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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律师一个家

2014年第03期    作者:计时俊     阅读 5,954 次


    每回别人问起我太太的职业我回答“也是律师”的时候,问话人的眼中总是充满了羡慕和同情的眼神:羡慕是因为“律师赚钱多”,同情是因为“你们在家里天天开庭累不累啊?”而当我再告诉他们,我太太金缨是另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是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副会长,还曾是上海市人大代表现任黄浦区政协常委……的时候,问话人的眼中已经不仅仅是同情,而且是“怜悯”了:“可怜的计律师,那你在家里得受多大的压迫和委屈啊?”呵呵,我很愿意在别人面前夸奖我太太,“抬举”太太更显我们男人的威风,因为再强大的女律师她也是女人,也食人间烟火,也有七情六欲,走出法庭,她们也期待一个温暖的怀抱。

    和太太初相识时,她还是华政一个18岁的大一学生,每天风风火火像男孩一样喧闹着穿过校园,在我们一帮好友中,她从来都是“哥们”,每天会没心没肺地快乐。我去法国的那些年,仿佛是说好了似的,我们居然成了唯一还保持联络的好友,在当年那些信函中,我们夸耀自己的生活,有欢笑也有泪水,有顺风顺水也有狂风暴雨,但这一切都没有我回国后再见她,深入她的生活后给我的震撼大:她还是那样的热情,待人诚恳,在工作中很拼命,但神情中分明已经多了几分沉静,几分坚毅,几份不容置否的干练!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律师这份职业带给她的成长,也是女律师在不同于男律师的工作生活压力下的蜕变!

    因为金缨曾经是政府法制办官员的原因,当她毅然而然地“下海”做律师的时候,她的案件资源更多地来自于政府部门,所以她在不知不觉中专业方向就偏向于行政诉讼,而且往往是“被告”。我也是律师,当然知道一个做政府部门被告代理律师的艰难。律师,这个职业有很多的风险,尤其是对女律师来说,风险不仅来自于案件本身,还来自于外界的不理解和中伤。因为在一个行政案件的庭审中,被告律师不仅要面对一个原告,还有旁听的众多原告的朋友、亲戚、邻居,还有在庭外马路上未被许可进入法庭的围观群众。那天在一起重大拆迁行政裁决案件中,作为被告律师金缨在庭上发表了精彩的代理意见,休庭时审判长叫住正在整理材料准备离庭的她,要求她从法官通道退庭。这天,我是在金缨的一再要求下,经过法院批准,开车直接进入法院停车库在法警的陪同下接金缨回家的,那时候,已经是庭审结束3小时后,法院门外还聚集了近百人,只为了给那个“帮政府说话的女律师”一顿教训!那天,回家后金缨一反往常地沉默,久久,流着泪问我:“我是不是该放弃这个职业?”我搂着她的肩膀,看着她,在庭上叱咤风云的金律师,此刻柔弱的像一个无助的孩子,我问她:“在庭上你坚持的是正义么?”她坚定地回答:“是的,我问心无愧!”“还有什么比坚持正义能带给你更大的快乐?而这不正是你从小的理想么?”这时,我在金缨的眼中看到了她学生时代的那种意气风发的神情,所有的疲惫和落寞都一扫而空。第二天,她就又满怀热情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了。女人,有的时候就像个孩子,需要哄哄,也需要鼓励,女律师也一样。

    但娶一个女律师当老婆是需要勇气的,尤其是娶一个比你强的女律师当老婆,那不仅需要勇气,还需要坚忍的性格。记得我刚回国时,对国内的法律不是十分的熟悉,但喜欢用自己的人生经验和对法律的直觉对案子发表“不当”言论,因此,没少受我尊敬的金律师的批评,她甚至会把我辛辛苦苦写好的代理词全盘推翻,而另起炉灶再做文章。我虽气得“流鼻血”,但看到案子在她的点拨下获得出乎意料的成功,我还是不得不佩服她的。所以,我在很多的场合都说:金律师是我的老师。一个大男人以太太为师,这显然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但若太太真的比你强,你也只能接受,尤其是面对一个女律师太太的时候。因为,论口才,她不输于你;论收入,她不低于你;论柔情,她万千倍于你……

    在我娶金缨之前,她已经是一个有近十年从业经验的“老律师”了。她年轻时热心助人的性格依然在她的人生中闪光。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她就已经在社区建立了法律服务窗口,将法律送到最基层,送到普通百姓面前,让百姓不再为与律师无缘而“望法兴叹”,社区里有“金律师信箱”,“金律师讲坛”,“金钥匙工作室”,那个“琳琅满目”,让我惊叹。作为丈夫,我自然也要成为她最得力的助手。于是那些年,我们总是穿梭在社区,为百姓送法到家。在社区,金缨的名气的确比我大多了,人们看到她都亲切地称呼她“小金”,认识我的人向别人介绍我也都说“这就是金律师的先生”。可怜的我,连个“计律师”的名份别人都不肯给。呵呵,但是我们俩依然很开心,因为看到那么多人因为我们的帮助脱离困境,因为我们的帮助重新恢复了生活的信心,绽放了笑容,这种事业上的满足感的确不是一般的人所能体会的,如果夫妻不是律师同行,也体会不到的。而我们的感情,也在为共同的公益事业的服务中日益增进。

    当我们的儿子云樵来到我们的生活中后,如所有的母亲一样,金缨放慢了事业前进的步伐,甚至再一次有了“退出江湖”的念头。记得那时儿子才八个月大,但已经会“咿咿呀呀”地学大人说话,会爬会滚,胖乎乎的十分可爱。金缨每天只要一忙完该忙的事,就一分钟也不肯停顿地赶回家抱儿子,逗儿子,一副“有子万事足”的样子。她很认真地问我:“我可不可以不做律师了,就做全职妈妈,在家相夫教子?”那时我的事业已经步入正轨,且在上升期,我当然大声地回答她:“可以啊!”“但是,”金缨显然想起了自己承办过的众多婚姻破碎的案例,她又不无担心地问我:“那你会嫌弃我么?”我看着她,说:“不做律师了,你会嫌弃你自己的!”真的是“一语点醒梦中人”啊!在很多的时候,我之于金缨,毫不夸张地说就是“一字师”的位置。她是如此地热爱这份职业,如此地投入,几乎付出了她所有的青春和热情,她的步伐怎么会因为恋家而停止呢?做律师,也许是生命的偶然,但做好律师做优秀律师,则是我们两个人共同的梦。儿子没有成为金缨在律师事业上的阻碍,相反成为了最大的动力,只是,她逐渐将工作的重点从繁琐的社会事务中转移到社会给她的更大的舞台上:她当选为上海市人大代表!这在当时,的确是上海律师界的一件大事,毕竟当时律师参政议政的路才刚刚开始。于是我又看到我亲爱的太太成为更大社会的公众人物,看着她不再满足于律师业务的提升,而是站在更高的高度审视律师行业,参与政治生活,倡导理性和法治,呼唤正义和公平……

    很多人问我,你们两人都是律师,那么你们在家里是不是会很吵?是不是天天说话像开庭?问,你太太现在是政协常委,你是政协委员,你们在家是否会参政议政,谁领导谁呢?呵呵,以前我们在家还真的常讨论案子,因为两人从事的专业方向不同,所以对案件的理解角度总是不同。总而言之,我办案比较刁钻,金缨比较实诚;我总是喜欢在鸡蛋里挑骨头,没有证据就否认,金缨则喜欢从客观出发推定主观意图……所以争吵是难免的,吵完以后还要装出“不屑于”对方的样子,但事后会偷偷地看对方最终拿到的判决书!自从儿子懂事后,我们在家基本就不谈案子了,因为我们听到当时才六岁的儿子已经在很认真地给外婆解释什么是遗产,什么是故意伤害了!吓了我们一大跳,这肯定是我们的谈话(争论)让他学会的。孩子显然不能过早地接触社会的阴暗面,所以那时我们就立下了规矩:在家不讨论案子,若要谈论,通过邮件和短信!儿子的介入,让我们不再为案子走向而“争吵”,家里的氛围一下子“和谐”了很多。至于参政议政,那是可以与儿子共同讨论的话题,毕竟金缨之前是市人大代表,看社会问题的角度比我要深刻,我每年近十个提案都是在和金缨的讨论中两人智慧的火花迸发的产物。今年被评为黄浦区政协2013年度优秀提案“关于加强待征收地块内公共秩序的建议”就是在金缨之前承办的案件中总结提炼出来的。我们的律师职业,有我们自身的职业优势和视角,而两个律师的所见所闻所知所想的结合,会相扶相携在参政议政的路上走得更好更远。

    律师也是平凡人,我们也有“柴米油盐酱醋茶”开门七件事的烦恼,也有儿子上学择校,家里老人生病看护等每对夫妻都会遇见的问题。每天,在繁忙的事务结束以后,回到家有时两人累的连话也不想说,所以金缨在家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我感觉很累,睡觉去了”,而那时,时钟才刚敲八点。儿子和我都习惯了金缨的早睡,也习惯了每天总是她第一个起床,给我们烧各种各样的早点后唤我们起床的温馨,当然我们也习惯了她丢三落四,每次出门前总是要寻找她的手机、钱包、钥匙的慌乱……

    都说生活是一首诗,我们两个律师组成的家的生活就是一首配乐的诗,法律总是我们的主题曲,伴随着我们,一直到依然充满激情的未来。●

       (作者单位: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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