中午吃饭休息时间抢着看卷宗,来不及就连着晚上看案卷,相当地艰苦。大家没有从奖金报酬方面多考虑,都觉得应该这样做,这是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

遇到比较大的案子我们都要经过事务所集体讨论,或到位于中山南二路零三招待所的市律协求教,与市律协研究组的庄广泽、虞克琏、熊耀武等人都比较熟。

为配合《刑事诉讼法》的实施,法庭上不能只有公诉人,而没有辩护人,尤其是严打期间案件审理都要有法官、公诉人、律师三足鼎立。那时我主要工作就是配合形势需要,办理法院指定的刑事案件。一段时间里,法院刑一庭周庭长为审判长,公诉人是王副检察长,辩护人是我,我们这3个人一起办理了几十个案子。总的来说,相互配合得比较好。

马兆庆律师是以办理刑事案件为主的,碰到问题他经常与市律协相关人员联系与请教。那个时期刑事案子多,但是非常重大的诸如杀人的案子没有,不在我县管辖范围内,好像无期徒刑是有的,但大部分是10年、8年的。虽然办案不可能没有偏差,但我们可以自信且有把握地讲,我们工作从来不马马虎虎,经我们手的案件肯定没有冤案、假案。

市律协的郊县律师工作研究会对密切律师事务所之间关系、郊县律师交流工作起了很大的作用,牵头的是姚增荣、唐公民,一季度一次,在各个郊县轮流举行,大家交流情况,增进了解。我们很注重这方面的交流,逢会都积极参加。

 

黄承富:我是1984年从法律顾问处调到县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虽然搞行政管理工作不做专职律师了,但在那个特殊阶段,县里律师比较少,还是一直办案,基本上那么多年没有离开过律师业务,也参加有关的律师业务培训。我调去司法局后,律师事务所就是刘家俊担任主任了。之后,嘉定律师事务所改名为正大律师事务所,正大所又分出了一个大众所,朱文荣、马兆庆、周新元分别担任过负责人。我1993年因病动了大手术,后恢复得比较好, 1997年退休以后,就又回正大律师事务所当专职律师,直至前年为止。

我们嘉定律师严打的时候刑事案子多,之后其他的案子如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也办得很多。我主要是担任法律顾问,担任了建设局、嘉宝公司等单位多年的法律顾问。承办的经济案件中比较典型且有全国影响的就是领带官司案件。原告是嘉定桃浦绿杨领带厂(厂长是三八红旗手孙红娟),被告是全国非常著名的浙江海盐衬衫厂(厂长是民营企业家步鑫生,他以打破铁饭碗,不搞统一的工资出名)。双方都是名人,原来两个人关系很好,后来步鑫生那边拿了为衬衫配套的领带却久不付钱,遂起纠纷。这起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件的有关情况报刊上多有报道。当时我已经是县司法局负责人了,一五普法在桃浦搞试点,我同时担任了绿杨领带厂的法律顾问,于是这个案子就由我代理。期间跟法官、市律协专门讨论过办案中遇到的问题。该案一审、二审到申请执行,前后打了两年多时间。一审判决,我们胜诉,以后的二审到执行双方和解,对方钱付不出,最后,以一辆进口的面包车和一辆卡车抵债结案。

 

刘家俊:我担任了三届政协委员,当了四五年的主任,党支部成立后,我是支部书记兼主任。这里还有一段小插曲:为了事务所管理上的一些做法,因与有关领导的意见发生了一些分歧,我索性写了辞职报告,之后事务所里的行政党务工作与律师业务就由朱文荣副书记、周新元副主任分管。后来当时的嘉定司法局局长不同意我辞职,让我还是要当好主任。我在正大所当律师一直做到70岁。虽然我持的是干部退休证,最终却是属于事业编制,但我也不愿意为了一年几百块钱去争个明白。

在培养律师接班人方面,首先,律师这个职业群体起点比较好,过去我们和检察机关一比,从文化水平来讲起码高半截。其次,我们很注意业务培训,遇到案件我们经常互相学习,无罪辩护或其他比较重大的案件我们都要集体讨论,以案代训,在律师实务研究中带教青年律师。我们还对乡镇一级的法律服务所进行指导。他们虽然不是我们编制内的,但法律服务需求面广、量大,基层老百姓很需要,而律师不一定涵盖得了,而乡法所类似于我们的下伸店,因此我们对指导带教工作很重视。有一年律师统考,我们送考,当好后勤服务,经我们指导培训的乡法所人员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的起码有十几个人。考出人员的律师关系就挂在我们所,有些业务如受聘担任法律顾问就两家合起来做,乡法所自己也可以单独办些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他们基本上不搞。那一段时间里,培养出了一批律师,农村里叫赤脚律师

我儿子现在也在嘉定当律师,他们几个年轻人自己创办了合伙所。

 

采访人: 我们今天见到多年不见的均年逾八旬的刘主任和黄局长,两位还是那么精神。刘老师说话还是那样的中气十足,居住的环境非常漂亮。黄局长从当专职律师开始,然后做局长分管律师,同时兼职做律师业务,再后来战胜病魔,回归专职律师。这种经历非常独特,是其他时期、其他地方、其他人都无法复制的。

上世纪80年代初至今,嘉定的律师在我们上海整个律师业的发展中属于起步早、成绩多。除了两位之外,还有马兆庆律师我们也是印象比较深的,他曾经担任过市律协刑事辩护业务研究会的副主任,市律协曾假座嘉定法院专门召开了马兆庆律师刑事辩护业务研讨会。在我们的记忆中,市律协专门为一位律师召开此类业务研讨会,仅此一回!现在嘉定律师业发展快、律所多,是与堪称元老的两位老师早年辛苦创业打下的好基础分不开的。

刚才两位都提到,市律协一向很关心律师,以前曾经参加过市律协组织的到湖南张家界、绍兴、福州、无锡鼋头渚、马山等处的交流、休养活动,印象十分深刻。现在依然经常想到老律师,每年都搞一些活动,除了重阳节聚会外,还有小组活动,老律师都很感动的,希望市律协能继续把活动办下去。我们一定将两位对市律协的评价带回去,请秘书处转达给会长。正因为市律协对老前辈特别尊重,我们也是借了这个题目来拜访你们,畅谈当年。今天看到两位晚年生活安定幸福,儿女孝顺,我们甚感欣慰。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