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证券市场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证券发行、交易和证券监管中出现许多新情况,如何依法继续加强和完善对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的监管,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规范证券市场各方当事人行为,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是各方对证券法修改中普遍关注的内容。中国证券监管方式日趋市场化、国际化及证券市场的日益规范发展为律师业带来了进一步开拓业务的良机,律师在证券业务中的作用和法律责任将进一步加大。针对证券法专业性、实践性强的特点,为帮助广大律师和有关人士理解掌握证券法律法规精神实质,提高证券法律实务操作能力,探讨交流业务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培训中心决定举办“2005证券法律实务研讨会”。欢迎有关人士积极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司法、行政部门有关人员及律师从业人员;各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中介机构有关人员;各大中型企业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及法学教育研究机构有关人员。
二、时间、地点:
2005年8月12日-15日 北京市(12日报到)
三、研讨会主要议题:
1、《证券法》修改问题研究。
2、企业改制与A股发行上市的法律业务,包括保荐制下的一般程序、改制上市中的审计和资产评估、A股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审核程序和重点、深市和沪市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的程序、主要法律文书的制作精析,以及案例分析。
3、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法律业务,包括配股、增发、发行可转债等方面的程序和应注意的问题。
4、境外上市的法律业务,包括香港主版和创业版、新加坡以及其他境外市场的上市法律业务。
5、上市公司并购法律业务。
6、证券类诉讼、实践与案例剖析。
7、律师所及律师在证券法律服务中的职责、法律责任及法律风险的规避。
8、证券民事赔偿和诉讼机制的完善及的司法实践。
9、证券市场法律体系的完善与法律责任体系的健全。
10、证券市场风险防范与管理。
四、研讨方式:
本次研讨会将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机构有关人士、知名证券法学专家、资深证券从业律师针对证券法律热点难点从不同角度作专题讲座,采取权威人士演讲、提问答疑、咨询讨论等形式,并将结合案例剖析,组织交流互动,发放实用学习资料。学习结束后颁发结业证书。
五、报名办法及费用
每位参加代表须交研讨费(含资料)2000元。凡开会前15天银行电汇交费者,优先安排席位 。请在汇款单上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和参会者姓名并传真至我处。已汇款但因故不能参加者退款1700元。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组织集体参加的,酌免一名领队费用。
报名电话:010-82728607 82728582
报名传真:010-82728607 82728582
开户行:华夏银行东四支行 户名:司法行政学院培训中心 帐号:819413729
联系人:王晨 付彤
我们将在开班前七天寄发正式报到通知,告知详细安排。
司法行政学院培训中心
二○○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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