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卡拉OK演唱赛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1-11-01 阅读:2,778次
各律师事务所: “国浩杯”第 四 届上海律师卡拉OK演唱赛定于12月2日(星期日)在上海律师活动中心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比赛办法:本次比赛分男女独唱两组。比赛设立评分委员会,评分最高分为10分,按得分高低决出名次。 二、 比赛时间:12月2日(上午8:45报到) 三、 比赛地点:上海律师活动中心(胶州路699号B座12楼) 四、 奖励办法: 男女独唱组前三名各授予奖杯、相应的奖品。 凡未报名的请于11月23日前将参赛名单传真至上海律师活动中心。 联系人:杨小龙 沈春梅 电话:02162723345 传真:021-62722956 上海市律师协会文体委员会 二OO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