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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最高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专题学习研讨会报名通知

日期:2025-06-23    阅读:602次

为帮助本市律师学习了解“司法解释(二)”中涉及到婚姻家庭关系与债务、房屋、公司等多个领域的交叉问题,如一方将房屋赠与另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夫妻以共同财产投资于公司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等,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举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专题学习研讨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讲座时间:2025627(周五)13:15-17:00

二、讲座方式:线下讲座

地点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阶梯教室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11

三、报名人数:线下30人(上海律协个人会员、公司律师会员、特邀会员及预备会员)

四、培训学时:4学时

主要议程

13:15-13:30 签到

13:30-13:35 主持人开场

主持人:陈雁,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3:40-15:40 主题演讲

主题一: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三条解析及实务探讨

主讲人:韩静,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题二: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五条解析及实务探讨

主讲人:元玲慧,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题三: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解析及实务探讨

主讲人:葛珊南,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申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题四: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解析及实务探讨

主讲人:胡明阳,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

15:40-16:00 茶歇

16:00-17:00 圆桌讨论

主持人:江骋骏,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与谈人一:吴卫义,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海若律师事务所主任

与谈人二:付忠文,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与谈人三:吴琼,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五、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点击下方链接参与报名,报满即止

联系人:王净原 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秘书

联系方式:17621220801(微信同号)


本次活动报名《“最高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专题学习研讨会报名》对“ 上海律协个人会员,公司律师,特邀会员,预备会员 ”开放。
活动状态: 报名中     报名数量限制:30个名额(还剩0个)
活动报名时间:2025-06-23 15:00:00 至 2025-06-27 12:00:00(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会员、特邀会员、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的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报名人数已满,不能报名。如果需要取消报名,请点击此处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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