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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市律协动态2011年第19期
作者:上海市律师协会   日期:2011-12-26    阅读:6,437次

112日下午,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军营、副局长刘忠定、办公室主任王兴和、副主任赵春元、律管处处长马屹、党建专项办主任张鲁滨等一行到市律协调研。市律协会长盛雷鸣、副会长陈乃蔚、邵曙范、黄绮、钱翊梁、周天平、管建军、秘书长万恩标,副秘书长刘小禾、王旭峰、陈东及各部室负责人等参加了此次调研活动。 会谈中,盛雷鸣会长首先感谢市司法局对市律协工作的大力关心和支持,并就上海市律师协会的总体情况、上海市律师协会工作的近期目标向吴局长及与会人员作了介绍,重点就市律协2011年的十项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了全面汇报。

 陈乃蔚、黄绮、邵曙范、钱翊樑、周天平、管建军副会长分别就分管的律协工作及体会作了汇报。万恩标秘书长汇报了秘书处的工作情况。吴军营局长代表局党委对本届律协换届以来所取得的工作成效表示肯定,对律协会长们和秘书处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他认为,律师协会目前正在进行的十项重点工作有创新有突破,此次调研中大家所提出的建议,市局会认真研究,尽快解决,同时对律协今后工作提出殷切希望。要求市律协继续推进创先争优和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加强秘书处的建设,办好律师学院,立足当前,志存高远,相信新一届律协有能力、有智慧、有办法带领上海律师业科学发展。  

 112日,市律协召开九届九次会长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出席,市律协会长盛雷鸣主持会议,副会长陈乃蔚、邵曙范、黄绮、钱翊梁、周天平、管建军、秘书长万恩标出席会议。副秘书长刘小禾、王旭峰、陈东及各部门正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主要讨论了《上海市律师协会特邀会员工作规则(试行)-草稿》。对机构成为团体会员后,机构成员是否当然成为个人会员这一问题进行了重点研议。会议还对规则的篇章结构及语言文字等提出了修改意见。

112日至4日,市律协环境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承办了中华环保联合会第七届环境法律研习班。研习班为期三天,就我国环境法制发展方向及环保法的修改、环境保护的基本问题、环境污染损害评估、环境法律责任、环境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环境维权的技巧和风险防范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和分析。

112日,市律协理事江宪、纪律委委员陈学斌参加值班,约谈了被投诉违规收费的律师和被投诉拒绝归还当事人证据材料的律师,对纪律部提交的投诉提出了处理意见。

113日,市律协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举行“国际金融中心的法制环境”讲座,特邀华东政法学院经济学院院长吴弘教授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及其法制环境建设为出发点,与境外国际金融中心法制环境比较,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及其法制建设理论问题、立法推进、司法保障、金融监管制度等进行阐述。

114日下午,市律协行政主管联谊会假座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召开联席工作会议。行政主管联谊会主席锦天城所行政主管陈运、副主席金杜上海分所行政主管王文茹、国浩所行政主管费佳频,以及君悦所行政主管叶沂萌、大成上海分所行政主管程洁、君志所行政主管潘映红、郑传本所行政主管虞忠敏、北京中伦上海分所行政主管赵嫣、新华所行政主管吴培丽、美国美富上海代表处行政主管张雯等共11位委员以及市律协调研部参加了会议。

114日,市律协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召开《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研讨会,成立了专门的修订课题小组,拟对于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的重点问题进一步研讨,并将研讨成果形成高质量的论文,代表上海律师向立法机构提出有价值的立法建议。

114日,市律协副秘书长刘小禾和业务部副主任潘瑜接待了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杨力等一行4人,就卓越法律人系列实务讲座、海外法律硕士学位、跨境高级短期研修等项目的合作事宜进行了座谈。

115日至6日,市律协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业务研究委员会参加第四届中国破产法论坛。主任陈明夏律师作为本次论坛邀请的12位评议嘉宾中唯一的律师界代表,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李宝贵法官所作的《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推进破产案件常规化审理》的发言作了评议。

 117日下午,韩学章基金律师理事会在市律协33楼会议室召开。基金理事长刘正东、理事王文正、朱洪超、顾韩君、吴伯庆、唐公民、高前和参加会议,市律协副会长管建军、秘书长万恩标、副秘书长陈东列席会议。会议回顾了韩学章律师基金的历史,讨论了使用基金资助本市律师境外培训的方式等。会议认为,基金原章程已不能适应目前的实际情况,决定对章程进行适当修改。同时,就韩学章律师奖起草一个实施细则,主要用于表彰在公益服务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律师。对于基金的保值增值,建议通过大额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对于基金的性质,决定与有关部门协调,尝试成立韩学章律师发展基金会,保证基金的安全性和持续性。

117日,市律协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召开增值税改革试点问题专题研讨会,对本次增值税改革试点的决定公布后,改革中所提及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范围、具体适用的税率和抵扣设计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117日,市律协业务部副主任潘瑜陪同广东律协理事、律所建设指导工作委员会主任童新、律所建设指导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满平一行7人分别拜访了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通力律师事务所,就事务所专业化、公司化的发展经验、本所的业务定位与开拓、内部管理机制和分配机制、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的相关情况等进行讨论。

118日,市律协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完成《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草案)》修改意见共计28条,并由市律协提交市政府法制办。

118日,市律协分别邀请部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分别举行了座谈会。会议由市律协会长盛雷鸣主持,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马屹、市律协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强、副主任刘习赟、金立宇、市司法局律管处贾鹏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对《上海市律师协会特邀会员工作规则(试行)》草案再次进行了讨论,盛雷鸣会长表示市律协将“两公一外”律师吸收为市律协的特邀会员主要是为“两公一外”律师和社会律师搭建一个交流合作的平台,促进上海律师业的科学发展。与会代表们就入会的形式、会费的缴纳、会员的权利义务等具体条款进行了讨论。

119日,市律协会长盛雷鸣、副秘书长刘小禾、业务部副主任潘瑜宴请了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院长哈罗德J克伦特教授及夫人等,并就今后的合作事宜进行了交流。

119日,市律协理事傅强国、纪律委委员毛雁冰参加值班,约谈了被投诉涉嫌利益冲突的律师和被投诉违背职业道德的律师,对纪律部提交的投诉提出了处理意见。

1110日,市律协九届外事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工作会议在市律协第四会议室召开,主要就《市律协境外培训资助管理办法》(草案)进行讨论修改。会议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本委员会主任管建军主持。副主任吴坚、孙志祥等8位外事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会议。市律协监事田波列席了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市律协境外培训资助管理办法》(草案)及配套协议,讨论落实了“青年律师送出去”计划分工;同时,会议还通报了小语种(英语除外)律师、加入境外律师组织、律师和出国留学人员统计数据,并确定了下一步的活动计划。最后,会议还对外事委员会与外地相关委员会开展活动等其他事项进行了讨论。

1110日,市律协会展业务研究委员会、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举办“后世博:大型活动的知识产权保护”讲座,特邀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上海迪士尼项目合作公司常务委员会委员邱一川博士主讲“大型活动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

1110日下午,市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青年律师联业会)赴嘉定区开展走进区县活动。本次活动由嘉定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陈进龙律师主持,市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曹志龙律师、委员袁惠芳律师、上海市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陆胤、商建刚律师与青年律师代表杨润来、殷寅、陈永昌、青曦、赵星海、许建添等进行了互动交流座谈。嘉宾律师们围绕着“青年律师的成长经历与发展需求”这个主题畅所欲言,与参加座谈的律师们分享了各自的不同经历。

1111日,市律协现代物流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专业理论与实践讲座,以FOB贸易项下提单纠纷和道路交通事故两起案件为例,解析了物流领域法律适用的特殊性,探讨了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关系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1111日,市律协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发布会暨当前形势下施工企业可能凸显的风险及其化解与防范研讨会,分析、预测了房地产调控政策可能对施工企业造成的影响,并集中讨论了年关临近将可能集中出现的法律纠纷与其中所隐藏的法律风险。

1112日,市律协业务部副主任潘瑜应邀参加了在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召开的“十二五”规划与法学教育发展战略论坛。论坛围绕“十二五”规划实施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与法学教育理念转变、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与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对法律人才多样性需求等主题,探讨了新形势下法律人才培养面临的挑战与发展趋势等问题。

1114日,市律协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信托产品合同文本标准化研讨会”预备会议,根据主任李宪明草拟的《信托产品合同文本标准化方案》,对信托产品合同文本类别、信托产品合同文本之间的条款安排、信托产品合同文本条款标准化内容三个方面进行了讨论。

1115日,市律协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召开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课题组研讨会。由课题组成员就草案“涉外编”的修改内容进行主题发言,并对于各自研讨的专门议题的初步研究成果作了简要汇报,并听取了与会委员的意见和见解。

1115日,市律协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工作会议在市律协第五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律协理事、委员会主任许强主持。市律协会长盛雷鸣、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委员刘文超、邹红黎出席了会议。会议对《特邀会员工作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讨论了《特邀会员工作规则》配套文件及会费的收取额度,并明确了邀请特邀会员各项准备工作的时间节点。

111日至15日,市律协纪律部解答电话咨询35个;接待投诉来访10次;登记书面投诉8件,投诉违规收费1件,未尽职代理3件,利益冲突1件,其他类3件。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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