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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依法办博 律师同行
日期:2009-01-20    阅读:5,221次

    2004年,上海市中茂律师事务所脱颖而出,以“天降大任”的使命感组成“中茂世博法律服务团”,为上海世博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能为上海世博会服务,是中茂律师的莫大荣幸!”中茂律师事务所主任盛雷鸣律师的豪迈之情溢于言表,对五年来服务世博的倾情奉献和得意之作娓娓道来,如数家珍。

    一、服务土地储备

    世博园区的土地控制面积达5.28平方公里,主要用于临时性设施、永久性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是目前上海市区面积最大的开发地块。如何确保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下,实现对该地块的开发和运营,最大程度地发掘该地块的增值潜力,是在为世博会筹办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课题。2003年,上海市政府成立了上海世博土地储备中心,负责世博园区内土地的收购储备工作;中茂所充分考虑了被收购土地上拆迁房屋实际使用人的安置、企业的异地迁建、补偿资金专款专用、“限时保留、适时拆除”的世博会项目特殊要求等情况,起草了合同条款设计周密的《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土地交接书》等系列合同文件,使包括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宝钢集团等众多的大型中央直属企业的土地收购工作按照世博会的总体计划有效推进,为顺利开展世博会的筹办工作奠定了基础。

    中茂所在提供土地收购储备的具体法律服务过程中,针对实践中遇到的疑点、难点法律问题,组织开展了“上海世博会园区土地利用”的专项课题研究,对世博园区土地规划的调整与变更、场馆设施的回购与利用、公共用地的处置和供应等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方案或专业性的意见;并就土地供应方式和地价构成、实现世博园区地上、地下物业的专业化管理以及实现土地在资本市场增值等问题提交了研究报告。在上述调查研究工作的基础上,中茂所形成了课题研究中期报告、终期报告,制订了《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园区土地使用管理办法》(草稿),并于2007年通过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了研究专著《土地储备法律问题研究》。

    二、服务动迁安置

    上海世博会园区居民动迁覆盖浦东、黄浦和卢湾三个辖区,共有6个街道、18个居委,需动迁居民1.8万余户,须拆除居民房屋建筑总量110万平方米;企事业单位动迁共272家,其中73家为部属、市属企业或为部队、宗教团体等特殊单位,以及199家区属和民营企业。为拆迁配套的安置基地主要有浦江镇、三林、长兴等,开发面积达200万平方米。由于涉及居民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动迁难成了世博会各项前期筹备工作的一大难题。

    中茂所为土地储备中心与各区合作开展拆迁工作起草了一系列法律文件,对拆迁款支付条款做了精心的研究和安排。为落实安置房源,中茂所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起草了《安置房屋定向供应协议》,针对安置房的特殊性质,通过协议对安置房开发商提供安置房、拆迁人支付拆迁款、被拆迁人获得安置房屋三个法律关系进行了安排,彻底解决了拆迁款专款专用、房屋质量由房屋开发商负责等拆迁实践中的难点问题。实践证明,这一措施在世博拆迁工作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面对拆迁纠纷,中茂所专门组织了应急小组,代表拆迁人土地储备中心积极应诉。自2005年以来,中茂所已经累计代理了多起动迁诉讼,涉及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承租人的安置补偿纠纷、被拆迁人内部安置补偿款分配纠纷、被拆迁人死亡后的安置补偿、被拆迁房屋抵押权人抵押权保障等大量法律问题,受到委托人的高度赞扬。

    三、服务工程建设

    根据规划,上海世博会园区建设主要分为园区范围内104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各类场馆及其配套项目、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其中包括中国馆、世博村、世博轴、样板组团、市政道路、南市电厂改造、世博公园等;合同涉及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各种类别。中茂所律师除了提供包括招标文件的审核修改、合同起草修改、参加合同谈判等日常法律服务外,还针对重大的法律问题,采用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的形式加以系统阐述,共出具了包括《关于南市电厂热网拆除后对受其供热用户补偿问题的法律意见书》、《关于世博会建设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及工程建设法律适用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关于世博会项目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法律适用事宜的法律意见书》等四十多份专项法律意见书,切实保障了世博会项目建设工作依法开展。中茂所整理汇总了服务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理论结合实际进行系统分析,又形成了研究专著《市政工程建设法律问题研究》,于2008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四、服务参展与招商

上海世博会的参展工作分为国际参展和国内参展。国际参展的主体主要有国家、国际组织、国外城市;国内参展的主体主要有国内城市、国内企业等。参展合同的内容包括场馆使用、参展用品的出入境、参展人员的安排以及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权利义务,涉及海关监管、税务安排、卫生防疫、进出口贸易等众多法律问题。2007年9月,作为上海世博会的一大创举,首次给予城市独立参展世博会的机会,中茂所也因此参与了“城市最佳实践区”相关合同的审核修改工作。

    上海世博会招商工作涵盖了餐饮、住宿、购物、娱乐各领域。不同行业的法律风险点不同,要求承办律师在起草合同文件时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进行风险防范,主合同再加附件往往多达100余页,各方在合同内容的表述、条文措辞等方面要求精准无歧义,对合同文件的专业性要求非常高;中茂所律师在这一法律服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经过数十次的谈判,合同文本经过近二十稿的修改,终于在2007年4月,完成了世博村酒店管理公司的招商工作,最终确定州际集团为世博村高星级酒店的管理公司。

    五、服务特许经营

    世博会特许产品(即:世博会吉祥物以及其他带有世博会标志的物品)的开发、设计和生产、零售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是历届世博会主办方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对于宣传世博会也具有重要意义。在商务部门就法律适用问题没有明确批复的情况下,中茂所运用专业知识,通过规范而又完整的合同框架,在现有的法律规定下解决了特许产品生产和零售中的诸多法律疑难问题。

    在生产领域,中茂所起草、修改了《特许产品生产许可协议》、《特许产品生产分许可协议》、《特许产品生产商管理办法》、《特许产品防伪标识技术服务协议》等;在零售领域,鉴于特许零售分许可人目前还未取得商务部要求的特许经营资质,中茂所起草、修改了《特许零售商合同》、《委托代理、管理特许零售商协议》以及《特许零售许可协议》、《特许零售分许可协议》,通过对各合同文件生效、终止条件的事先安排,使得各方在实际履行合同义务时做到无缝衔接,此举受到上海世博局各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

    六、服务项目融资与保险

    在项目融资领域,中茂所为发行总额为40亿人民币的“07世博债”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出具了《上海世博土地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世博建设债券法律意见书》和《上海世博土地控股有限公司世博建设债券上市的法律意见书》等专业文件,就发行和上市的主体资格、相关机关的批准和授权、实质条件、信用等级、担保等重大事宜做合法性审查,发表专业性意见,为该企业债券于2007年3月29日最终成功发行与上市提供了有力保障;在保险资金就上海世博会债权投资计划第一期项目中,中茂所提供了合同审核的法律服务;中茂所还为世博会建设的银行贷款项目提供了专业服务。

    在保险业务方面,根据世博会工程建设的要求,要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又要使得世博项目建设主体的投保费用控制在最合理的限度内,中茂所遵循“节约办博”的理念,参与了与参保的各家保险公司的多次磋商,以暂保单的形式为为世博园区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进行投保。最终,世博项目建设主体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签订了保险合作协议。

    此外,中茂所在援助项目的法律服务中,厘清了上海世博局、受援参展者,援助服务供应商三者的法律关系,协助草拟了《援助协议》、《供应商协议》,起草了《服务合同》(范本)中、英文本;在公司业务方面,为世博土控公司下属数十个子公司的设立、增资提供了法律服务;中茂所还积极为世博立法与政策研究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完成了“上海世博会园区共同沟管理办法”和“上海世博会园区土地利用办法”等两个重要课题的研究,共形成了近十五万字的研究成果,受到了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员会等部门的高度赞扬,其中的“上海世博会园区共同沟管理办法”课题成果已经被市政府采纳并转化为《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园区管线综合管沟管理办法》,并已由市政府正式批准实行,不仅为世博园区管线综合管沟的有效管理奠定了基础,对上海市乃至全国的综合管沟的管理工作也具有示范效应。

    依法办博,律师同行。盛雷鸣律师说得好:“上海世博会是千载难逢的机遇,上海律师服务世博大有可为!”在世博会场馆及园区如火如荼的建设热潮中,在世博会的举办过程中,在世博会的办后工作中,需要律师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化法律服务;愿更多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投入上海世博会的法治建设,为科技世博、和谐世博、平安世博贡献聪明才智,创造新的辉煌。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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