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考核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化 >> 上海律师 >> 2014 >> 2014年第09期
《上海律师》编委会

主 管:上海市司法局
主 办:上海市律师协会
编 辑:《上海律师》编辑部
编辑委员会主任:季   诺
副  主  任: 张鹏峰 朱林海
       陈 峰 邹甫文
潘书鸿
       林东品 杨 波
曹志龙
       徐培龙 陈   东

编  委   会: 李   强
卫   新
       马   朗 周知明
谭   芳
       汪智豪 连晏杰 田庭峰
       葛   蔓 袁肖铭
翁冠星
       闫   艳 洪   流 徐巧月
       叶   萍 葛珊南
杨颖琦
       顾跃进 马永健 黄培明
       应朝阳 王凌俊
严   嫣
       周   忆 施克强 方正宇
       叶   芳 屠   磊

邓海虹

       岳雪飞

主       编: 曹志龙  
副  主  编: 周   波 潘   瑜
  曹   频  
责任编辑:

王凤梅

 
摄影记者: 曹申星  
美术编辑:

高春光

 
编       务: 许 倩  
编辑部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 789 号均瑶国际广场 33 楼

电 话:021-64030000

传 真:021-64185837

投稿邮箱:

E-mail:tougao@lawyers.org.cn

网上投稿系统:

http://www.lawyers.org.cn/wangzhantougao

上海市律师协会网址(东方律师网)

www.lawyers.org.cn

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本刊所用图片如未署名的,请作者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专业律师应当 “法律问题专业化, 专业问题法律化”

一个造价工程师转行成为专业律师的体会

2014年第09期    作者:张正勤    阅读 6,153 次


     从一个造价工程师转行成为律师已有9年了,从律师助理到专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从初学者到著书5本,演讲几百场的专业律师,笔者从“起点”时就以“法律问题专业化,专业问题法律化”为要求,向着专业律师方向发展,现“拐点”已隐隐可见。

        笔者认为:仅有专业经历或专业资质并不等于是专业律师,专业律师不是“专业”和“法律”分离的贴面,而应是融合的重构;不是仅仅知道专业俗称,而是将两者的逻辑脉络打通。专业律师将“法律问题专业化,专业问题法律化”的真正含义在于取专业知识之内核,用法律知识之精义,打碎揉合、重组结构、联接脉络、展现禀性。无论从专业上,还是从法律上,均能“道理得清、理讲得明、法捋得顺、话说得通”,为此,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必须同时建立崇敬法律尊重科学的理念

  只有树立对法律崇敬的理念,才能对法律充满着坚定的信心。也只有树立对科学尊重的理念,才能对专业规律予以遵循,从可能具备钻研业务的恒心、办好案子的信心、成为一专业律师的决心,真正掌握法律和专业两者内在的“魂”,并将其有机地“对接”。具体的客观事实能顺势转化成法律事实,抽象的权利义务能用精准的专业数据表达,只有这样才能“态度从容理性,方法科学适当”。

   崇敬法律、尊重科学是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从而成为一名专业律师的前提。

 

        二、必须同时建立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框架

        一幢屹立不倒的超高层建筑必须“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满足合理的设计年限”。而一个专业的律师要在业务上有所建树,则必须建立正确的知识框架体系。该知识框架应当是接近亚州第一高楼上海中心的“双桶结构”,即:由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足够的法律素养所构建的法律知识的框架,由正确的专业基础和全面的专业知识所构建的专业知识的框架。两者相互支撑,互为因果,重心重叠。

  同时建立严谨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框架体系则是做成一个专业律师在知识上的必要条件。

 

        三、必须同时具备运用法律用语和专业用词的能力

  由于各专业有其自己的学术用语,也有行业惯例形成的行话,因此,专业律师首先要听懂专业人员用行业俗语结合专业术语陈述的纠纷,看懂技术文件中的图表公式或数据所要表达的意思;其次,要能用专业人员能听懂的语言来表述自己建议和意见,并能用审判人员能听懂的法律用语来表达专业人员的诉请,在法律文书中善于将文字与图表公式有机结合。

   这样,当事人才不会将其视为“外人”,审判人员才可能认可您的专业特点,在语言上体现“法律问题专业化,专业问题法律化。”

 

   四、必须同时建立实战办案和理论研究相结合的方式

   “理论是苍白的,现实才是丰富多彩的。”当法律理论与实际状况匹配越好,其活力越便于释放。专业律师能亲身接触这些千姿百态,活灵活现的案件无疑为其提供了深入进行专业研究的机会。具体案件是进行专业研究的出发点,也是专业研究的归宿,同时也是检验专业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只有这样才可能避免教条,在工作中体会其乐无穷。

  执业律师从事的是用合法手段为当事人取得最大利益这项很实务性的工作,其中解决问题是关键,实战能力是根本。

  笔者在之前、现在和以后的专业律师生涯中都致力于用“三个结合”追求“一个目标”来要求自己。“三个结合”就是法律学与建筑学有机结合;文科逻辑表达与理科图表展示有机结合;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有机结合。“一个目标”是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