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在律师中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丰富上海律师行业的文化与娱乐活动,加强律所与律所之间、律师与律师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培养律师团队合作、积极向上的精神。现定于2011年8月28日(星期日)在卢湾体育馆(肇嘉浜路128号),举行2011年(第四届)“联合•体彩”杯上海市律师羽毛球邀请赛,邀请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参加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协办单位:
本次邀请赛由上海市体育局群体处、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主办;由卢湾区体育局、卢湾区司法局、卢湾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协办。
二、参赛对象:
1、具有本市执业证的执业律师(参赛时请带好律师证);
2、持有本市律师事务所实习证的实习律师(参赛时带好实习证);
3、本市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工作人员(参赛时带好所在律师事务所书面证明和身份证)。
本次邀请赛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不得请外援,如有不符上述参赛条件的人员参赛,经比赛组委会核实无误后,比赛不计成绩。
三、比赛项目:
本次邀请赛分为单项赛和团体赛。
单项赛:设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混合双打四个项目(可以兼项)。
团体赛:有四支队伍参赛,分别为上海文广传媒代表队、工商银行卢湾支行代表队、上海公证协会代表队和上海市律师协会代表队。团体赛分设三个项目,为男子单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比赛采用小组单循环的方式,每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兼项。参加团体赛的律师代表队选手可以参加单项赛。男子双打和混合双打允许自由组合。团体赛的参赛队员由比赛组委员决定。
四、比赛规则
1、比赛采取国家体育总局最近审定的《羽毛球比赛规则》。
2、比赛采用21分制(直接得分)一局定胜负,11分后交换场地。
3、比赛到20:20时采用不加分,先到21分者为胜者。
4、团体赛采取三局二胜制,每队须打满三场,按小组胜负场次决定前三名。
5、参加团体比赛,各队出场名单必须在比赛前15分钟前交裁判组。
6、参加单项比赛的队员须提前15分钟到比赛组委会报到。
7、参加团体、单项比赛的队员如在比赛开始后仍未到球场的(迟到10分钟),视为弃权。
8、单项比赛种子安排,由比赛组委会参照前几届参赛队员比赛成绩设定。
9、在比赛中,若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由比赛裁判组协调或报比赛组委会裁决,任何参赛队员必须服从。
五、奖项设置:
1、单项赛设冠军、亚军、季军各一名;团体赛设冠军、亚军各一名、季军两名。
2、比赛组委会将对获得本次团体和单项比赛前三名的代表队和队员颁发奖杯、奖牌、奖金。
六、比赛时间
(一)单项赛
单项赛报到时间:上午8:15
单项赛比赛时间:上午9:00至14:30
(二)团体赛
团体赛报到时间:下午14:00
团体赛比赛时间:下午14:30至16:30
七、比赛地点:卢湾体育馆(肇嘉浜路128号)
八、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8月10日下午5:00。
九、报名方式:
请各律所统一报名,选派一名领队,并填写《2011“联合•体彩”杯上海市律师羽毛球邀请赛报名表》后,通过下列方式报送至卢湾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电子邮件:lwqlgw@163.com
传真:31357078 张力文收
联系人:卢湾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张力文
联系电话:31357077-114
十、注意事项:
1、选手自备羽毛球拍,着运动服和运动鞋;
2、选手比赛前请进行必要的准备活动;
3、午餐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解决;
4、本次比赛用球由比赛组委会提供;
5、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
6、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属比赛组委会。
2011年上海市(联合体彩杯)羽毛球比赛组委会
2011年8月1日
附: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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