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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尊互信 良性互动 共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014年第01期    作者: 崔亚东    阅读 5,851 次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崔亚东

         法官和律师,同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成员,都具有对法治的信仰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也都肩负着维护法律权威、推进法治发展的重任和使命。多年来,上海法院与上海市律协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在推进上海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取得了积极成效。我到上海法院工作时间不长,但感受很深。如2013年底上海法院开展纠正“立案难”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律协和广大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就发挥了重要作用。

  “立案难”一度是人民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不仅有人大代表的书面意见,也有律师同志给我来信,反映“立案难”问题;去年7月,市律协在东方律师网上开展“立案难”问题的调研征集工作,之后在高院召开的律师代表座谈会以及特邀监督员座谈会上,许多同志都提到了“立案难”的问题。对此,高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时恰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展开,高院党组将解决“立案难”问题作为高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重要内容,践行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转变司法作风,下决心解决“立案难”问题。

      通过深入调研,我们发现导致“立案难”的原因,既有案多人少的客观因素,也有审判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不合理,考核导向上出现偏差的因素,以致一些地方片面追求数据、注重排名,甚至为了追求百分之百的“同期结案率”,有的法院有案不立、限制立案和延期立案,数据排名虽然上去了,但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权威性,也有悖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为此,高院党组统一思想认识,要求全院上下树立正确的司法政绩观,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制定了上海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判质量效率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并采取坚决措施,于201311月部署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了纠正 “立案难”问题的专项整治,向社会公开承诺,坚决纠正年底、月底不立案或限制立案的错误做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诉权。目前,这一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据统计:201312月,全市法院收案近4.58万件,与201212月收案3.21万件相比,同比增加了42.9%,使立案回归本源,保障了当事人诉权,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提升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人民日报》、《人民日报内参》、《新华每日电讯》、《解放日报》、《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上海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和主流网站都予以了充分的报道和好评。

      在破解“立案难”这一难题中,上海市律协和上海的广大律师积极建言献策,在我们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判质量效率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很有价值的建议。事实说明,法官和律师两个群体之间加强沟通,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形成良性互动,对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极其重要。

  在抓解决“立案难”的同时,上海高院还针对律师和当事人反映较为集中的“案件查询”、“诉讼咨询”、“电话找法官”等诉讼难题,于去年12月建立开通了“上海法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有效的一站式受理、一门式综合服务;针对“冷横硬推拖”问题,研究制定了“加强窗口建设4条规定”和“便民措施15条措施”,切实为来访当事人提供便利服务;针对人民群众反映较大的“执行难”问题,我们目前正在开展执行“五查”专项整治活动,将加强、改进、规范执行工作作为下一步工作重点,探索建立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同时,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上海高院还将建立网上与律师联系服务平台,方便与律师的沟通联系。

  “惟进取也,故日新”,法官和律师共同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群众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在新的一年里,希望上海高院和市律协进一步健全完善沟通交流机制,通过强化交流互动、平等协作、理性对话,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守社会的公平正义,推进法治上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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