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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学术季:第一届“涉外商事模拟仲裁”案例征集及人员招募通知

作者:业务部   日期:2017-06-16    阅读:6,492次

       2017年5月,上海律师学术季系列活动拉开序幕。上海市律师协会联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举办第一届“涉外商事模拟仲裁”活动,对具有代表性的涉外商事案件进行模拟、交流、探讨,并为上海执业律师提供高规格的展示平台,以此规范、提升仲裁庭审技能、礼仪。为保证活动质量,现向本市律师征集案例并招募参与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征集案例事宜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7月20日

(二)案例要求

1、律师本人代理的涉外商事案件;

2、案件证据已固定、事实较为清晰;

3、案件存在较大法律争议,或具有代表性;

4、能够提供案件的全部证据资料;

5、需注明该案件是否已经审结。

(三)特别说明

在确认模拟仲裁所采用的案例后,市律协商事争议解决业务研究委员会将对案件作部分修改,简化案件的事实争议,突出案件的法律争议,并隐去案件当事人的真实信息。

(四)联系方式

请案例提供者准备案件电子档或扫描件,并按要求填妥附件中的《“模拟仲裁”案例提供人员信息表》,将两项材料打包后发送至:lvshimonizhongcai@163.com;标题注明“模拟仲裁案例-姓名”。

如您所提供的案例被选中,我们将诚邀您作为嘉宾参加本次“模拟仲裁”,分享自己的经验。对于提供的高质量案例,将计入培训课时(8课时)。

二、参与人员招募事宜

(一)模拟仲裁人员设置

申请人方及被申请人方各8人,共16人。各方包括当事人、代理人、后援团成员,以及根据案例情况设置的证人、专家、鉴定人员等角色。

(二)申请条件

1、执业年限在十年以下(不含十年)的执业律师,或者公司律师、境外律师事务所驻沪代表机构从业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3、有从事商事诉讼、仲裁的实务经验;

4、未受过行政处罚、有效投诉或行业处分。

(三)报名、选拔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即日起至2017年7月20日)

符合条件的律师,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模拟仲裁”参与人员报名表》;

(2)《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公司律师、境外律师事务所驻沪代表机构从业人员可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标题注明“模拟仲裁报名-姓名”。

报名联系方式:

邮箱:lvshimonizhongcai@163.com

2、审核报名材料、确定符合条件的律师(2017年7月21日至8月20日)

3、参与人员选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符合条件的律师进行选拔,选拔结束后视具体情况采取抽签、推选等方式分配原、被告双方人员及相应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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