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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有氧健身操培训班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1-07-10    阅读:4,284次
上海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活跃律师文体活动,增进律师间的交流,上海市律协拟于9月、10月举办两期有氧健身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资格:律师、律师助理及事务所专职行政人员均可报名。 二、 时间:每期一个月,每个星期三、五晚上7:00至8:00。 三、 地点:律师活动中心(胶州路699号恒森广场B座12楼) 培训班将聘请专职有氧健身操教练作指导。尚未报名的可于8月底前向律师活动中心报名。 联系人:杨小龙 联系电话:021-62723345 传 真:021-62722956 上海市律师协会文体委员会 二OO一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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