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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惠民服务

2015年第03期    作者:张 圆    阅读 5,549 次


  2014年,黄浦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通过建立服务标准体系提高法律援助律师办案质量,扎实推进社区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律师结对活动,让老百姓不出社区就能获得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良好的服务赢得了好口碑,法律援助服务已成为社区居民身边的法律顾问。

  1月至11月,区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共接待来访咨询人数2161人次,受理审批各类法律援助申请626件,接答“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咨询6347人次,24小时“小毛服务热线”接答来电咨询281个。收到群众表扬信11封,锦旗25面,评选出“每周服务明星”45人次,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62.4万元。

  

  一、完善便民服务长效机制,提高满意度

  一是提升窗口接待服务质量,坚持做到“首问负责制”,服务态度热情诚恳,便民措施周到细致,咨询建议准确恰当,为特殊困难人群提供上门咨询、专家答疑等个性化咨询服务。

  二是提升受理审批服务质量,根据困难群众的民生需求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宽申请渠道,为农民工等特定群体开辟“绿色通道”,精简程序和手续,加强工作站、联络点建设,实现服务零距离。

  三是提升法律援助窗口接待咨询律师队伍的管理,严格落实骨干律师准入制度,通过“每周服务明星律师”评选,提高窗口法律咨询服务质量,提高来访群众和受援人的满意率。

  

  二、加强与区相关部门沟通,扩大受援面

  一是与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建立工作协作机制, 引导符合民事行政检察受案范围的法律援助受援人通过检察监督程序依法维权,民行科则帮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二是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互通信息,对仲裁院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值班时间、方式进行了调整,共同推进劳动人事争议领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三是加强与区民政、妇联、残联等社团组织的协调,夯实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确保贫弱群体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三、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轻案快办”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为配合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与邦信阳中建中汇、李国机和华夏汇鸿等三家律师事务所签订《“轻案快办”法律援助工作协议》,由三家律所的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团队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二是开展法律援助看守所值班律师工作。在黄浦区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积极为犯罪嫌疑人及犯罪嫌疑人家属提供法律咨询,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转交法律援助申请。

  三是构建刑事法律援助办案标准体系。组织区刑事法律援助专家律师编写了《刑事法律援助办案指南》,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分别从制作会见笔录、撰写辩护意见(词)及卷宗归档材料等方面进行了程序规范和标准模板。

  

   四、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高影响力

  一是开展多媒体法律援助宣传。618日,区司法局副局长方梅珍、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客“上海黄浦”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围绕“群众满意为标准,法律援助惠民生”的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访谈网页访问量超过了2.3万人次。

  二是进一步发挥社区宣传阵地作用。充分用好社区结对律师资源,鼓励结对律师深入社区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和便民咨询服务。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结对律师共上门走访社区420余次,电话联系沟通近1000次;解答居民法律咨询300余件,接待居民近1500人次;举办法制讲座近百场,参与调解社区矛盾纠纷40余件。

  三是通过上街宣传和为民服务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组织法律援助骨干律师通过“南京路为民服务活动”、三八妇女节“法律在心中,维权在身边”妇女维权周服务活动、“九九重阳节”老年人维权服务活动等为社区老年和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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