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学院2015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以下简称“集中培训”)报名踊跃,律师学院特将今年集中培训安排说明如下:
律师学院今年拟举办5-6期集中培训班,每期名额在300名左右。
上半年计划安排培训三场:
第一期:3月9日— 4月3日(已开班)
第二期:4月13日— 5月8日(报名已结束)
第三期:6月1日— 6月26日(报名信息见后续通知)
下半年集中培训将安排2-3期,律师学院待确定相关信息后会尽快上网。
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预备会员规则》第六章第十七条的规定:预备会员应当在实习期满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面试考核,逾期未申请的,原实习失效,应当重新申请实习。
部分不能及时在实习期内参加集中培训班的实习人员,还可在实习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集中培训,完成集中培训获得有效考核成绩后即可申请面试考核。
实习期内(一年) |
实习期满日起一年内 |
实习期满日起超过一年 |
可申请集中培训 |
可申请集中培训 |
原实习失效,应当重新申请实习 |
不可申请面试考核 |
完成集中培训的实习人员可申请面试考核 |
原实习失效,应当重新申请实习 |
特此说明。
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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