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推荐律师参加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的通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于2013年至2016年有计划、分步骤地培养高素质的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建立一支具有国际视野和良好政治素质、专业水平的律师“国家队”。
培养将采用境外短期培训和境内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费用以全国律协申请的财政资金为主。
参加律师基本要求如下: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无违法违规及行业处分处罚;
3、在以上相关领域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
4、外语水平较高(提供外语水平证明:有效的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96分以上,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
5、具有境内外学术机构、仲裁机构、法律专业组织任职经历,境外执业经历或拥有境外律师执业证者优先考虑。
现面向全体上海律师报名。因时间较紧,请感兴趣的律师抓紧时间填写《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报名表》,连同要求的相关材料于2013年1月28日前寄或送至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部。《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报名表》的电子版也请发送至panyu081@126.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推荐。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筛选并确定最终入选律师名单。入选律师将被纳入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并接受培训。
联 系 人:潘瑜
联系电话:(021)64030000*140
联系传真:(021)64185837
电子邮箱:panyu081@126.com
联系地址: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
邮政编码:200032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上海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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