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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法律专业专升本远程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2-07-03    阅读:4,150次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合办 法律专业专升本远程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所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试点高校,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是司法部主管的全国性的法学教育机构。双方合办的法律专业专升本远程学历教育,依托清华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喝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远程函授教育双重优势,为学生提供更多更好更方偏的服务,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大学本科层次,国家承认学历。 一、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服务人员、企事业法律顾问。 二、课程设置 必修课:邓小平理论概论、马克思主义哲学、英语、法理学、中国宪法、刑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经济法、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中国法制史、中国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选修课(任选一科):法律思想史、司法文书、国际私法学。 考查课:计算机应用基础、远程教育入学指南、国家司法考试指南、毕业实践。 三、教学方式 1、学生可在清华大学的远程教学站收看卫星“直播课堂”节目,晚上和周六、日上课;不能收看“直播课堂”的课程,课得到相同内容的教学光盘。 2、在计算机互联网开设“清华网络学堂”,供每位学员学习。 3、为每位学员提供书面教材、综合练习题和考前辅导光盘。 4、提供司法考试信息和相关服务。 学员缴纳学费后,上述服务除教材费外,均不另行收费。 四、考试与毕业 考试由清华大学同一组织,定于每年的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期末进行(一般在1月和7月,具体时间当年通知)。考试地点设在清华大学远程教学站。全部应学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清华大学成人本科毕业证书。 五、学制 实行弹性学制,可在2.5--5年那学完全部课程。 六、学费 学费共7500元(优惠地区6000元),分两次交清,第一年、第二年各缴纳50%。第三年至第五年继续学习的,现代远程教育不再收费。 优惠地区包括: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陕西。 七、报名与入学考试 (一)报名:由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办理。 报名者请到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设在省、市的辅导总站、辅导站报名,北京考生也可直接到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02年8月3日。 报名者须持工作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供查验,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斤照3张,填写报名表,领取准考证。 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地址:北京朝阳区花家地甲一号法制日报社内。通讯地址:北京9916信箱远程教育招生办;邮编:100102;咨询电话:(010)64722373、64743061、64722150、64735588-3070。辅导总站、辅导站地址请向当地司法厅、局或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咨询。 (二)入学考试: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组织。 考试科目:英语、法律综合(刑法、民法),全部由清华大学命题,考前配发复习资料; 考试日期:2002年8月17日(周六); 报名考试费:150(含复习资料费)。 录取通知书由清华大学发放,并通过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通知到录取人员。被录取人员名单同时在“清华网络学堂”公布,网址:www.itsinghua.edu.cn或www.itsinghua.com。暂定9月开学。 相同招生简章登录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www.itsinghua.edu.cn 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网址:http://www.lhzx.com 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电子邮箱:lhzx@legaldaily.com.cn 八、上海地区报名 1、经司法部律函中心委托授权,上海地区地入学考试报名工作经由上海律函辅导总站负责办理。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2年7月27日截止。 3、报名地点:律函辅导总站设在上海市司法学校校内,上海市中山北路1655弄内(农林路81号)103室。 4、具体接待时间:周二、四、六下午1:00―4:00。 联系人:郑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62146492、62148860-8103
中华全国律函中心 上海辅导总站 200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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