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管:上海市司法局 | ||
主 办:上海市律师协会 | ||
编 辑:《上海律师》编辑部 | ||
编辑委员会主任:季 诺 | ||
副 主 任: | 张鹏峰 | 朱林海 |
陈 峰 |
邹甫文 |
潘书鸿 |
林东品 |
杨 波 |
曹志龙 |
徐培龙 |
陈 东 |
|
编 委 会: |
李 强 |
卫 新 |
马 朗 |
周知明 |
谭 芳 |
汪智豪 | 连晏杰 | 田庭峰 |
葛 蔓 |
袁肖铭 |
翁冠星 |
闫 艳 | 洪 流 | 徐巧月 |
叶 萍 |
葛珊南 |
杨颖琦 |
顾跃进 | 马永健 | 黄培明 |
应朝阳 |
王凌俊 |
严 嫣 |
周 忆 | 施克强 | 方正宇 |
叶 芳 |
屠 磊 |
邓海虹 |
岳雪飞 |
|
|
主 编: | 曹志龙 | |
副 主 编: | 周 波 | 潘 瑜 |
曹 频 | ||
责任编辑: |
王凤梅 |
|
摄影记者: | 曹申星 | |
美术编辑: |
高春光 |
|
编 务: | 许 倩 | |
上海市肇嘉浜路 789 号均瑶国际广场 33 楼
电 话:021-64030000
传 真:021-64185837
投稿邮箱:
E-mail:tougao@lawyers.org.cn
网上投稿系统:
http://www.lawyers.org.cn/wangzhantougao
上海市律师协会网址(东方律师网)
www.lawyers.org.cn
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本刊所用图片如未署名的,请作者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文 | 管建军(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律所管理与发展模式是一个广受关注的话题。
在快速发展变化的市场环境下,纯粹的绩效模式(Eat what you kill)和纯粹的按点数论资排辈模式(Lockstep)都面临变革压力。变革的方向不是非此即彼,而是相互吸收有益元素。从现实情况看,即便是采用同一模式,不同律所在具体执行中也不完全不同,各有其可取之处和适于自身之处,可以借鉴而无法简单复制。
除了“模式因素”之外,个人认为,高质量的合伙人队伍和专业团队、高附加值的客户、适度合理的专业分工与合作、强大的宣传和品牌塑造、合理有序的后台支持系统等,均是保障律所持续良好发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其中也离不开优秀的管理。成功的律所管理模式,至少需要具备以下要素:一、富有凝聚力的管理团队;二、合理的内部分工;三、战略规划能力;四、在业务拓展、利益分配、市场宣传以及其他制度设计方面充分调动合伙人、律师及员工的积极性;五、对制度和决策强有力的执行;六、不断创新和变革的能力,根据市场变化和现实需求对制度不断作出修正和革新。
任何模式下的事务所管理和发展都需要不断创新,创新包含服务理念、管理方式、律师文化等多方面的创新,发展也包括了上述多个层面的发展。在互联网化、国际化、多元化的时代,无论大所小所,即便是处于传统优势的律所,如固步自封,缺失进取之心和变革之心,就可能会逐步丧失优势而在市场竞争中陷于不利态势,所谓不主动变革,就会被市场变革。市场博弈中,今天的小所、弱所,明天可能成长为大所、强所,而网络化信息化的变革环境,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放趋势,也令律所博弈的格局更加复杂和多变。
与此相对应的,行业规范和管理也需要不断加强和创新。上海律师业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近年来上海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的数量、创收等均有持续的增长,律师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也处于全国前列。然而,上海律所在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等方面与兄弟省市一些优秀律所以及国际律所相比,仍有很大提升空间。作为律师行业的自律管理组织,行业协会应加强对制约律所发展建设薄弱环节的研究,在强化律所管理基础性规范工作的同时,关注律所的发展趋势,提升律所管理水平和效率,研究探索律所管理新模式,关注研究互联网、国际化等各种新变革下律师事务所的机遇、挑战及应对方略,努力改善包括中小型律所在内的律所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律师事务所建设的合力与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律所管理体制机制, 提高行业自律管理能力,为律师行业的整体发展拓展空间,进一步提升上海律所的整体实力和服务能力。
变革促进发展,变革无处不在!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