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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开展第一届“鼎新法治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5-31    阅读:3,014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发现培育集聚一批忠于我国国家利益、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精于参与国际合作与国际竞争的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加快推进上海高水平法治人才高地建设,根据《上海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和《上海市司法局新时代法治人才评选方案》文件精神,开展上海市司法局第一鼎新法治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项目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局系统国际仲裁、涉外律师、国际商事调解3个领域,选拔一批能够参与国际规则制定、能够提供跨境法律服务、能够维护国家利益的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本鼎新法治人才”下设3个项目,分别为:

1.“领军者”:入选计划,选拔已在涉外法治领域取得较突出的成就,为本市法治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团队效应突出,能够引领相关领域发展方向,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顶尖人才。

2.“深耕者”:市局培育,选拔培养相关行业领域专业能力突出,发展潜力较大,承担核心任务的骨干人才。

3.“新锐者”:区局行业培育,选拔培养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2024年5月31日),在所在行业领域崭露头角,作出一定贡献,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

计划每2年组织开展一轮评选工作,第二年对市局培育的“深耕者”进行考核验收,酌情予以调整,对“新锐者”培育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二、参评基础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

(二)工作业绩突出。勤于钻研业务,在涉外业务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有从事诉讼、仲裁、调解或其他非诉讼法律业务的丰富经验,服务质量和工作业绩受到服务对象、行业内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三)社会形象良好。坚持依法规范执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尽职尽责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

三、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本人,向行业协会进行推荐申报,经行业协会审核汇总后,报市局人才办。

材料报送截止2024年6月11日,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本,包括(按以下顺序排序)

1.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推荐汇总表

2.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申请表。

3.3个承办的涉外案例相关材料,每个案例介绍文字材料(包含案例说明、案例简介,并附当事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字数1500字以内)以及该案例卷宗复印件。

4.执业期间曾发表的专业文章、论文、专著等专业成果。论文请提供复印件1份,并注明发表时间和出处,专著请提供封面、扉页、目录复印件。

5.身份证以及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从事实务实践工作的获奖证书、纳税及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7.证明外语能力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报送1份。参评人员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在参评过程中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等,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联系人:韩素华  席晶琼(上海律协对外交流部

电   话:64030000-136/166

邮  箱:hansuhua@lawyers.org.cn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  市律师协会对外交流部

邮  编:200032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司法局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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