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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显实效

2017年第05期    作者:翁卫国    阅读 7,698 次


      贤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被评为2016年度“上海市十佳社会治理案例”;奉贤律师工作委员会获得上海市律师协会“2016年度律师行业贡献奖”,奉贤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全区律师开展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其主要工作亮点。奉贤区律师由于在有效深入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获得律师行业和社会的普遍认同。 


        早在2011年,奉贤区司法局就制定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制度,奉贤区律师从2011年起就在区司法局的组织安排下,在区内95个村(居)开展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试点工作。经过五年试点工作的实践,奉贤区司法局和奉贤律师工作委员会主动总结经验教训,在2016年起组织开展了第二轮“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覆盖全区所有村(居),新一轮的工作在前五年实践的基础上得到有效的深入和推进。

具体做法

一、优化工作机制,保障“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推进

      1.由街镇与律所双方选择确定结对律所及村(居)顾问律师。新一轮“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在2016年初启动时,就全面进行重新布局和优化结构,以各街镇司法所为纽带,变第一轮工作中主要由区司法局指定结对律所及村(居)顾问律师,为街镇与律所双方进行选择确定结对律所和村(居)顾问律师。这一结对机制的改变,奠定了街镇、村(居)与结对律所和顾问律师间的信任基础,加强了交流和互动,增进了相互间的友谊,有效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2.制定律师顾问工作的登记汇总制度。区司法局和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共同与街镇制定了律师顾问工作登记汇总制度,要求每位村(居)顾问律师于每月将实施的顾问工作内容进行台账登记和汇总,报各律所后向街镇司法所进行通报。顾问律师可以通过每月的工作汇总,了解和认识自己在顾问律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发现不足,主动改进。街镇也可以根据汇总情况,及时发现各村(居)对此项工作的重视、配合情况,发现不足及时指出。这一制度实施以来,不仅有效促进了顾问律师对村(居)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也有助于该项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深入,更有助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司法局、街镇总体掌握“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社会效果,为不断完善和改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提供第一手的资料。

      3.及时组织工作小结,适时改进和深入。区司法局和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要求各律所定期与结对街镇的司法所、村(居)开展工作小结会议,及时交流总结各自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总结的工作经验和有实际效果的工作方式进行推广和宣传,发现的不足要立即改进。2016年年中及下半年,区司法局和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又选择了南桥镇和金海社区二个大的街镇社区,共同召开“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邀请街镇社区主要领导、司法所、各村(居)及律所和顾问律师一起参加,充分交流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指出不足,并部署今后的工作。

二、扩大工作范围,保障“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1.克服困难,实现全区所有村(居)法律顾问的全覆盖。在第一轮95个村(居)试点工作中,了解到各村(居)包括村(居)委会、村(居)民普遍存在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故在新一轮工作中,实现了全区300多个村(居)法律顾问的全覆盖。

奉贤区地处郊区,区域广阔,且东西狭长。各律所多集中于位于奉贤西部的区府所在地的南桥镇,距奉贤东部的村(居)约40公里,单程需要一小时。奉贤全区有300多个村(居),而在奉贤域内执业的律师仅200名左右。奉贤区律师在区司法局和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的组织下,克服路途远、人手少的困难,坚持实现了区全所有村(居)法律顾问的全覆盖。选择骨干律所和律师担任边远地区村(居)的法律顾问,有的律师一人担任多个村(居)法律顾问。

      2.形式多样,丰富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在新一轮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各律所各顾问律师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作方式。

法律咨询:定期到村(居)上门接待咨询、组织和参加大型公益咨询活动;

法律讲座:根据群众需要,进行法律讲座、授课;

纠纷调解:协助村(居)和司法所进行纠纷调解、群体纠纷的提前介入和调查处理;

法律文件的修改、制定:帮助村(居)委进行村规民约的制定修改、集体企业业务合同的审查、群众民事活动中有关法律文件的起草等。

法律服务方式的丰富,既扩大了法律服务的内容,又有效促进了法律服务的效果,获得了各村(居)和群众的一致欢迎。

      3.增加律师顾问服务的专业范围,满足村(居)委和村(居)民的法律服务需求。在第一轮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中,顾问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往往多集中于家事方面,如:婚姻、继承、拆迁、民间借贷等。随着村(居)委及村(居)民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了解和其自身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增加,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要求各律所和顾问律师亦扩大法律服务的业务范围,不仅满足传统的家事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亦提供了如公司法、房地产等村(居)委和村(居)民经济活动中的法律服务,还有移民、融资等方面的新类型法律服务。

三、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村(居)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

      1.设立村(居)法律顾问指导小组,支撑法律顾问服务质量。为保障村(居)顾问律师的业务服务质量,设立了由区律工委委员及部分资深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指导小组。主要职能是:及时讨论各顾问律师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提出工作意见和指导顾问律师开展工作;主动集体介入群体性事件的处理等。

      2.以律所为责任主体,集体保证法律顾问服务质量的提升。由于每个顾问律师从事的法律业务不同、执业能力不同,以及每个顾问律师难免有时会在村(居)顾问工作和自身执业工作安排上有冲突,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要求各律所就其所内律师担任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各顾问律师如在时间安排上遇到困难、法律服务上遇到难题的,首先由各律所统一协调组织和克服,为各顾问律师的工作提供第一线保障。

工作体会

一、两个认识

认识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律师的社会责任;

认识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律师社会价值的体现。

      村(居)是社会的最基层组织,国家、社会是由每个村(居)民个体组成。“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虽然与每位律师平时的执业工作内容并无区别,但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涉及广大的群众,与社会的和谐稳定息息相关,与提高社会的普遍法律意识息息相关,与国家和党的执政基础息息相关。所以,做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是一名律师应有的社会责任。

      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是一项公益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并作出律师的职业贡献,是每一名律师体现和发挥律师价值的重要表现和载体。

二、两个坚持

坚持“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大局原则;

坚持“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法律宗旨。

      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中要实现律师的社会责任、体现律师的社会价值,要求每位律师在工作中要顺应社会总体价值的取向,要顺应区域政治经济工作的大局,要顺应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符合社会和谐的要求,要符合当地街镇经济文化发展的前进方向,要符合社会和谐、家庭和睦的要求。要做到坚持法律宗旨,帮助村(居)依法开展活动和民主自治,帮助村(居)民维护其合法权益,帮助依法解决民间纠纷,追求第三方法律专业人士的公平、正义。

        2017年奉贤区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已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和深入推进中,在已经过去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学雷锋日”、“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侨法宣传月”等活动中,更多更好地体现了村(居)法律顾问的参与和贡献。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和区司法局会同各街镇社区,已经在着手“根据各村(居)的不同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特色法律服务”工作,将会在已经取得的成绩基础上,围绕“二个认识”和“二个坚持”,提升服务能力,扩大服务内容,提高服务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奉贤区“奉贤美、奉贤强”的建设中,作出律师的社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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