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办单位: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 协办单位:上海市海达律师事务所
三、 比赛日期: 2008 年 7 月 26 日 (星期六)、 7 月 27 日 (星期天),共两天。
上午9:00至下午5:00
四、 比赛地点:上海市律师协会(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5楼)。
五、 参赛对象:本市律师及律所、律协工作人员。本次比赛特邀上海市司法局象棋队参加。
六、 竞赛项目:个人兼团体
1、 本次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
2、 团体组队办法:区、县属所可按区、县各律所联合组队,也可由律所单独组队;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可单独组队;每队3人,但至少有2名是律师;(市局及协会例外)
3、 团体比赛同时计算个人成绩和名次,不参加团体比赛只计算个人成绩和名次;
4、 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共七轮,按抽签结果编排比赛顺序;
5、 比赛用时:每盘每人限时1小时,超时判负;
6、 自然限着为40回合。
七、 名次确定
1、 个人名次判定:根据积分多少排列名次;如积分相等,则按以下顺序依次区分:对手分、胜局、犯规;如无法区分,则名次并列;
2、 团体名次判定:根据各队棋手个人名次总和排列名次,少者列前;如相等,则按以下顺序区分:最高个人名次、次高个人名次、全队犯规;无法区分,则名次并列;
八、 优胜名次和奖励
1、 团体取前四名,个人取前八名(但个人前八名中,非执业律师最多占2名),颁发奖杯或奖牌;
2、 参赛运动员赛满七轮者以及裁判员、工作人员各发一份纪念品;
九、 报名办法和时间:
参赛人可预先电话报名,律所工作人员最迟应于 7 月 20 日前 提交事务所证明。
联系人:杨小龙;
报名电话:64030000*152
传真:64185837
上海市律师协会文体与福利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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