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响应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在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广州市和深圳市、海南省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的决策部署,加强上海青年律师对国内国际商事仲裁法律业务的了解,延续前九期“上海律协青年律师参与仲裁业务培养计划”的优良传统,上海律协律师学院联合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仲裁专业委员会,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共同举办“上海律协青年律师参与仲裁业务培养计划”第十期培训课程。
本培养计划课程作为上海律协青年律师执业技能拓展培训班(“青拓班”)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继续邀请业界专家进行系统性的仲裁法律业务培训,为律师同行和相关领域专家提供交流平台。第十期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员人数及招录方式
公开报名60人,最终招录参训学员30人。
招录方式:所有网上报名成功的学员需完成附件内的问卷,上海律协仲裁专业委员会进行打分,按照学员成绩排名招录成绩排名前30名的学员。若成绩一致的,按照报名先后顺序排序。
主办方经过筛选后,将通过邮件对符合招录条件的学员发送正式确认通知,收到主办方确认邮件的学员,视为最终报名成功。
二、报名要求
上海律协个人会员、公司律师会员、特邀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及以后出生)
三、培训安排(暂定且以培训当天安排为准)
1.培训时间
2026年5月29日(周五)9:30-16:30
2.报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桦皮厂胡同2号国际商会大厦9层会议室
3.培训语言
本次培训将主要以中文进行
4.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且提供免费午餐
5.差旅安排
往返北京的交通及当地住宿由学员自行安排并自担费用及风险
6.培训主要议程及嘉宾
*前述议程仅供参考,具体议程以培训当天现场安排为准。
四、培训须知
1.本计划不收取培训费用,但差旅费由学员自担。
2.报名成功的律师凭借最终报名成功确认邮件提前到场签到。
五、问卷及联系人
请于2026年4月27日中午12:00前将作答的问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shanghai35@yeah.net;邮件注明“仲裁培训问卷”。
联系人:贡正
六、报名链接
请登录“东方律师网”进行报名,报满即止。
收到主办方确认邮件的学员,视为最终报名成功。
上海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仲裁专业委员会对青年仲裁律师培养计划的所有相关事宜享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