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员: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原定于3月2日至3月27日举办的2020年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延期缴费、延期举行。已成功报名本期培训班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保留参训资格。具体缴费与开班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请各位学员关注东方律师网最新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