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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推进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

第一届长三角仲裁律师论坛成功举办

2022年第04期    作者:文│上海律协仲裁业务研究委员会    阅读 981 次

7月30日,“争端解决之道,专业制胜之法——第一届长三角仲裁律师论坛”成功举行。本次论坛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安徽省律师协会、江苏省律师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主办,上海市律师协会仲裁业务研究委员会、安徽省律师协会诉讼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江苏省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业务委员会、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4家仲裁专委会”)承办。

本次论坛采取“现场+线上”形式,在上海设立主会场,同时设立安徽、江苏、浙江分会场,并开通线上直播,实现了三省一市、线上线下的实时联动。

长三角仲裁律师论坛由4家仲裁专委会共同发起,并成立组委会。在4家仲裁专委会主任共同署名发布的《长三角仲裁律师论坛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中,载明论坛愿景为共同搭建仲裁业务的专业化交流平台,增进长三角仲裁律师的相互沟通,提升长三角律师仲裁业务水准,强化长三角仲裁律师的整体竞争力。为仲裁律师、仲裁机构、仲裁需求方提供多元化沟通途径,营造长三角仲裁文化氛围,探索长三角仲裁发展路径,提升长三角仲裁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共同推进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的宏伟进程。论坛大会每年举办两次,聚焦仲裁领域的热点、重大问题进行主题研讨,并将与会代表发言汇编成册,作为智力成果宣传推广。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王唯骏,上海仲裁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何乃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代表牛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杨玲等4家在沪仲裁机构和办事机构代表出席论坛并发言;4家仲裁专委会的代表们分别在上海、合肥、南京、杭州会场现场参加论坛,超过2000名观众线上收看了论坛全程直播。

本次论坛由开幕环节、圆桌讨论、闭幕环节组成。开幕环节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仲裁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振安主持。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季诺在开幕致辞中回顾了长三角区域律师业一体化发展合作的进程,并期望长三角仲裁律师论坛对仲裁解决纠纷的功能定位、仲裁保密原则的优化、长三角区域仲裁的发展路径等课题进行探讨,为长三角区域律师业一体化发展作出贡献。上海市司法局仲裁工作处处长徐勇作特邀发言,期待长三角地区仲裁律师更多参与国际仲裁实践和研究,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共同打造长三角仲裁事业的美好未来。

圆桌讨论环节分为“金融纠纷的仲裁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仲裁解决”“并购纠纷的仲裁解决”与“国际仲裁的争议解决”四大板块。

圆桌讨论第一板块“金融纠纷的仲裁解决”由江苏省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茂通主持。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王唯骏从三个方面分析了长三角金融仲裁的发展方向:一是扩大金融争议解决法律服务的市场空间,二是找准长三角地区金融仲裁业务发展的切入点,三是建立金融仲裁行业交流协作的长效机制;并就专家证人(产生、盘问)、金融业务革新(双碳ESG、绿色债)等创新业务途径进行了深入探讨。

上海市律师协会仲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坤澜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宁分享了“近年来房地产融资纠纷若干争议解决焦点探析”,立足于《民法典》施行后的金融审判规则,从明股实债、债务加入、差额补足、远期回购和其他争议焦点五个方面对房地产融资纠纷进行了全面分析。

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沥平发表了题为“金融仲裁中刑民交叉案件的热点问题探讨”的专题分享,从金融纠纷刑民交叉案件问题现状、刑民交叉问题法律适用难点和金融纠纷刑民交叉案件仲裁处理路径三个角度对该类型案件的处理进行了解读。

安徽省律师协会诉讼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晋龙的发言题目为“浅析以金融仲裁的方式解决金融纠纷”。他列举了金融仲裁灵活、高效、独立、保密的独特优势,对金融仲裁作为诉讼以外的替代性纠纷解决途径的未来进行了展望。

江苏省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芈永梅建议积极推进仲裁解决金融纠纷,从机制、约定和实践等多个方面加快金融仲裁的发展步伐。

圆桌讨论第二板块“建设工程纠纷的仲裁解决”由安徽省律师协会诉讼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主任、安徽双睿律师事务所主任沈雪冰主持。

上海仲裁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何乃刚发表了题为“房地产调控与疫情防控形势下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纠纷的变化及仲裁因应”的演讲。他提出,在房地产调控和疫情防控的“双控”形势下,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正面临重大挑战,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呈现出链条式违约、破产重组、债权转让三大变化趋势。仲裁具有高效、专业、保密的优势,可以为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当事人提供法院集中管辖之外的争议解决途径。

上海市律师协会仲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寅哲的分享主题为“建工仲裁撤裁案件的基本情况与应注意事项”。他列举了全国范围内建工仲裁案件被撤销裁决的翔实数据,剖析撤裁原因,辅以事实佐证,并提示建工仲裁案件应注意明确约定、避免程序瑕疵、重视裁决证据。

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漫修(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朱军介绍了仲裁程序快速解决建工纠纷的独特优势,并讲解了通过仲裁途径解决建工纠纷所需关注的风险点。

温州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卢晓从司法鉴定角度切入,就建设工程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探究进行了全面分析。她针对立法碎片化、以鉴代审、边界失衡等实务问题,探讨了破解建设工程司法鉴定难题的可行路径。

安徽省律师协会诉讼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安徽民之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瑞影从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出发,分析了仲裁对无效建工合同的处理思路和法律后果。

圆桌讨论第三板块“并购纠纷的仲裁解决”由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郑舒木主持。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代表牛磊介绍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2021版仲裁规则,海仲的受案范围已扩展至贸易、投资、金融、保险、建设工程争议案件等;他还重点介绍了海仲于2022年3月发布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临时仲裁服务规则》。此外,他结合并购纠纷的类型及特点,就仲裁案件处理中公司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结合运用、仲裁与诉讼并行的协调处理进行了生动分析。

上海市律师协会仲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武进锋从《九民纪要》后对赌协议的设计入手,分析了对赌协议的效力及认可程序、目标公司提供担保的效力等热点问题;并以“华工案”为例,解读了《九民纪要》的实践应用。

江苏省律师协会涉外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俭分享了“仲裁员视角的并购争议解决”,介绍了并购业务的基本原则,并结合案例分析了公司为对赌协议担保的有效性。

安徽省律师协会诉讼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张文超介绍了违规股权代持协议的无效情形,并列举了无效股权代持协议的处理方式,包括股权返还、支付股权补偿款、公司通过减资程序退还资本金等。

浙江省律师协会国际投资与“一带一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史莉佳从并购实务案例入手,列举了五份同属一个系列交易但签订主体、仲裁条款各异的合同,并据此探讨了合并仲裁制度的路径构建。

圆桌讨论第四板块“国际仲裁的争议解决”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仲裁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振安主持。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杨玲介绍了临时仲裁在香港的实务操作。她以幽默形象的语言,从什么是临时仲裁、临时仲裁的历史沿革、临时仲裁条款、临时仲裁的实际运用、仲裁员委任以及仲裁机构在临时仲裁中的角色定位等角度,为论坛听众展开了一个生动的临时仲裁场景。

江苏省律师协会仲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北京安杰(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小君聚焦国际仲裁涉知识产权纠纷,从仲裁制度与跨境知识产权纠纷的天然匹配性出发,探讨了跨境知识产权争议的复杂性、紧急仲裁员制度和临时措施等相关问题。

浙江省律师协会国际投资与“一带一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史莉佳在本板块再次发言。她从实体、程序和其他三个方面,以及执行地法、仲裁地法和仲裁规则三个要素出发,分析了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安徽省律师协会诉讼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大湖律师事务所律师任翔介绍了安徽省进出口贸易近年来的快速增长态势,并从转变认识、放眼国际、把握优势、通力合作四个角度为长三角国际仲裁业务发展提出建议。

上海市律师协会仲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翁冠星着眼于国际贸易行业视角,就封控措施下外方索赔中企应对法律实务发言。他认为,在延期交货、延迟收货和验收、延迟付款的风险下,境外主体可能采取督促履行、第三方施压和争议解决等措施,建议境内企业可从文本排查、履行告知义务、谨慎援引“不可抗力”、留存记录、谨慎裁员和做好沟通协调六个方面做好应对。

闭幕环节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仲裁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邹志强主持。

江苏省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聂新鹏发布本次论坛重要成果——《第一届长三角仲裁律师论坛论文荟萃》(以下简称《论文荟萃》)。《论文荟萃》共240余页,近20万字,汇聚了本次论坛25位发言嘉宾的真知灼见,并收录了承办论坛的4家仲裁专委会、受邀出席论坛的4家仲裁机构的文字介绍及负责人照片。聂新鹏介绍,为呼应业界需求,长三角仲裁律师论坛组委会后续还将发布电子版《论文荟萃》。

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郑舒木发布本次论坛重要成果——由4家仲裁专委会联合制定的《律师办理国内仲裁业务指引之仲裁协议(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共24条,5500余字,涵盖仲裁协议的内容和形式,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仲裁协议的继承、继受与转让,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等专业条款。郑舒木介绍,此份《指引》为开创历史的第一份长三角律师共同使用的业务指引,长三角仲裁律师论坛组委会将根据业界需要,适时推出后续系列长三角律师仲裁业务指引。

上海市律师协会仲裁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主任毛惠刚代表第一届长三角仲裁律师论坛承办方致答谢词。他表示,本次论坛在筹备期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冠疫情的严峻挑战,但为长三角律师搭建仲裁业务专业化交流平台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4家仲裁专委会克服重重困难、一路坚定前行。4家仲裁专委会分别于4月、5月和7月举行了3次线上筹备会议,共同完成了开创历史的第一份长三角三省一市律师共同使用的法律业务指引,共同签署了长三角仲裁律师论坛常态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长三角仲裁律师论坛纲要》,共同发布了载明长三角仲裁律师论坛长远愿景的《倡议书》,共同编纂了论坛发言嘉宾的智慧结晶《论文荟萃》。毛惠刚代表4家仲裁专委会向一直支持论坛、协助论坛举办的单位和个人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第二届长三角仲裁律师论坛将由安徽省律师协会诉讼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承办。在上海主会场、安徽分会场、浙江分会场、江苏分会场以及线上2000余位观众的共同见证下,上海市律师协会仲裁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毛惠刚向安徽省律师协会诉讼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主任沈雪冰空中交接了长三角仲裁律师论坛接力杯。

接力杯上4双紧握的大手象征着4家仲裁专委会团结一心的合作精神,奔腾的波涛象征着长三角仲裁律师毗邻一家的真切友谊和一路前行的坚定决心。

论坛最后由安徽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刘和兴发表欢迎致辞。刘和兴对第一届长三角仲裁律师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并代表安徽省律师协会热烈欢迎长三角律师参加将于12月在安徽合肥举办的第二届长三角仲裁律师论坛。

第一届长三角仲裁律师论坛虽已降下帷幕,但论坛的火炬已经开始传递。正如4家仲裁专委会发布的《倡议书》的结语所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国家战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正处于发展的新征程。长三角仲裁律师论坛将继续为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建言献策、贡献智慧、凝聚共识,致力于营造长三角仲裁文化氛围、探索长三角仲裁发展路径、共同打造长三角仲裁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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