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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协第十届监事会工作报告(摘要)

2019年第04期    阅读 8,490 次

一、上海律协第十届监事会四年工作概况

上海律协第十届监事会成立于20154月,由上海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共有监事8人。

四年来,本届监事会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在律师行业党委的领导下,在广大律师的大力支持下,在律师代表的积极参与下,始终秉持全面关注、重点监督的工作原则,勤勉履职,力争把工作做得更细更实,充分保障上海律协的工作顺利开展。

(一)健全监事会制度建设,完善律协监督机制,保障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1.本届监事会启动了《监事会工作规则》的修订工作,现已修订完毕。在修订中着眼律师行业的特点,突出监事会工作的实效,对监事会工作机制进行创新,细化工作程序和监督机制,将律师行业党建相关内容融入到监事会的工作规则中。

2.为加强监督效率,明确分工,构建全面关注、全程监督的监督工作机制。本届监事会根据人少、事多、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在工作机制上进一步创新,调整分工,每两位监事为一组,负责监督会长或各位副会长的工作及分工负责的各专门委员会、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工作,如其中一位监事因故无法到位,即由另一位监事相互补位,力争做到监督不缺位,使监督工作全面落实到上海律协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强化日常监督,突出重点监督,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1.本届监事会全面关注上海律协工作,全覆盖列席重要会议。监事会列席了全部的会长会议、理事会会议,还列席了专门委员会的全部工作会议,在本届四年任期内,列席会长会议、理事会会议以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达208次,在会议上充分表达意见和观点,得到了理事会与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呼应和采纳。

2.“监事长信箱是监事会工作的一项传统,监事会每日有专人负责查收邮件,及时调查了解来信反映的问题,分别递交上海律协的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3.监事会在强化日常监督的同时,创新监督工作内容,突出监督重点。监事会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理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向理事会提交监督意见书

1)监督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方式全方位进行监督。

2)监督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首先,全程参与了换届工作。各业务研究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受到业界广泛关注,各委员会的主任竞选十分激烈,监事会努力克服监事人数少的实际困难,安排监事参加了每一个业务研究委员会的主任竞选会议,督促理事会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在业内外具有影响力、热心上海律协工作的骨干律师担任各研究会的负责人。其次,针对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制度建设开展专题调研,采取座谈会的方式对16个业务研究委员会开展调研,调研结束向理事会递交了《监督意见书》。

3)监督律师代表提案办理工作。监事会认为,提出提案是律师代表认真履职、行使权利的主要方式之一;同时,提案的办理工作是理事会倾听律师代表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服务广大律师的重要途径之一,应当予以高度重视。监事会向理事会提出监督建议:由对应分管的会长或副会长,以电话、电邮、座谈等多种形式及时与提案领衔代表沟通,认真倾听律师代表意见,回应代表的诉求,促进律师代表在参与行业管理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深入基层调研,拓宽监督工作渠道

1.走访各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了解律师基层组织的工作状况。四年来,先后走访了16个区律工委,了解各区律师工作的开展情况,调研内容涉及律所党建工作、律所规范化建设、律师参政议政、青年律师的培养、律师文化建设等方面,以及对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走访调研,监事会认真梳理总结各区律师工作的经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以及带有各自区域特殊性的问题,向理事会提出了相关建议。

2.关注中小型律师事务所,推动律师行业均衡发展。监事会注意到,在上海不仅有执业律师人数众多、创收增长幅度较大的大型律所,同时还存在着数量众多的中小型律所。在上海的法律服务市场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部分中小型律所存在被逐渐边缘化的可能。针对中小型律所的生存现状,监事会认为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与关注。在走访调研各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时增加了相关调研内容,并且专门召开了中小型律所发展的专题座谈会。通过调研,监事会认为,在研究规模大所的同时,也要扶持精品小所,从而推动上海律师行业的全面均衡发展。

(四)加强交流合作,为监事会制度的发展增添活力

监事会参与了任期内所有的全国监事会论坛联席会议,在会上积极发言,为监事会制度建设建言献策。监事会四年中走访了湖北、广东、深圳、大连等地的律协监事会,先后接待了到访的北京、安徽、江西、宁波等地的律协监事会,就监事会的制度、监事会工作规则、监事会职能发挥、监事会监督方式、监事会运行机制等议题开展了广泛的交流研讨。

为提升上海律师的国际化水平,提高上海律师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监事会受邀赴英国伦敦进行了考察访问。监事会在考察访问期间,拜访了伦敦大律师公会和林肯律师学院,与国外同行进行了充分交流。回国后,监事会撰写了考察报告并提出建议。

(五)突出制度创新,引领全国监事会制度发展

上海律协监事会作为全国律师行业较早成立的监事会之一,一直致力于推动监事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和发展。之前参加了历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本届监事会在2016年首次承办了该论坛。

在论坛筹备中,监事会仔细研究了前四届论坛的资料,认真酝酿论坛的主题,制定了详尽的任务分工表。论坛的主题确定为在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监事会工作的传承与创新,希望通过日益发展的互联网,使监事会的监督工作更便捷、更透明、更公正、更深入,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律师。

第五届全国监事会论坛的成功举办进一步厘清了律协监事会的地位和作用,推动了监事会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为律协监事会制度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也增进了各省、市律协监事会的联系和友谊。

二、对本届理事会和秘书处工作的评价

监事会认为:上海律协第十届理事会传承了往届上海律协理事会的优良传统,踏实肯干、积极工作、不断创新,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方面,在提升行业整体形象方面,尤其突出的是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在理事会的积极推动下上海律协成立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维权中心投诉中心,发布了《关于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的决定》,正式开通维权中心网上平台,以互联网+”形式,创新性开展工作,为广大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提供了有力保障,等等。

监事会认为:在上海律师人数不断增加、上海律协工作日益繁重、人员变动较大的情况下,秘书处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全心全意为全体律师服务,务实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在上海律协工作运作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是一支团结、称职的队伍。

三、对下届监事会工作的建议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行业大局。

(二)坚持重点监督,为广大律师的根本利益谋福祉。

(三)进一步规范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与业务研究委员会制度。

(四)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增设副监事长职务。为加强监督效率,落实全面关注、全程监督的监督工作机制,根据兄弟省市监事会的经验,有必要在现有的人员安排上增加设置副监事长职务,以使监事会工作更有效地开展。

 

 

各位代表:

监事会以维护广大律师的利益和上海律协工作大局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工作、无私奉献,监事会工作离不开全体监事的勤勉尽责,也离不开理事会和秘书处的配合。感谢大家的信任、理解、帮助和支持。

四年的时间很长,也很短。我们还有很多事情没有来得及做。在监事会最后一次会议上,许多监事都感慨:我们有许多想法和建议在这届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实现。但是,我们可以把想法和建议传承下去,相信下一届的监事一定有能力、有担当把上海律协监事会的工作做得更好、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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