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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专业特色 推动持续发展

光大律师事务所20年发展之路

2014年第07期    作者:肖 辰    阅读 5,709 次

      光大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叶,时值律师制度改革蓬勃发展。历经二十年的风雨,光大所从四名律师发展到四十余名律师、十余名合伙人的中型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的是以专业服务为主导兼顾其他法律服务的服务特色。在保持房地产法律专业特色的同时,又形成了为基金公司、快销类企业服务及经济刑事案件代理的服务模式和专业法律服务特色,成为相对具有个性化的律师事务所。

 

        一、确定房地产法律服务为业务主导

        1994年事务所正式开张营业,当时只有四名律师、一套办公室,律师业务怎么做?事务所如何生存发展?是延续原有的传统做法,各人做各人的,有什么案件做什么,把事务所只作为一个执业场所;还是改变原来的做法,以做专业为主兼顾其他业务?如果做专业,又可以做什么专业呢?一道道难题放在所有律师面前。

        当时上海正处在全面开发开放浦东的初期,房地产改革兴起,上海正进入第一次房地产发展的浪潮期,而此时房地产法律只有一部《城市房地产条列》,法律很不规范,制度也很不健全。乡镇任何一级行政机构或企业都可以成为土地供应商,投资者凭一纸联建参建合同就可以获得土地开发权。如果一旦开发浪潮平息后,一定会产生很多矛盾。于是乎,事务所决定选择房地产法律服务为突破点,打造自己的专业。

        1995年底,事务所创办了上海第一届房地产法律研讨会,盛邀各房地产企业老总参加。研讨会邀请上海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相关领导和法学院的房产法律专家介绍、讲解房地产法律法规,还请资深法官解释房产纠纷的司法判例。虽然研讨会召开得很成功,出席研讨会的房产企业也有三十多家,但是并没有达到我们的预期目标———签下一家法律顾问单位或承接一起房产纠纷案件。我们却没有放弃,仍坚持每年举办一次,每年从事务所行政开支中拨出预算,一连举办八届研讨会。果不其然,在1997年后,上海房地产市场进入第一次低谷,大量商品房卖不出去,还出现大量的烂尾楼,政府只得以退税的方式刺激房产市场,推动投资者积极购买商品房。为此,原先土地上的不规范行为、被隐藏的矛盾,也在此时集中爆发,各种参建联建纠纷、工程款纠纷不断出现。曾经参加过研讨会的发展商们纷纷找上门请求法律服务。在此带动下,事务所业务创收迅速增加。2000年时的业务创收比开业第一年增长了十倍。推动事务所向房地产法律专业发展,成为沪上小有名气的以房地产专业服务为特色的律师事务所。2005年《物权法》出台,随着房地产法规越来越健全,省市一级政府成为国有土地唯一的国有土地所有者,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使用权,从而进入商品房市场。土地纠纷自然就越来越少,甚至归零。我们的房地产研讨会也完成历史使命而结束。但是事务所依然在坚持做好房地产业延伸产品的法律服务。我们推出了商业地产的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的专业法律服务,积极参与上海市房地局对于商业地产政策的课题研究,推动起草经营性物业管理条例的可行性研究。在与国外律师合作的基础上,结合上海特点,撰写出上海的经营性物业租赁合同和物业管理合同的示范文本,已被业内知名企业采用。事务所在房地产开发浪潮后又选定商业地产专业法律服务,以徐军副主任为首的商业地产服务团队,在业内已取得较好声誉,成为事务所的核心业务。

 

        二、选择私募基金专业法律服务,推动可持续发展

        2010年后,由于商品房价格飙升,已严重背离市场规律,激化许多社会矛盾,中央政府不断下令进行调控,原有集聚在房地产市场的大量投资客纷纷撤离。商品房供求关系趋于平稳,房价恢复到合理区间。房产市场的平静也导致商品房买卖纠纷剧减,房地产的法律服务市场进入低谷。我们发现原来握有大量闲散资金,聚集在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客们纷纷转向私募基金。随着国家金融改革,也逐步开放基金市场,私募基金从地下走进地上,成为阳光基金。各种类型的基金公司不断涌现,虹口的北外滩也转型成为基金公司集聚区,创造与陆家嘴金融中心对应的财富中心。据了解目前在虹口已注册六百多家基金公司,国家级的基金公司也已达到六十多家,成为沪上著名的基金产业基地。对于出现的新型经济形态,事务所立即组建专业团队进行学习,由从美国留学回来的洪亮副主任带领专业团队为基金公司的基金产品发售、项目监管等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特别是对于基金发行过程中,基金风险的控制进行深入研究,设定必要的警戒线,提供给基金公司参考,受到基金公司的好评。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成为各行各业,尤其是房产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但是基金的财务成本过高,监管并不到位,可能存在巨大的市场风险。特别是房地产项目的基金,随着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更大。为此,事务所利用对于房地产开发建设法律法规比较熟悉的有利条件,积极探索研究房地产股权基金的监管和变现中的法律风险及基金与非法集资的法律边界的全新课题。事务所已经与多家基金公司建立法律服务关系,参与多个产品发售。洪亮律师则被虹口区政府聘请为金融办兼职副主任主管基金业务。私募基金专业法律服务已成为光大律师事务所新的业务亮点和可持续发展的起点。

 

         三、向快消行业进军,创新法律服务的形式

    企业法律顾问是非常传统的法律服务形式。往往一个律师有多家法律顾问单位,据说有的律师同时是三十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但是几乎每个月不会去一次。事务所主任祝小东律师曾在美国考察访问一家律师事务所时了解到,这家律所竟有三分之一的律师和律师助理在为同一家企业服务,这在国内是不可想象的。回国后,事务所合伙人非常认真地研究了这家律所的服务形式和内容,认为虽然中国企业和美国企业差异太大,法律意识和管理理念很不一样,但随着大量的外企进军国内市场;国内大企业陆续响应国家号召设立总法律顾问,由三总师变为四总师,相信类似美国律师的这种服务模式一定会有市场,我们完全可以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参考美国律师的服务模式进行法律服务。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在参与竞标某外企的法律服务供应商时,就针对这家公司的特点,制定了关于法律服务的时间、地点、人员配置以及服务管理等一整套的法律服务的商业模式,最终在众多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竞标成功。这家公司属于快速消费品类的公司,生产和销售日化类用品,在国内有数个工厂,数百家经销场所,数千名员工,数十亿元的销售量。他们所需的法律服务不仅涉及公司内部的劳动人事、承揽加工,更重要的还涉及产品质量、广告推销、用户投诉等。业务非常传统,但又非常综合。我们为此组建由合伙人高志磊律师为主的六名律师和助理的服务团队,保证每天有两名律师助理坐镇在该公司的法务部,处理各种基础的法律事务,其他律师则根据出现不同专业的法律事务进行必要的法律调查和处置。在事务特别繁忙时,事务所还会抽调其他律师协同参与,甚至主任也亲自挂帅上阵,形成强有力的后援力量。

    经过三年多的运行,我们已经形成一整套对快消类企业提供更加全面更加精细的法律服务制度,并且将种这种服务形式向国内的快消类企业推广。虽然目前的效果还没有显现,但是我们相信根据国家大力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增加国内消费的政策,该类企业一定会壮大,企业法律需求会越来越精细,一定能够给法律服务带来新发展的机遇。

    光大律师事务所坚持专业服务为主导兼顾其他法律服务的经营理念,在研究专业发展的同时进行探索性的实验,取得一定的成效。这也为沪上数百家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生存,尤其是可持续性的发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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