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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也可以是幽默的

2017年第06期    作者:沈奇艳    阅读 8,552 次

编者按:

为弘扬行业优秀文化,促进行业交流,上海律协以“真人、真事、真情”为主题,于20161127日举办了“聆听律师的声音”(第一季),让律师们讲述自己的故事。

首季邀请了包括上海律协会长俞卫锋在内的8位律师,讲述了各自的执业故事,展现了上海律师多角度的工作和生活。活动取得了热烈的反响,律师嘉宾们的执业故事触发了广大同行的感悟与共鸣,他们的执业经历和经验则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上海律师》陆续刊出他们的演讲故事,以飨更多读者。

 


大家好!我是来自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的沈奇艳。通常来说,作为女性,都希望别人夸她美女、气质好,但是,我却经常自称“律界女谐星”,还常常自黑:我是一个被律师职业耽误了的滑稽戏演员。

我的朋友圈里经常有我自创的段子,有时是为了感叹自己工作的辛苦兼自我表扬,有时是为了鼓励自己坚持锻炼,有时会分享有趣的案例。

可是,这样乐观和豁达的心态并不是平白无故而来。我的心态其实经历了执业初期的彷徨,年轻气盛时获得荣誉后的狂喜,回归日常工作的些许失落,背负对自身期许产生的焦虑等等。可以说,我的心态在这几年仿佛像坐了一次过山车,那真是“刺激”。

2011年,我执业尚未满一年,但有幸作为闵行区的队员参加了2011年上海律师辩论赛,并且以最年轻“十佳辩手”的身份从比赛中脱颖而出,而我所在的辩论团队也如同一匹黑马,一举斩获团队亚军的好成绩。这让当时的我顿时陷入难以自抑的、喜出望外的巨大兴奋之中,也让我有了巨大的成功和幸福正在不远处向我挥手的错觉。

所以,当比赛落下帷幕,我又回归到日常的律师工作当中,迫切地希望自己能够早点成为一名成熟的律师,撑得起我取得的这份荣誉。但是,随着时间推移,我发现,除了自己办理的案件数量在不断累加,律师工作好像并没有如我所期盼的那样有所成就,特别是和我同期毕业的同学相比,他们有的已经成了某个部门法的专家,有的已经晋升大型事务所的合伙人,有的甚至下海创业,成了律师事务所的领头人。而我,好像仍然在原地踏步。说实话,我当时还真有一种自己像过气明星的失落感呢!

直到某年春节,我无意中加入了一个华政的校友群,在互相介绍的时候,有一位同行半开玩笑半认真地介绍我说:“哦,沈奇艳呀,律界著名女谐星!”群里顿时炸开了锅,群友纷纷表示这位同行说得对啊。我当时虽然有点哭笑不得,但回过头来想想却又对这个称谓感到十分满意。

我作为诉讼律师,还真是经常要面对许多曲折离奇的案件情节,有时甚至是人性的黑暗面,一不小心好像就要负能量爆棚。如果我不豁达一点,不乐观一点,又怎么能及时地化解和调整自己的心态呢?于是,我把律界女谐星的称谓制作成徽章别在胸口,彻底丢开了原本积压在我心里的心理包袱。

记得2014年下半年的某个晚上,我接到客户打来的电话,要求我马上来工厂一趟。我到了现场之后才发现是快递员和工厂保安发生了冲突,两人虽然几乎看不出伤,但都火气不小,双方互相言语挑衅,不大的厂门口围满了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我赶紧先劝开看热闹的员工和路人,接着让公司找间办公室给我,三人坐着协商。我先严厉警告两人,要是刚才双方真找帮手来打架,那就升级成刑事案件了,构成聚众斗殴罪那是妥妥的了。你俩别的不说,今年肯定不能回家过年了。两人都沉默了。我说既然都不想和刑事沾边的话,就说说你俩到底伤哪里了吧。结果,一个就是手上被抓了几道痕迹,另一个就是车子在推搡之间翻倒在地上。我心里当时非常崩溃。两人接下来持续好几个小时来来回回指责对方,就医药费、修车费进行开价、还价,而我只能耐心和两人分析利弊,最终促使双方和解。

等我办完事回到家,时间已经是凌晨2点。而第二天一早9点,我依然准时出席了某个劳动仲裁案件,就用人单位是否尽到催告义务,督促劳动者签署了合同,双方劳动期限的起始时间如何确定等争议焦点与对方代理人唇枪舌剑直至中午11点。

当仲裁员宣布庭审结束,当我落下签名的最后一笔,刚才还精神百倍的我突然如同泄气的皮球一般,疲惫感汹涌而来,足足坐着愣了十分钟才缓过劲。

但我是女谐星啊,我才不会求安慰,于是我发了这条幽默的朋友圈——无论昨天多晚睡,今天多早起,一开庭我就精神,我怀疑我得了“精神病”,大夫,我还有救吗?更让我感到可乐的是,我发完后有一名同行竟然回复我:“这病哥也有。”还有人接着回复:“你有我有全都有啊!风风火火闯九州啊!”

曾经有人问我,为什么看你朋友圈,你接触的案子好像都特别好玩啊?其实,那是因为我觉得律师职业不缺少幽默,缺少的是发现幽默的眼睛。咱们律师职业并不像外界所想象的那样刻板和单调,律师严谨的办案方式与轻松幽默应对案件态度并不天然对立。

当然,我坚决反对把日常办理案件的过程当成儿戏和玩笑,我所说的幽默和轻松是一种苦中作乐,在绝望中寻找希望的女谐星办案精神,但对办案本身,我可是认真的!有了这样的一种态度,当我面对一些奇葩言论和案情的时候,我甚至还有“啊,回去可以写成段子啦”的惊喜。别人遇上难缠的案子可能是要吐苦水,而我办理完这类案件后,常常情不自禁地想:这么精彩的段子配啥图好?

有人说,因为有诗和远方,所以可以忍受眼前的苟且。而我说,与其苦苦追寻诗和远方,把眼前当成苟且,为什么不换个角度,先用幽默点缀人生,把自己活成欢快的样子呢?

谢谢大家!

 

 

沈奇艳

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律协教育体育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业务方向: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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