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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的时代使命

2014年第09期    作者:倪正茂    阅读 7,351 次

上海政法学院终身教授   倪正茂

  中国正向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大步迈进。上海律师将在这一庄严而宏伟的事业中发挥巨大的、无可替代的作用。

  20世纪的前50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历经流血牺牲的艰苦斗争,推翻了“三座大山”。20世纪的后50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走过了坎坷曲折的道路,夺得了改革开放的辉煌胜利。正是因为有这一个世纪的斗争成果,我国人民业已享受了不受残酷战争之苦的大半个世纪的和平年代,伟大的祖国也一洗积贫积弱的耻辱,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的崇高地位。但是,所有这些成果,都完全可能毁于一旦,“文革”导致的惨景还历历在目,就是铁的明证。因此,必须深思:21世纪的前50年该干什么?作为律师,又该如何思考问题、指导工作、规划未来。

  我以为,如果能在21世纪的前50年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那么不仅可以保障既有成果不致毁损,而且还可以推进改革开放事业以更加迅猛的态势阔步前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的中国梦。不仅如此,由于全世界只有我伟大中华是唯一具有当代四大法系实践经验的国家(我国5000年文明孕育的中华法系始终熠熠放光,实际上我国的社会主义法系是奠基于中华法系基石之上的;至今,我国的台湾、澳门地区通行的是罗马法系;我国的香港积有150年的实施英美法系的经验;而5000万穆斯林在实际生活中有着实施伊斯兰法的经验)。因此,如果在我国建成一个以中华法系为基础、吸收其他三大法系的丰富经验,建成我称之为“中华发展法系”的伟大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那么它不仅对中国而言,而且对全世界而言,都将是泽被千秋、功盖万代的无比豪迈的事业。全中国人民热切期待、全世界进步人类炯炯瞩目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在法治建设方面做出重要的决定,从而大大推动我国法治事业的快速发展,也必将为创新中华发展法系奠定基础。

  律师是法治系统中的一大方面军。无论在外国还是在中国,无论是在逆境中还是在顺境中,律师事业都被从正面或反面证明是绝对不可或缺的。在当前向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崇高目标前进时,对律师的时代使命、法治伟力以及具体工作,都应当有深切的认识、具体的谋划并作坚持不懈的努力。具有100余年光荣传统与丰富经验的上海律师,在这一崇高事业中,更应发挥特有的巨大作用。习近平主席最近在沪发表的关于上海在全国要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的号召,同样要在律师工作中得以具体的落实。

  2012年上海市律师协会举办了纪念上海律师公会成立100周年的活动,为上海律师继承先行者的光荣传统,学习他们的丰富经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13年,上海市律师协会又成功地举办了首届律师学术大赛。作为总评委之一,我为上海律师大步迈向高水准、高境界而感到由衷高兴。如今的上海律师,与当年的上海律师先辈们相比,或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上海律师相比,甚至与改革开放初期的上海律师相比,无论是在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学术造诣方面,还是在法律技巧、外语水平、实践经验方面,都大大提高到了先行者们难以企及甚至不敢奢望的高度。这得益于党和国家之高度重视法学教学,得力于上海市政法委、市司法局对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具体指导,也归功于上海市律师协会及其工作人员的艰辛努力,当然还要归功于律师们自己孜孜不倦的奋斗!

  事物的发展是永无止境的。“百尺竿头”还应“更进一步”。上海律师是否是全国最优秀的?“我”是不是上海律师中最优秀的?这是每位上海律师每日每时都应扪心自问的。而什么叫“最优秀”?是“创收”还是“对法治的贡献”?这是更应时时关注、深深思考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每日每时、分分秒秒地走向死亡,这是自然规律,并不可悲。可悲的是对此茫然无知,浑浑噩噩地得过且过;可悲的是对周围发生的一切熟视无睹、漠不关心;可悲的是对时代的发展无所思考,对社会的前进无所奉献。而对于比较成功、比较优秀的律师来说,可悲的是就此止步却乐在其中。

  事物的发展又是不平衡的。即使是对优秀律师而言,其自身的前进历程也决非静如止水。在这千帆竞渡、百舸争先的伟大时代,但愿每一位上海律师都以法治建设的先锋参与、积极努力和奋发有为,成为大时代的法治英雄,而且永远以下列民歌自勉:

  山外青山楼外楼,英雄好汉争上游。

  争得上游莫骄傲,还有英雄在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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