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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声明2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2-01-25    阅读:2,765次
上海市律师协会发现近来有某些“新闻单位”借上海市律师协会名义,到本市部分律师事务所要求提供有偿新闻。现上海市律师协会郑重声明:本协会从未授权任何新闻单位为律师事务所作有偿新闻。 特此声明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0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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