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2026 年度上海律师行业团体医疗互助金报名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团体会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上海律协团体会员
二、参加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内人员须全员参加(具体要求详见《2026 年度上海律师行业团体医疗互助金协议》第二条)。
(二)参加人员须已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包括小城镇等其他医保人员)。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2026 年度上海律师行业团体医疗互助金协议》1 份,协议须经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二)《2026 年度上海律师行业团体医疗互助金报名表》1 份,具体填报和下载方式如下:
1. 在东方律师网(www.lawyers.org.cn)首页左上角输入团体会员用户名及密码进入会员中心,点击 “2026 年度医疗互助金报名”;



2. 系统中显示的律师名单根据会员登记信息自动导入,律师事务所须对不参加的律师进行操作,并注明原因(仅限已转所、注销、其他单位退休三种情况);
3. 系统中显示的行政人员及其他辅助人员根据上一年度的填报情况自动导入,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实际劳动人事关系调整;
4. 实习人员类目,可根据实习人员登记信息自动导入操作,律师事务所须对其他单位退休的实习人员作相应调整;
5. 参加人员患有重大疾病的,请注明病名与患病时间;
6. 操作完成后点击 “提交报名”,再点击 “打印报名表” 进行打印;
7. 具体操作可查阅东方律师网相关通知中的《上海律师行业团体医疗互助金系统操作指南》。如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拨打:4000529602(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三)2026 年 7 月的律师事务所《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1 份,打印路径: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登录社保自助经办平台,点击社会保险 - 参保缴费 - 提供参保户参保资料 - 打印。
(四)2026 年 7 月的律师事务所《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1 份,打印路径: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登录社保自助经办平台,点击社会保险 - 参保缴费 - 提供参保户参保资料 - 人员缴费情况 - 全选 - 打印。以上两份表格须印证参加互助金人员名单且加盖电子印章。
(五)参加人员中如有退休人员,还需提交在律师事务所退休的退休证复印件(如往年已向上海律协提供的,经上海律协确认,可不再重复提供)。
(六)以上材料提交并打印后,统一通过快递邮寄至协会指定收件地址。
四、缴费金额
每人 600 元
五、报名、缴费时间及方式
自 2026 年 7 月 10 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30 日止,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律师事务所在指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邮寄至上海律协会员部,同时将本律师事务所应缴费用统一转账至上海律协银行账户(转账时备注 “医疗互助金”)。
户名:上海市律师协会
开户行:上海银行福民支行
账号:000 030 135 50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医疗互助金的律师事务所可派专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至上海律协现场办理互助金的报销手续,也可以快递形式将医药费票据等相关材料寄送至上海律协办理(禁止使用同城快件、闪送寄送报销材料。本办公大楼仅支持楼服宝统一配送服务,同城即时快递无法上楼投递,易出现人员对接不畅、材料失联、错收、遗失等风险,为切实保障报销票据原件安全、规范流转,杜绝资料丢失风险,统一不予接收同城快件、闪送)。医药费票据原件提交后,概不返还,如有需要请事务所自行提前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为做好两个互助年度间的衔接工作,已参加 2025 年度医疗互助金的律师事务所,2026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期间发生的医药费报销截止日期至 2026 年 8 月 10 日止,过期不再受理报销事宜。
(三)参加 2026 年度医疗互助金后,2026 年 7 月 1 日起发生的医药费用自当年 9 月 20 日起正式启动报销受理。
(四)提交报名且经上海律协审核处理后,各律师事务所参加人员名单原则上不再变动,仅可依据《2026 年度上海律师行业团体医疗互助金协议》第二条第 2 项进行调整。
(五)如医保政策发生变化,上海律协将根据新的政策规定,研究调整协议的相关内容,届时以补充通知形式在东方律师网发布。
(六)金山、崇明、松江、奉贤、青浦、嘉定、宝山的律师事务所参加医疗互助金的,报销申请期限在原基础上延长 90 天。
(七)为了更好地开展医疗互助金报销工作,提高报销效率,现将各区报销时间确定如下:
(八)参加上海律师行业团体医疗互助金的律师事务所,务必将本通知及协议相关内容告知每位参加人员。
七、咨询及联络事项
(一)报名系统技术咨询
服务单位: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4000529602
咨询邮箱:12345@homolo.com,邮件标题统一标注「互助金报名」。
(二)互助金报名咨询
经办人:戴老师
咨询电话:021-64180378
咨询邮箱:daixiao@lawyers.org.cn
提示:报名高峰期来电量大,建议优先通过邮件咨询。
(三)现场受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30-11:30、13:30-16:30
(四)纸质材料邮寄地址
收件部门:医疗互助金工作部门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 789 号均瑶国际广场 33 楼,邮政编码:200032
联系电话:021-64180378
重要说明:本处不接收同城快件、即日速递及闪送递送的申报材料。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6 年 7 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