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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律师党建工作 筑牢司法长效发展基石

2014年第07期    作者:静安区司法局律师党委    阅读 5,749 次

  近年来,静安区司法局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市、区关于律师党建工作的文件精神,把握重点,突出特点,突破难点,培育亮点,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律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截至20139月底,静安区共有1900名律师,131家律师事务所,约占上海市律师事务所的七分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20094月静安区司法局成立律师党委。律师党委下设:党总支(国浩律师事务所)1个,党支部57个(包括独立党支部46个、联合党支部11个)。共有党员616人,占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静安的律师党员和党支部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区域特点:一是党员年纪较轻、学历较高、思维活跃。35岁以下青年党员占59.8%,三分之一的党员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二是支部之间规模不平衡、差异性显著。既有40余名党员的大支部,也有3名党员的小支部,规模不同的支部在活动方式、工作要求上也不能“一刀切”。三是党务工作者兼职多、新手多、更替快。党务工作者多由律所行政人员兼任,党务工作经验不足,支部工作衔接不佳。

  为此,在律师党建工作中,静安区司法局党委始终坚持围绕“一条主线”(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创先争优、科学发展),紧扣“两个重点”(组织覆盖、功能强化),加强“三种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四个结合”(党建与事业发展相结合、党建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党建与行风建设相结合、党建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以分类指导为关键,以创新载体为依托,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多措并举,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时代要求、具有行业特点、体现静安特色的律师党建工作之路。

  

  一、把握工作重点,夯实基层基础

  支部建设是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最基础、最重要、最根本的环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为此,静安区司法局党委从组织设置完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党员思想教育、后备力量培养四个方面着手,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做到“哪里有律师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律师哪里就有党的工作”。

  (一)完善组织设置,优化支部结构

  按照司法部和上海市司法局关于联合党支部“610人”的工作要求,静安区司法局党委及时对联合支部的规模进行“化小消肿”,将原有的2个联合党支部扩充到11个联合党支部,为提升联合支部工作的有效性创造条件。在事务所的引进发展工作中,对于符合成立支部条件的筹建所,坚持“建所与建支部同步”的理念,指导建立党组织;对于不符合成立支部条件的筹建所,坚持“建所与党的工作覆盖同步”的原则,派出党建联络员第一时间开展工作,确保党员不流失、党的工作无空白。

  (二)配强工作队伍,加强党务工作

   一是积极消除党建工作“边缘化”倾向。明确独立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主任或合伙人兼任,党支部书记不是合伙人的,应当列席合伙人会议。对于非党员的主任,加强引导工作,让他们也能够成为支部工作的有力支持者。二是积极消除党务工作“虚空化”倾向。在支部书记由主任或合伙人担任的情况下,由于他们日常业务行政工作繁忙,处理党建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同时,“律师”本身就是流动性很强的一个职业,支部书记一旦离职,支部工作也会出现空当。为此,司法局党委积极在支部中推行“党务干事”这一岗位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支部物色年纪轻、工作热情高、政治觉悟高的年轻党员作为党的工作的储备力量来培养,给他们压担子、派任务,让他们通过担任“党务干事”这一工作角色,加深对党的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确保在出现支部书记工作忙、岗位变等情况时,支部工作不断、不乱。三是积极消除党务水平“业余化”倾向。通过举办基层支部书记初任培训、党建基础业务工作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强支部党务工作力量的培养。

  (三)加强党员教育,积聚党建能量

  重点围绕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司法局党委先后组织开展一系列的教育活动。组织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全面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区司法行政系统专题学习培训会。在本系统组织发动712人参与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章知识竞赛活动。此外,还组织开展“领悟十八大,传递正能量”征文活动,鼓励党员围绕讲身边故事,聚党建能量。

  (四)培养后备力量,充实党员队伍

  通过调研,司法局党委发现:不少年轻律师在大学时曾递交过入党申请书甚至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是在走向工作岗位后,对自己的政治要求就放松了。针对这一情况,局党委近年来不断加大对党员后备力量的培养力度,明确提出要以实现“三个明显增加、一个明显下降”(入党积极分子数量、35岁以下青年党员数量和高知识群体党员比例明显增加,党员平均年龄明显下降)为目标,以“一流、一线、骨干”为重点,分类型、分阶段、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为了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每年举办“入党启蒙培训班”,对入党申请者和虽尚未向党组织正式表达入党意愿但各方面素质表现突出的青年人才进行教育引导。2012年以来,共发展党员9人,入党申请人43人,其中20人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抓住队伍特点,创造党建亮点

  (一)创新平台载体,融入区域党建

  一是开展“组团式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为突破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力量分散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社会效应不突出的弊端,20124月,启动“组团式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江宁路街道党员服务中心挂牌设立“静安区司法局组团式法律服务基地”,向社区居民和楼宇白领发放《静安区法律服务一本通》,向区内党员律师发放组团式法律服务“基层联系卡”,组织党员律师与本区商务楼宇结对。二是深化组团式法律服务品牌。20126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启动“法筑和谐,律动静安”静安司法区域化党建共同行动项目,以“组建党员志愿者队伍、拓展平台载体、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三方面为抓手,进一步整合资源,对接需求,多方位多渠道完善深化本系统区域化党建品牌项目,把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到实处。三是成立静安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进一步规范志愿者队伍管理,主动对接社区、楼宇需求,积极拓展服务平台,鼓励更多党员志愿者走进基层、走进社区、走进楼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充分展现本系统基层党员的创先争优风采,切实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二)开拓工作思路,激发党建活力

  一是拓宽工作思路,鼓励党建创新。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司法局党委先后组织开展创意组织生活实例征集和微型党课优秀实例评选活动,努力使党员动起来,支部活起来,使支部活动更加贴近社会、贴近党员、贴近群众。《解放日报》、《上海支部生活》、《凝聚》、《上海组织生活》、《静安区共同行动》(手机报)等报纸、期刊、媒体都先后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报道。二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开展支部组织生活现场示范会。指导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党总支下属党支部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现场示范组织生活,通过直观开放的方式,启发基层支部党建工作思路。三是依托网络平台拓展活动阵地,推动党建工作信息化。目前,静安有32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立了支部网站。为加强与支部书记的沟通联系,司法局党委与移动公司协作开通短信平台,畅通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渠道。四是以党建带团建,优化团组织架构。组织召开本系统团员代表大会,将团总支升格为团委,为各项青年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扎实的组织基础。

  (三)培育党建品牌,发挥示范效应

  着眼于构建和完善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创先争优”示范点的培育工作。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各方面帮助和指导基层支部开展工作,在党建工作的引领下,捷华所党支部被评为静安区司法行政系统唯一一家司法部、上海市司法局及静安区委组织部“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共同示范点、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集体、上海市“五好”党支部,支部书记沈建山被评为全国党员律师标兵、静安区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捷华律师事务所被评为上海市第十六届文明单位,方达律师事务所、金石律师事务所等十七家单位被评为2011-2012年度静安区文明单位。

  (四)强化人才理念,推动人才建设

  一是坚持党管人才,加强人才培育、凝聚和服务。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领军律师、骨干律师、青年律师组成的律师人才梯队,开办静安区法律服务行业青年人才导师专场系列讲座,团结青年、服务青年、凝聚青年。2012年,在司法局党委的推荐下,司法行政系统12人分别入选“静安杰出人才”、区第三批领军人才和区第七批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全区共100人获得表彰),其中律师9人。2013年推荐18名优秀律师参加第一批静安青年英才选拔,其中3名成功当选。二是积极关注人才队伍发展后劲,孵化培育优秀人才。2012年,分别围绕“青年律师生存发展状况”和“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加强青年律师的关心培养和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的选拔培育。三是拓宽平台渠道,加大对律师参政议政的支持力度。目前,静安区律师中共有“两代表一委员”15人,其中,市党代表1人、区党代表1人、区人大代表2人、市政协委员3人、区政协委员9人。同时,成立民主党派无党派律师联谊会,积极为民主党派的发展输送更多优秀人才,扩大、巩固、发展好静安区律师党外人士队伍。静安区律师中现有民主党派人士50人,涉及九三、民革、民建、民进、民盟、农工、致公七个党派。

  

  三、突破工作难点,推动长效发展

  (一)落实经费扶持,保障工作推进

  一是加大律师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力度。2013年,静安区财政下拨律师党建工作经费54.78万元,比2012年增加30万元,全部用于基层党支部建设。二是健全完善规范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司法局党委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支撑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党建工作经费得到合理有效使用。三是落实律师人才工作经费保障。从2013年开始,静安区财政每年划拨25万元,专门用于静安区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从物质上为人才培育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规范支部考核,提升工作质量

        为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管理,2012年,将57个独立党支部按照党员规模、办公地点等情况进行划分,由党委领导分别牵头组成考核小组,分成四批进行年底工作述职。考核内容涉及“思想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五大板块,分“述、查、调、测、评”五个环节展开。“述”即支部书记逐一汇报一年来工作情况,交流心得体会;“查”即考核组实地查看党建工作原始记录和相关资料;“调”即开展考核的地点选在律所,让书记们深入调研兄弟所的工作环境和党建氛围;“测”即细化民主测评指标,由党员、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等对支部书记工作进行测评;“评”即考核组建立述职点评制度,对支部书记述职内容进行汇总分析后形成评价意见,一一向每位支部书记书面反馈。经考核,共15个党支部被评为“优秀”等次,42个党支部被评为“合格”等次。通过考核,既总结了经验,又查找了不足,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奠定了基础。

  (三)关注联合支部,加强工作指导

  联合支部书记均由司法局机关中层干部担任,其中绝大部分为科长。为了进一步提高联合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在抓好本职业务工作的同时,又能落实好联合支部的各项工作要求,司法局党委、律师党委多次召开律师联合党支部书记座谈会。会上,支部书记们围绕推进支部间的合作交流、完善支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想法,司法局党委也就联合支部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静安律师党建工作经过多年的摸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在组织形式上已实现全覆盖,但工作实效性和针对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静安司法局党委今后还将认真贯彻上级领导精神,进一步认清新形势,明确新要求,创立新思维,寻求新方法,推动静安律师党建从有形覆盖走向有效覆盖,实现党建工作的科学长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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