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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上海律师合唱团招生通知

日期:2013-03-01    阅读:5,772次

        合唱是追求美的艺术,美是人类精神世界永恒的追求,合唱是一个让心灵净化充满诗意的精神家园。上海律师合唱团在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的关心支持下,在合唱团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多年来,在全市性重大演出中完美彰显上海律师的风采,得到了社会广泛的赞誉。为进一步增强本合唱团实力,建造合唱人才高地,出色完成今后更多的演出任务,经合唱团团委研究,现公开招收合唱团员,名额不限。敬请踊跃报名参加。我们热忱期待您的加盟!

        一、招生范围:年龄60周岁以下的本市律师或已取得律师资格的律师助理及各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律协、各级司法局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招生条件:身体健康,有基本的乐理知识,热爱合唱艺术,能坚持参加常年排练、演出的合唱爱好者,经面试后录取。在音乐方面有专长或参加其他合唱团满3年者优先。

        三、团费:合唱团費每人300元/年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20日。

        五、报名方式:

        1、 填写合唱团招生登记表发送至专用电子邮箱:m77848@126.com

        2、招生组电话通知报名者面试。

        3、面试内容:自选中国歌曲一首。

   

        招生组联系人 缪惟茂 ,联系电话 13818277848

  

上海律师合唱团

 2013.03.01

1律师合唱团招生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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