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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多元解纷机制中担当新角色

2021年第12期    作者:魏建平    阅读 1,714 次

律师参与各类调解活动,发挥在矛盾多元化解中的作用,对于推动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一次制度创新。

制度化层面的律师调解首次出现于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扩大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之后一些地区陆续开展了律师主持调解的实践探索。律师通过调解工作室、调解中心等律师调解组织参与案件调解,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15年,中央出台《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将建立完善律师调解制度上升为国家政策。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律师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法院委派调解与委托调解的程序。

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决定在11个省(直辖市)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就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模式、工作机制及工作保障等内容,对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试点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律师调解制度在我国的初步确立。

随着《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通过并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上海律师参与各级各类调解乃至担任调解员等方式参与调解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初步形成,渠道畅通,上海律师在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中必将大有作为,擦亮律师服务品牌,为司法为民办实事添砖加瓦,为上海软实力建设助一臂之力。       

一、律师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角色发挥  

(一)专业助力矛盾化解

近年来,以笔者为主的律师团队分别协同市人大、市政府、徐汇区信访办、华泾司法所、田林司法所、华芳调解工作室、徐汇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塘桥司法所等,进行诸多信访类、事故类矛盾纠纷化解。同时,在小区选聘、更换物业公司,成立、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维修资金筹集,停车位使用,高空抛物,垃圾分类等矛盾化解中提供了大量的专业法律服务支持。此外,还担任信访案件听证会主持人,陪同区领导接待信访对象,现场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信访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与司法所、调解员等一起接待解答居委会、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人员、群体的咨询,并参与300多起交通事故的调解。笔者参与的调解案件均有效引导进入法治轨道,或及时防止了矛盾激化,或成功化解了多年矛盾,或直接达成了和解谅解。

(二)案件代理参与调解

律师作为代理人或辩护人,在大量案件中参与调解。代理一方当事人或者担任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站在一方履职,依法积极促成矛盾纠纷化解,专业助力案结事了。从有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公安、检察院、法院、各级各类调解机构等每年受理的立案调解、化解的结案量中即可窥见律师的专业服务力。律师代理参与调解,为法治徐汇、幸福徐汇建设助力,为依法行政、依法治国贡献律师专业力量,赋能法治软实力建设。

二、律师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功能体现  

(一)彰显中国特色的制度化创新

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其给出的建议调解方案更易接近专业判断,从一定意义上说,更符合调解法治化这一现代调解的本质要求。基于此,肇始于上世纪70年代的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参与调解制度,已成为西方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环节,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律师参与多元解纷机制是立足于中国问题意识的制度化创新,并呈现出与其他主体不同的特色:律师可依托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律师事务所设立的调解工作室及在律师协会设立的调解中心等参与调解等多元解纷机制活动,使律师参与多元解纷机制覆盖了诉讼内外的全过程。这大大拓宽了律师的执业空间,为律师广泛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了制度保障。而随着律师参与多元解纷机制的规范化与程序化,有关管理机关对律师参与多元解纷的工作机制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这对于保证律师参与多元解纷机制的实效性与公信力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二)为调解制度的完善注入活力

律师参与多元解纷机制是律师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促使当事人各自认识、理解己方立场在法律上是否有理的强弱态势,再设法帮助双方形成法律框架内利益相互兼容的解决方案。律师在多元解纷机制中所发挥的专业化、职业化和法治化要素,为多元解纷机制制度的改革完善注入了活力。以法治为中心的调解制度的转型,自愿原则基础上调解的程序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的作用,都离不开律师的参与。律师参与多元解纷机制如果能够得到广泛的运用,能带来法律专业知识向社会生活中牵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各个领域持续注入或者渗透的效果,在法律知识的普及、法治意识的增强等方面发挥更为显著的积极功能。

(三)推动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律师作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调解主持者、听证会主持人等,不仅能够促使纠纷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解决,而且能够使当事人在一个更加平和的氛围中进行商谈。律师参与多元解纷机制的确立,有助于提升律师群体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社会地位,增进律师职业的社会认同度和公信力,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四)拓展了律师职业功能

律师在现代法治社会中不仅仅是提供法律服务的市场主体,更是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力量,律师亦成为纠纷解决方式理性选择的促进者。律师参与多元解纷机制拓展了律师在现代法治社会中不可替代的法律职业者的功能。我们相信,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与实践探索的积累,律师参与多元解纷机制定会充分发挥其在高效、专业、彻底解决纠纷方面的制度优势,从而为我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建设夯实基础。

三、律师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未来展望

(一)扩大律师参与影响力

大力宣传律师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作用与优势,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选择律师代理或者参与多元解纷,快速有效解决争议,为律师开展调解工作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让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纠纷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提高律师实务参与度

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未来的完善和提高中,勇于先行先试,以多种方式把律师引入各级各类调解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实务中,承接更多的调解实务,让更多律师在更大范围内为建立多元解纷机制提供政策法律依据和工作指导。

(三)加强律师调解技能培训

建立公检法司和律师协会、调解协会联合培训机制,加强对律师、调解员等多元解纷机制参与主体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建设高水平的多元解纷队伍。

(四)完善律师调解保障制度

建立律师参与多元解纷机制的经费保障、考核表彰、激励等机制,开展前瞻性研究和完善。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应用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收费并行的经费保障机制,并辅之以诉讼费用减免等杠杆调节,为律师参与多元解纷机制可持续性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引导、规范 和鼓励律师参与多元解纷机制健康有序发展。 

魏建平

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律协社会责任促进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破产与不良资产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徐汇区中青年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

业务方向:民商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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