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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2020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4-01    阅读:15,713次

各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等单位和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202号)的要求,现就2020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和改善民生。贯彻执行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援助质量,让符合条件的公民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发挥律师志愿者的传帮带作用,为服务地培养法律服务人员,切实解决服务地法律人才短缺问题。持续发掘、广泛宣传典型人物和事迹,提升“1+1”行动的社会影响力,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法律援助工作。

二、 计划招募人数

全国300人,本市共21人。

三、 招募条件

(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二)本市执业3年以上律师,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三)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四)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岁之间。(有特殊经历者可酌情放宽)

四、 志愿服务内容

(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每名律师志愿者每年至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二)开展法律讲座和普法宣传工作;

(三)当好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法律顾问参谋,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四)对服务地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服务业务知识培训和辅导,做好传帮带工作;

(五)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五、 律师志愿者服务年限、地区及待遇

(一)服务年限

每名律师志愿者服务期限为1年,7月上中旬集中培训后派遣上岗。

(二)派遣地区

2020年度律师志愿者派遣省份:内蒙古、广西、湖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兵团。

(三)主要政策待遇

1、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相关待遇:

1)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每人每月380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月3300元;   

2)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增加援疆及高原费用补贴:每人每年1.5万元。

2、市律协相关待遇:

1)对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奖励人民币7万元/人/年,服务于其他地区的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奖励人民币5万元/人/年。

2)建议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对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律师志愿者适当给予补贴

3)对完成志愿服务回沪的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及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在参加本市律师行业各类评选中优先考虑。

六、 律师志愿者招募程序

(一)报名和审核(即日起至430日)

律师志愿者向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区司法局律工科(处)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表由各区司法局律公科(处)预审后送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律协业务部)。由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再及时上报。

(二)体检和签订协议(5月20日至61日)

市司法局组织经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的律师志愿者进行体检,并接受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与体检合格的律师志愿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向律师志愿者发送《派遣通知书》。

(三)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

6月10日前,项目管理办公室通知入选律师志愿者参加培训。7月上中旬,入选律师志愿者携《派遣通知书》、律师执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由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的统一培训后,派遣上岗。

联系人:郁常瑜

地址:市律协业务部(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

电话:64030000-113

邮箱:yuchangyu@lawyer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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