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2011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通知》与《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通知》已于近日下发各律师事务所,由于域名变更,“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系统”已由原网址:http://lg.justice.gov.cn,变更为:http://lg.lawyers.org.cn。其他有关年度考核的操作流程和方式不变,请各律师事务所及时做好调整。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