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关于举办涉外仲裁法律业务讲座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2-02-27 阅读:3,455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建设兵团律师协会,总政司法局: 仲裁是涉外经贸关系中的当事人十分普遍选择的一种争端解决方式。相对诉讼而言,主要具有以下优点:第一,能够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第二,当事人能够选择更加权威的专家断案,更加有说服力;第三,仲裁更具有保密性,有利于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的保护;第四,解决纠纷的速度快、花费少。第五,涉外仲裁比法院判决的执行更具有广泛性。就国际商事仲裁而言,仲裁裁决的执行比法院判决的执行要容易得多。基于以上优点,仲裁在现代经济活动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仲裁是律师主要业务之一。我国于去年11月正式加入了WTO,我国经济更加融入到经济全球化之中。涉外经贸关系会更加迅猛发展。交易的增多,不可避免地面临着纠纷的同比增长,仲裁案件的大量增加。由于仲裁所具有的效益原则、公平合理性原则和意思自治原则三大社会价值取向。未来仲裁将超过诉讼成为解决经济纠纷的最佳方式。今后在仲裁领域,律师也将有更多、更大的发展空间。 为帮助广大律师和其他有关人士进一步提高仲裁理论和实际水平,帮助律师开拓仲裁业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合作举办“涉外仲裁法律业务讲座”。 讲座内容涉及仲裁理论及实务,律师与仲裁等。为确保此次讲座的质量,讲座将邀请国内从事涉外经济仲裁业务的顶级专家担任主讲。专家包括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唐厚志、副主任王生长、中国海事仲裁委副主任康明、贸仲专家费宗讳等,全国律协前会长任继圣将其从事仲裁业务的多年经验总结出来并对律师提出建议。 讲座内容: 1.仲裁导论; 2.仲裁协议的理论与实务; 3.仲裁文书的起草,仲裁程序与审理 ; 4.调解; 5.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6.律师在代理合资企业案件时应注意的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 7.律师在代理货物买卖案件时应注意的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 8.律师如何从事仲裁业务; 9.域名争议的解决; 10.根据情况,讲座可能安排一些选修课程。 时间安排: 2002年4月4日(周四)09:00-20:00 报到注册 (报到地点在北京中苑宾馆大厅) 2002年4月5日(周五) 08:30-17:30 授课 2002年4月6日(周六) 09:00-17:30 授课 2002年4月7日(周日) 09:00-17:30 授课 2002年4月8日(周一) 09:00-17:30 授课 讲座地点:北京中苑宾馆(西直门外高粱桥斜街18号) 可乘地铁至西直门站下车乘16路、16路支线、运通103路、105路、601路到北方交通大学下车。 讲座费用: 全国律协会员(报到注册时以律师执照为准)1000元,非全国律协会员1500元。以上费用含资料费及四天午餐费。 会议期间晚餐自理,住宿由会务组代为预定,费用自理(145元/人/床/含早餐,271元/标准间/天/含一人早餐)。如需住宿请在报名表上注明并尽早通知。 本次讲座将发给40课时的培训结业证,欢迎广大律师及相关人士报名参加。请务必于2002年3月20日前将报名表传真、发电子邮件或寄至全国律协培训部。
涉外仲裁法律业务讲座报名表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501A室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单位:全国律协培训部 联系电话:(010)84020218 联系传真:(010)64056110 E--MAIL:acla@sina.com、acl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