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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四十周年摄影作品征集通知

作者:宣传部   日期:2019-05-14    阅读:8,725次

七十年前,公元1949,一个伟大的人民共和国巍然挺立于世界的东方;四十年前,公元1979,新中国律师制度的恢复重建如同春风化雨滋润沃土。公元2019,为了寻找铭刻的历史,为了纪念行业的成长,全国律协决定开展辉煌70·奋进40——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四十周年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赛事项


01 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辉煌70·奋进40——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四十周年为主题。


02 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主要内容为律师事业发展的宝贵经验、创新突破、有力举措、丰硕成果;热爱祖国、服务国家大局、锐意进取、爱岗敬业的律师和行业工作者;重点征集1979年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初期,特别是重要时间节点,重大历史事件、会议、案件中的场景图片以及代表性人物的珍贵图片。

(二)作品类型及格式

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照片,也可为组图照片(每位参赛者限6幅以内,须标明顺序号);照片为数码照片、黑白照片、彩色照片均可,可用相机、手机、摄像机等摄录设备进行拍摄,格式为JPGPNG,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不低于15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1M

(三)评选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扣主题、形象生动,有较强艺术感染力。

2、参赛作品不涉及国家机密、当事人隐私,封建迷信,不含有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3、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图片仅限于长宽、亮度、对比度、饱和度、色相、白平衡等微调整,以绘图软件合成的图片不在参选和评审范围之内。


03 奖项设置

特等奖(10名):获奖证书及奖牌;

一等奖(20名):获奖证书;

二等奖(40名):获奖证书;

三等奖(60名):获奖证书;

优秀组织奖(10名):获奖证书及奖牌,用于表彰组织有序、报送作品数量质量双优的律师协会。


04 评选流程

(一)初选报送

1、作者须填写作品登记表(详见附件),报送作品须配有作品名称和6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作品名称和说明为完整作品的一部分(另须注明作者情况及联系方式,拍摄时间、地点以及作品中人物的基本信息等)。

2、请作者于625日之前将参赛作品发送至上海律协宣传部邮箱:sbaxuanchuanbu@163.com。上海律协将对其中优秀作品进行推荐。
邮件主题请按“摄影作品征集-律所名称-姓名”的格式填写,附件名称请统一以“律所名称-姓名-作品登记表”命名,一份作品应有一份登记表。

(二)作品评审

全国律协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定委员会,负责对报送的摄影作品进行评审。评定委员会通过投票产生获奖作品。

(三)作品公示

获奖作品将通过中国律师网中国律师、“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05 成果运用

(一)获奖名单将在全国律协新闻发布会上公布。

(二)获奖作品将在全国律协新办公地址长期展示。

(三)获奖作品将由全国律协组织印发优秀作品集,向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大力推广。

(四)获奖作品将在第十一届中国律师论坛上公开展出。

(五)获奖作品将作为《中国律师社会责任报告(19792019)》和《中国律师行业发展报告(19792019)》中的配图公开出版。

(六)获奖作品将陆续通过《中国律师》杂志进行刊载,标注作者姓名并根据中国律师杂志社规定给予相应稿酬及图片版权费。


06 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和参赛费,每位参赛者在参加本次大赛的同时即视为已明确同意主办方有权使用或授权主办方使用该作品,使用者尊重和保留作者的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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