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考核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化 >> 上海律师 >> 2020 >> 2020年第09期
《上海律师》编委会

主 管:上海市司法局
主 办:上海市律师协会
编 辑:《上海律师》编辑部
编辑委员会主任:季   诺
副  主  任: 张鹏峰 朱林海
       陈 峰 邹甫文
潘书鸿
       林东品 杨 波
曹志龙
       徐培龙 陈   东

编  委   会: 李   强
卫   新
       马   朗 周知明
谭   芳
       汪智豪 连晏杰 田庭峰
       葛   蔓 袁肖铭
翁冠星
       闫   艳 洪   流 徐巧月
       叶   萍 葛珊南
杨颖琦
       顾跃进 马永健 黄培明
       应朝阳 王凌俊
严   嫣
       周   忆 施克强 方正宇
       叶   芳 屠   磊

邓海虹

       岳雪飞

主       编: 曹志龙  
副  主  编: 周   波 潘   瑜
  曹   频  
责任编辑:

王凤梅

 
摄影记者: 曹申星  
美术编辑:

高春光

 
编       务: 许 倩  
编辑部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 789 号均瑶国际广场 33 楼

电 话:021-64030000

传 真:021-64185837

投稿邮箱:

E-mail:tougao@lawyers.org.cn

网上投稿系统:

http://www.lawyers.org.cn/wangzhantougao

上海市律师协会网址(东方律师网)

www.lawyers.org.cn

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本刊所用图片如未署名的,请作者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林东品:高山景行 任重致远

2020年第09期    作者:沈栖    阅读 3,203 次

社会分工的细化,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各个业界、各个领域都会涌现出一批杰出的精英人物,支撑和引领行业发展,彰显社会功效和价值取向。包括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林东品在内的上海市历届东方大律师,便是沪上律师界的精英人物。

1985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的林东品留校任教,教授刑事证据学、刑事司法学、经济犯罪学和监狱学,他1989年出版的《犯罪改造学》一书,被誉为“华政复校以后第一本由青年教师撰写的专著”。上世纪90年代初发表论文《论劳动教养》,首次在国内公开法学刊物上提出“应当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相关处罚应纳入刑法体系”的观点,2014年我国正式废除劳教制度,印证了其学术观点的前瞻性。

做了近10年的兼职律师之后,林东品于1998年告别了大学教师身份,开始了专职律师生涯;2008年,他组建了自己的团队,成立了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三十年来,林东品主攻刑事辩护,除了相继参与《监狱法》《禁毒法》《律师法》《国家赔偿法》《刑事诉讼法》《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看守所法》《国家监察法》等10多部法律的修改或立法研讨,还主编出版了《刑事辩护进阶律师实务》等专著,在学术刊物上发表了《犯罪成因过程论》《刑事辩护全覆盖的内容诠释及实现路径》《营商环境优化与刑事司法保障》《虚假申报型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刑法规制》《疫情考验下刑事法治原则的再提倡》等数十篇论文,深受学术界关注,充分体现出林东品深厚的法学造诣和不凡的人文睿智。

追求专业卓越

林东品认为:优秀律师必须具备高标准的专业水平和责任心,前者是基础,缺失专业无法兑现责任心。而专业的逻辑支点有两个:一是专业研究成果;二是办理的案件。林东品正是在实践中把两者无缝接合起来,日臻“追求专业、卓越”的从业理想。

作为全国知名的刑辩律师,林东品办理了上千起刑事案件,不少案件在区域乃至全国产生巨大影响,诸如:快鹿集团特大非法集资案、全国首例“沪港通”操纵证券市场案、全国首例特大电子票据诈骗案、某传媒新闻敲诈案、全国首例深度链接被控侵犯著作权罪案、上海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合肥骨科医生抛尸案、“力拓系列”泄露商业秘密案、宁波某特大责任事故案、“3•21“响水特大爆炸案等等。他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践行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限于篇幅,略叙两案——

一是甲某涉嫌受贿案。甲某在任某铁路局车务段站长期间,先后向乙姓两人(跑车皮时,曾得到过甲某的帮助)借款75.82万元、80万元,转手将款项借给老同学丙某某建厂运营之用。检察机关指控甲某获得上述款项后,用于本人及其亲属、朋友使用和消费,既无任何借据及利息约定,也没有归还的意思表示和行为,属于“以借为名”的索贿行为,以受贿罪追究甲某的刑事责任,一审判处六年半。

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三个阶段,林东品紧紧抓住借款行为与“以借为名”的受贿行为之间的区别,从三个方面论述,提出甲某不构成受贿罪,一审法院适用法律不当:1.考察借款人的借款行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甲某的借款行为与其职务行为之间没有关联性,应当否定借款资金属于受贿款项的性质;2.对于出借款项性质的认定,需要通过考察借款人及出借人双方对于该款项的认知来进行判断;3.对于借款资金流向的追踪及考察则是对借款人行为性质判断的又一重要依据。上述辩护意见全部被法院采纳。最终判定甲某无罪。

二是“沪港通”操纵证券市场罪案。本案系行为人以“虚假申报”手段,操纵证券市场逃避我国证监会监管第一案。当时国内尚缺乏司法解释对“虚假申报”型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法定刑进行明确。林东品在辩护中针对被操纵股票的操纵区间及违法所得提出明确标准;针对“虚假申报”型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实害性较低进行专业论证;对于操纵证券市场罪“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认定标准予以阐释。

更值得一提的是,林东品和助理李腾随后公开发表了《虚假申报型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刑法规制》学术论文。该文针对现有司法解释的不完善之处以及两高拟出台的司法解释提出了多项修改建议。

“守护刑辩,追寻梦想”。林东品以高超的刑辩专业水平不断追寻着公平正义的梦想,维系着法律人矢志不渝的信仰!

打造团队品牌

当被问及评选为东方大律师的感想时,林东品坦然地说:“东方大律师是对我专业和成绩的肯定,体现出我的个人价值和知名度。但更重要的是要带动身边的团队,发展好律师事务所,提升专业团队的业务水平。”

博和律师事务所从初创期的3位创始人、6位律师、300平方米的办公室,如今成为人才聚集、阵容强盛、声名鹊起的百人中型律师事务所,被智合等新媒体誉为“中国杰出律师事务所”。它秉持“博采众长、和合天下”的宗旨,以刑事领域为突破口,扩大影响力,再以刑事业务的品牌效应助推其他业务,成为一家业务布局全面、合理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十二年来,该所在林东品的带领下,品牌、专业双轮驱动,闯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生存与发展之道,为更多中小型律所提供了破局的典范。

论及“打造团队品牌”,不能不提到该所由林东品策划、团队合力打造的三个标志性品牌活动:博和法律论坛、博和判例研讨会、博和公益讲坛。

2009年,第41届世界博览会召开在即,以“平安世博·预防犯罪”为主题的第一届博和法律论坛顺势举行,旗开得胜;第十届博和法律论坛以“全球化背景下的刑事司法与律师参与”为主题,进行了跨界巅峰对话。博和论坛确立“三个性”:专业性、学术性和前瞻性。迄今已举办的十届论坛,对律所而言,锻炼了博和的律师队伍,给了青年律师崭露头角的平台,形成了成熟的办会流程与经验;对行业而言,是增强与司法界同仁学习交流、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契机,更是提升博和所在业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内驱力。

博和判例研讨会着力于微观,探讨有时代特征和现实意义的个案或类案以推动司法实践。如2016年,博和判例研讨会以P2P类非法集资案件为主题,后三届又分别围绕涉黑犯罪与刑事辩护、虚假诉讼罪、涉私募基金刑事案件展开实务操作层面的深度交流,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法检部门的密切关注。

博和讲坛则着眼于公益。通过“走出去”的方式,将该所律师的办案经验、执业感悟输出到中西部地区,以每年2—3期、每期2—3天的频次保持与多个省市律师同行的双向互动,深受业界好评。

据林东品介绍,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阻断了线下交流,但博和云学院的“刑辩新势代”系列微论坛取而代之正式上线;5月,第一期“刑事法学名家巡礼”又如期开办;6月,民法典系列讲座完成网上直播。未来博和还将举办类似聚焦学术热点、旨在推动行业交流的活动,在输出更多成果和智慧的同时,让团队有更多的锻炼机会和发展途径。

林东品说:“一个律师团队的品牌建设,必须要注重人才梯队的培养,使之后继有人。”目前该所2/3的青年律师是80、90后,除了亲自带帮教新生代外,林东品还全面推行“三年学习期”的团队制下的带教制,并以开放式培训和内部训练(如模拟法庭、对抗辩论等)提高青年律师的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给他们的茁壮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在林东品和党支部书记的带领下,博和律师事务所屡获殊荣:2016年3月,荣获“‘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阵地建设示范窗口”称号;2018年2月,评为上海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7月,荣获“上海市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称号等。这些荣誉的取得凝聚了这位“掌门人”的汗水、心血和智慧……

倾力行业发展

博和律师事务所团队在沪上律师界备受瞩目,而林东品的学识、实绩和管理能力都得到了业界的广泛认可。他先后被选举为第七届、第八届上海律协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第九届、第十届主任;第九届上海律协监事;第十届上海律协理事;第十一届上海律协副会长。这些年来,他兢兢业业地倾注大量精力推动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任职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期间,他组织研讨会、座谈会、讲座、沙龙、培训、调研、辩论赛等各项活动近百场;任副会长后,他主推并得到会长和其他副会长的支持,对与刑事有关的业务研究委员会作了调整,分为刑法与刑事辩护委员会、刑诉法与刑事辩护委员会、刑事合规业务研究委员会,细化了业务研究体系,既有利于刑辩实务规范化建设和发展,又给海派青年律师提供了更多更大的平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唤起了法律人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梦想。林东品对“法律职业共同体”有着精辟的认识:“法律职业共同体并非一个有形主体,它是所有法律人基于一致的法律人格而凝聚形成的精神共同体。各成员之间秉承着相同的职业信仰、法治理念以及核心价值观,同时由于控、辩、审三方相互制约的诉讼模式中角色分工的原因,各自职责任务及其立场不同,自然而然形成观点的针锋相对,甚至剑拔弩张,这是一种‘和而不同,同而不和’的存在,‘和’应当占主导地位,所有‘不同’均以追求‘和’为最终目的。”

基于这一理念,多年来,林东品一直在为构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出力。2015年6月5日、6月19日、6月30日和7月1日,林东品分别受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三分院和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的邀请,作了题为“刑辩律师眼中的刑事检察——以司法改革为视角”的专题讲座,分别从检察官应当具备的基本法律素质、与公安机关和法官的关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及控辩审三者关系,为完善刑事检察工作建言献策;2016年8月25日,他又受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邀请,为参加培训班的检察官们进行了主题为“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检律关系”的授课,论述了以审判为中心视野下检律关系的构建路径;2018年8月26日,林东品应“滴慧商学”邀请,赴山东省济南市为全国数千名律师学员作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刑事政策调整与法律适用》的专题报告,反响强烈,好评如潮。

严把律师入门关,为行业输送新鲜血液,建立律师考核长效机制,这是林东品“倾力行业发展”的重要方面。2019年上海律协换届,律师执业考核委员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考核委员会重新组建,由林东品分管。他从“规范管理、制度保障;稳固提升、突破创新”中寻求新的工作思路与方法,如制定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实施细则》以及“两公律师”考核、考官遴选、指导老师带教等管理办法;完善实习人员面试考官选任机制,加强考官库、考题库建设及其动态管理;统一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标准,探索律师事务所或指导老师“负面清单”等创新管理模式,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林东品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现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普陀区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社会治理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十六届上海市普陀区人大代表、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04 年,获“上海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称号;2011 年,获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称号;2015 年,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律师”;2017 年,被聘为上海律师专业水平评审委员会委员;2018 年,入选中央政法委、教育部主办的“2017 年度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名单”;2019 年,被评为第四届东方大律师。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