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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制度创新 推进行业发展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助力律师业的转型发展

2014年第08期    作者:吕 轩    阅读 6,483 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条例和相关贸易投资便利措施的相继出台,规范和完善了“自贸区”的相关制度政策框架。作为“自贸区”内首个被复制推广到区外的成功试点经验,工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自今年3月在全市推广以来,已惠八万余家企业。“自贸区”作为聚集、整合和辐射创新发展的平台,在其自身发展稳健有序的同时,正通过带动金融、税收、贸易、政府管理等一系列政策创新,为全国性的改革破局带来了巨大的示范效应,包括“中外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方式和机制试点工作”在内的其他“新政”的出台也都“跃跃欲试”。

        将特殊的、区域的经验提升到普遍模式,最大的挑战在于如何发现和尊重事物的共性,所谓“自贸区”的制度创新,其难度也在于此。发现“共性”,是一个从“低”到“高”、从“多”到“少”和从“前”到“后”的过程。具体来说,需要俯身接地气,脚踏实地积累和搜集更多的民情民意,做到政策出台前的事前防范;还需要抬头谋长远,将累积和搜集的材料提纯精炼,并做到政策运行中的事后监管。在“自贸区”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将时刻伴随着这样的“多—少”、“低—高”和“前—后”的“顺差”和“逆差”,这就是上海律师行业发展的新机遇。立足新起点,上海律师和律师行业将收获颇丰,大有可为。

 

        “红利”加身——律师业发展开启加速模式

        “自贸区”的建设包括了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放,是新形势下加快发展上海律师业的重要载体。跨国业务带来“跨法域”管辖与适用的难题,是经济不断一体化之后对法律服务提出的新的要求。如何更好地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是上海律师业服务于实体经济的一个新命题。为此,上海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推动中外律所加强业务合作、丰富业务合作的试点方案,并得到司法部的批复同意,相关合作细则一旦落实,势必将为律师服务市场注入发展的新活力。

        在“自贸区”发展的推动下,今后金融资本跨国流动和跨界交易会催生出一个本国法与外国法服务一体化的国际性、开放性的法律服务市场。在越来越多的经济贸易活动中,市场主体的法律关系将更为复杂,在中外经济相互促进、提高的过程中,一些涉及高科技的新领域会不断兴起,国家增加对于熟悉国际惯例和“自贸区”仲裁规则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需求也是大势所趋。

        整体而言,“自贸区”将释放出巨大的制度“红利”,使得律师提供服务的空间更为广阔,律师的案源越来越多,业务范围也越来越广。“自贸区”助力上海律师业的转型发展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国际优秀律所和律师的加盟与竞争,将正面带动和提升上海律师的现代法律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将大幅优化上海律师业的人才结构,提升行业的专业化、国际化、规模化和品牌化水平;还将影响到上海律师业包括业务范围在内的结构模式的调整,将以诉讼为主转变为诉讼与非诉讼并重,以单纯的国内业务为主转变为既有国内业务又有涉外业务,且涉外业务占一定的比重。

 

        投身而入——紧跟“自贸区”的发展步伐

        过去,习惯于从法学学科的角度去划分律师的专业领域,比如刑事辩护律师、民事代理律师、公司证券律师等,这是一条保守又保险的业务之路。而现如今,传统律师服务的需求空间毕竟有限且竞争激烈,律师的一些简单重复前人业务模式的“保险之路”已经不再保险,坐拥“自贸区”发展带来的制度红利,律师们若“入宝山而不自知”,“穿新鞋”却“走老路”,那是很可惜的。

        未来一段时期,是上海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是发展动力大转变、经济结构大转换、开放格局大转型、区域关系大整合的黄金时期,上海律师要与时俱进,主动参与到这一发展战略之中,利用“自贸区”开放创新等改革政策的优势,紧扣时代脉搏、紧跟发展步伐,结合自身法律服务的实际,找到自身价值的高地,全面了解、准确把握,积极探寻律师业务定位的新方向。

        市律协将主动谋划、积极部署更好地发挥引领、示范和指导的作用,全力支持上海律师业顺应新形势,迎接行业新发展。自去年7月初,市律协即开始进行了专项调研,并成立“上海市律师协会中国自贸区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吸纳业内外专业人士,共同针对律师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提升、业务范围拓展等相关事项,制定目标和措施。在去年11月,市律协相继召开“陆家嘴法治论坛”和“外滩金融法治论坛”,纵论“自贸区”法律服务的机遇与挑战。市律协相关业务研究委员会也结合自身擅长的法律领域,定期开展“自贸区”相关的业务培训与研究,让更多律师了解和善于运用“自贸区”的规则与经验,主动投入到这场行业发展的“盛世”之中。

        市律协浦东新区律工委因其地理位置的优势,更是积极组织、精心谋划,通过座谈会、研讨会和讲座等形式研讨“自贸区”及其衍生的新产品和新业务。该律工委于去年11月便组织浦东律师“自贸区”制度创新研究委员会开始精心编纂,并于今年5月出版发行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中英文)》,该汇编是国内首部,也是规模最大、内容最完整的“自贸区”法律法规汇编。市律协浦东律工委主任尹燕德律师更是“自贸区”相关业务领域的“知识达人”,他对于“自贸区”运行引发的法律诉求、法律制度调整和制度建设国际化等问题有着自身独到的解读。731日,他代表市律协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北京召开的“律师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业务创新拓展推进会”并做学术报告,与同行分享了“自贸区”律师服务新机遇、新领域、新角色的思考与实践。

 

       抽身而出——自贸区开放“倒逼”制度创新

        从地理范围上看,“自贸区”的发展有其区域限制,区内经济体量也是有限的,但其“倒逼”制度创新的辐射量却是不可估量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故“自贸区”的建设要放在未来510年中国全面转型的大背景下。“自贸区”已经不再是一个区域性经济改革的范畴,正变成全面制度改革的新起点。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就多次在公开场合重申:“自贸区”的“核心是制度创新,而不是优惠政策。”

        政府简政放权政策的实施将使政府的有形之手从市场抽离,可能会附随产生一些问题,诸如:如何缓解开放所带来的自由与秩序之间的矛盾紧张,如何为市场提供专业化的规范渠道等。律师对此,将有所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曾表示:“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需要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有些律师的确具有参与构造制度模式的能力,他们早已不仅觊利于诉讼纠纷的业务模式,而是以防范法律风险和提供政策咨询、法律对策等为主要服务内容。他们能够厘清政府管理的内容和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对预防市场具体运作所伴生的问题具有先天的敏锐洞察力,通过法律论证技术(内部证成、外部证成)和法律解释方法(目的解释、系统解释等),将法的精神涵摄到制度之中,从而作出令人信服的政策建议,为国家立法和行政机关提出建议和意见,为解决国际争端出谋划策。

        律师的这些“跨界”行为并非“不务正业”。相反,来自各界别的意见若是能在法规制定的过程中充分体现,让多元主体在立法过程中博弈,是一种“比较实在”的落实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的措施。今年1月,在市律协召开的“2014年上海律师参政议政”新闻发布会上,与会的律师代表、委员们就其精心准备的议案、提案等与媒体记者提前分享。市人大代表、市律协会长盛雷鸣律师介绍了他拟向市人大提交的议案《关于建议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作为上海自贸区内企业设立的前置程序的议案》。他说:国内已有将上市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发行交由社会第三方的制衡力量和协商共治来完成的先例,通过借鉴研究国内外的相关经验,他一直在构思让具有专业法律素养的律师介入负面清单的备案管理工作的可行性。他认为:将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作为“自贸区”内企业设立备案的必备文件,更有利于填补监管真空、合理控制市场风险,也能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在今年的“两会”期间,由市律协副会长黄绮牵头,包括胡光、安翊青律师在内的政协委员也将该内容的建议作为提案提交市政协。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律师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中也聚焦在“自贸区”这一制度创新之上。朱洪超律师提出的几个提案中就有关于“自贸区”法治建设的内容,江宪律师提出了“关于在‘自贸区’设立优先调解制度的建议”,安翊青委员则提出了“关于加强‘自贸区’企事业中、事后综合监管的建议”。

        据了解,律师们积极呼吁的“关于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作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设立的前置程序”已经收到了相关单位的书面答复。在人大这边,议案得到了“自贸区”管理委员会的重视,认为议案构思与目前“自贸区”进行的工商登记改革以及引入社会组织参与市场监督的精神相契合,具有创新借鉴的作用。“自贸区”管理委员会将会同工商等部门,做进一步的深化和细化研究,为创新推进这一设想创造条件。在政协这边,提案得到了市工商局的认真考量,他们认为委员们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富有建设性,符合政府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市工商局在答复中还表示:目前,市司法局、市律协就律师更好地发挥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进行了前期的调研,并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多次向有关部门建议将鼓励律师事务所在内的专业服务机构在“自贸区”内提供服务等相关内容写入该条例,并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初步采纳。

        “自贸区”将在今年9月末迎来成立一周年。其制度创新带给律师业的是机遇亦有挑战。上海律师要乘势而上,投身其中谋发展,同时也要学会跳出律师业看制度创新,跳出上海看全国发展。在一“入”一“出”之中,律师将更好地发挥其职业优势,通过共同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国家透明、开放、安全、高效的市场环境,更好地服务法治建设和实体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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