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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2005年度参加医疗互助金报名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5-03-16    阅读:3,196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律师协会2005年度医疗互助金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报名办法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自收到通知至 2005年4月30日 (上午9:00--下午4:00) 二、报名时请带好2005年度3月份社会保险结算清单(四金缴费单),填好报名表。新参加人员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其他详见协议书。 三、本年度4月1日以前发生的医药费报销截止至5月31日,过期不再支付。4月1日以后发生的医药费6月份开始报销。请各律师事务所务必注意。 四、2005年4月15以后新成立的律师事务所自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颁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可以到律协会员部办理参加手续,以后参加须等下一年度。 请将有关报销的规定及协议书通知交每一位参加人员传阅。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05年3月9日 联系人:李文珍 胡静芝 联系电话:54243126-8561 传真:5424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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