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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参加香港梁温律师事务所实习计划的报名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8-06-30    阅读:4,156次
    
 
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加强内地律师之间的合作交流,香港梁温律师事务所计划从今年9月份起,将每季度一次,轮流为上海、江苏、浙江的律师提供为期一个月的观摩实习。具体内容如下:
1、人员要求:
1)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
2)    具有两年以上的律师工作经历;
3)    对香港和内地的法律有一定的认识;
4)    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逻辑、推理能力;
5)    有良好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CET—6以上水平);
6)    能熟练操作电脑。
2、实习补助:
梁温律师事务所会给实习律师5000港币的实习津贴,但实习人员为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除外。
3、在港费用:
实习律师的差旅费以及在港期间的食宿费自理。
4、考核办法:
协会将组织专门的工作小组对报名参加该计划的律师进行考核,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欢迎符合上述要求的律师报名参加该项目,并于7月3日之前将报名表回执传真至律师协会。
联系人:上海市律师协会对外交流部席晶琼
电  话:64030000-139
传  真:6418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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