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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开展本市2023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4-03-27    阅读:16,838次

本市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全国律协《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本市2023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202312月31日前(含当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取得上海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律师。其中2023年10月1日(含当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取得本市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可对其考核结果评定为“不评定考核等次”,但律师本人仍需提交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2024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取得上海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的首次执业律师,不参加2023年度律师执业考核。

二、考核时间 

20244月1日(含当日)-5月31日(含当日) 

请各位律师务必于20245月31日(含当日)前完成2023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

三、组织实施 

律师事务所负责对本所律师2023年度执业活动进行考核评议,出具考核意见。

市律协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已在网上作出评定并提交至律协考核系统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2023年度)》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

四、具体步骤

(一)律师自评阶段

时间:20244月1日(含当日-4月20日(含当日

律师通过个人会员账号登录东方律师网“会员中心”(http://www.lawyers.org.cn),进入“2023年度考核”栏目,填写《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2023年度)》并提交所在律师事务所。栏目将于4月1日正式上线。 

 

律师需仔细核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2023年度)》上的各项信息,其中标注红色“★”的项目为必填项。

 

兼职律师,还需提交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本人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的证明。

20244月1日(含当日)至4月30日(含当日)期间完成执业机构变更手续并拿到执业证的律师,由变更后的执业机构负责年度考核。

(二)律师事务所测评阶段

时间:20244月20日(含当日)-4月30日(含当日)

根据《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律师事务所应当召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听取律师个人总结,组织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考核评议情况,由律师事务所依据《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评标准,对律师2023年度的执业表现出具考核意见。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成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

律师事务所通过团体会员账号登录东方律师网“会员中心”(http://www.lawyers.org.cn),进入“2023年度考核”栏目,对本所律师提交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2023年度)》出具考核意见后,通过系统填写《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登记表(2023年度)》上报市律协。该栏目将于4月1日正式上线。

 

参加考核的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可不评定考核等次意见:

1.获准执业不满三个月的;

2.上一年度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的;

3.上一年度因病暂停执业的。

 

律师事务所未按时完成评定考核的,将影响律师事务所内相关律师的执业年度考核。

(三)市律协审查阶段 

1.审查确定律师考核结果

时间:20244月20日(含当日)-4月30日(含当日) 

根据《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有关规定,市律协对各律师事务所通过年度考核系统提交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市律协对律师下列情形暂缓确定年度考核情况:

1)律师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查处的,或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且处罚期未满的;

2)未完成市律协规定的培训课时的。

2.配合各区司法局进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时间:20244月20日(含当日)-4月30日(含当日)

各区司法局对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时,须与市律协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相结合。市律协将根据《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规定,对律师事务所履行会员义务等情况进行审查备案等工作,并通过考核系统将相关信息情况上报至所在区司法局。

*律所年度考核情况请联系各区司法局。(点击查看:2023年检考核各区局联系人

(四)律师执业证加盖考核备案章

市律协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报送各区司法局备案审查,通过备案审查后,各律师事务所应按照各区司法局指定时间,前往所在区司法局办理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备案盖章手续。

    *备案有关事宜请联系各区司法局(点击查看:2023年检考核各区局联系人

(五)公示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考核结果将在东方律师网上公示七日。律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律协申请复核,市律协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五、工作要求

(一)参加2023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的律师,必须按时填报《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2023年度)并在20245月31日(含当日)前完成个人执业年度考核不按规定参加执业年度考核,律师事务所应当如实报告,市律协按照《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参加执业年度考核,逾期仍不参加考核的,市律协将出具“不称职”的考核结果。

(二)市律协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与区司法局对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相结合,各律师事务所应做好时间衔接、材料递送、审核备案等各项工作。《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2023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登记表2023年度)》及其他材料由律师事务所收齐后,一并报送所在区司法局,报送时间由各区司法局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郑璐斐/龚宏(市律协会员部)

联系电话:64030000-128/143

传  真:64185837

E-mail:zhenglufei@lawyers.org.cn

 

技术支持: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热线电话:400-052-9602

技术支持邮箱:12345@homolo.com

 

友情提醒:年度考核期间,电话咨询量将大幅上升。建议遇到问题时,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提出,并留下联系方式。会员部会尽快与您联系。

如遇技术操作问题,可直接联系技术支持邮箱12345@homolo.com,或电话400-052-9602咨询。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43月27日

        1:关于完成律师2023年度考核培训课时的温馨提示

  https://www.lawyers.org.cn/info/e4a8501846344abab99304d4e665e5ed  

2: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市律师服务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
https://www.lawyers.org.cn/info/24efdcede3a54697bad8951e1edf645b



2023年度本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常见问题指南

 

律师:

1、忘记登录密码如何找回?

打开东方律师网,点击上方“会员登录”进入“会员账号登录”页面,点击右下角“忘记密码”,根据相关提示重新设置密码。

2、东方律师网-会员登录-输入账号密码后跳转到空白页面怎么处理?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ctrl+shift+del清理浏览器缓存后,再进行登录操作。

3、考核表提交后如何打印考核表?

所在机构对律师进行评议后,在“查询&打印”页面中进行打印。

4、年度考核中律师如何补全自己的党员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律师在修改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后,进入年度考核表的第二个页面补全自己的党员信息。

5、已在外地完成2023年度考核的律师如何操作?

律师进入“会员中心”后,点击进入“2023年度考核”,选择考核类别“外地转入已考核”,根据相关提示进行线下盖章操作。

6、需要在新所考核,但是考核表显示的律所名称为老所的怎么处理?

律师提交考核表后,新所可在“律师考核评议”界面中找到“在其他律师事务所参加考核的律师(执业关系已转入本所)”模块,点击“转入考核”按钮将律师转入本所进行考核。

7、外地培训证明如何上传?

选择考核类别为“已在外地转入未参加考核”,可填写外地培训证明相关信息,或者在培训记录界面点击“新恢复以及外地转入”进行相关信息填写。

8、已完成律师云学院培训课时要求,但考核表仍显示未完成,如何处理?

2023年度的考核需要律师在律师云学院中完成“2023年度网络培训课程”对应课时,律师可更换年份至“2023年”查看完成情况。在年度考核高峰期,学分的同步时间预计为1-3个工作日。如果律师已完成课时要求,工作人员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定。

培训学分未完成不影响提交年检表格,正常提交表格后继续完成培训学分即可。

9、忘记勾选“需要换证”按钮怎么办?

联系律所在“换证交接名单”中修改为“需要换证”即可。

10、如何自行撤回修改考核表?

律所评议前,律师可进入填报界面自行撤回考核表修改。如律所已完成评议,需要先联系律所撤回评议,再自行撤回考核表进行修改。

11、线下已完成盖章,但信用信息平台的年度考核状态尚未更新,如何处理?

请联系区司法局进行线上操作盖章备案。(点击查看:2023年检考核各区局联系人

12、年度考核通道关闭以后是否还可以进行年检?(2024.4.7更新)

不可以,参加2023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的律师,必须按时填报《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2023年度)》,并在2024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完成个人执业年度考核。

详情可查看东方律师网《关于开展本市2023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的通知》

13.派驻律师是否需要参加上海年度考核?(2024.4.7更新)

需要,律师自行登录东方律师网进入2023年度考核模块根据2023年度实际执业情况选择对应的考核类别,查看相关提示进行考核。

14.年度考核期间,律师在提交考核表后办理了派驻或外地执业的行政许可手续,可以继续在上海进行年度考核吗?(2024.4.7更新)

年度考核期间,如进行派驻外地执业将会影响年度考核结果,建议向派驻地咨询年度考核评定问题后,再进行相关行政审批,以免影响年度考核评定。

15.律师培训课时要求是根据2023年执业的时间计算吗?(2024.4.7更新)

培训课时要求是根据律师首次执业时间计算,详情可查看东方律师网《关于完成律师2023年度考核培训课时的温馨提示》

16.2023年度未在上海执业,需要在上海参加年度考核吗?(2024.4.7更新)

如在外地已完成年度考核,可登录东方律师网进入2023年度考核模块选择考核类别“外地转入已考核”,根据相关提示进行线下盖章操作。

如在外地未完成年度考核,可登录东方律师网进入2023年度考核模块选择考核类别“外地转入未参加考核”,根据相关提示填写年度考核表,正常进行考核流程。

17.因培训课时未达到学分要求,收到暂缓考核的短信通知怎么办?(2024.4.7更新)

尽快登录东方律师网-会员服务进入律师云学院,选择对应的培训计划,修满课时。若2023年培训学分已完成,律协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定。

18.2023年度律师云学院培训课时未及时同步,怎么处理?(2024.4.7更新)

年度考核高峰时期,学分同步时间为1-3个工作日(如超出3个工作日还未同步,请将修满课时截图发送至邮箱12345@homolo.com)

如已完成,律协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定。培训学分未完成不影响提交年检表格,正常提交考核表后修满课时即可。

19.缴纳会费后,多久可以收到会费收据?(2024.4.7更新)

缴纳会费后,收据将于6月1日后以EMS形式寄出。默认邮寄地址为东方律师网-会员中心-机构档案中的收件地址,如有变更请及时更新。


 

律所:

1、忘记登录密码如何找回?

打开东方律师网,点击上方“会员登录”进入“会员账号登录”页面,点击右下角“忘记密码”,根据相关提示重新设置密码。

2、无法对补考核律师进行评议,如何处理?

律所在完成全部考核流程后,方可对补考核律师进行评议。

3、如何自行撤回修改考核表?

在整体提交考核表后、律协评定前,律所可进入填报界面自行撤回修改。一旦律协完成评定,则无法自行撤回。

4、哪里可以查看会费计算规则?

在东方律师网-通知公告-“关于2024年度上海市律师协会会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查看。

5、忘记勾选“需要换证”按钮,怎么处理?

可联系主管机关进行协助勾选换证。(点击查看:2023年检考核各区局联系人

6、律所提交表时,系统提醒所内实习律师未补全法检离任信息,怎么处理?

律所可在考核页面或左侧菜单实习人员管理中找到对应实习人员,并完善信息。

7.新设立律所需要参加考核吗?(2024.4.7更新)

需要,请先督促所内正常执业的律师及时提交考核表,律所对提交考核表的律师进行评议后,填报《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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