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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位英国法官朋友

2014年第01期    作者:张永红    阅读 8,896 次


●  文/张永红

 

  英国地区法官Gerard Fitzgerald是一位资深法官,在一年的交往中,我与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一、认识Gerard法官纯属偶然

  大学毕业20年后,申请到了英国外交部“志奋领”奖学金,在英国利物浦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作为留学生,利物浦大学为我指派了个人辅导老师(Personal Tutor),关心帮助我的学习生活。他是英国利物浦大学医疗法及医疗伦理学研究中心主任John Harrington教授,与我年龄差不多。那天他约我去他办公室,聊了聊我的学习生活情况,问我有什么困难需要他帮助。我说学习、生活上的困难我可以克服,但不知你是否认识当地的法官,因为我想去看看他们的工作,想请你引荐一下。

  说实话,当时说这句话时,也没抱太大的希望,因为法学院的学生凭学生证可以去当地法院旁听庭审,但如果想约见法官,与他们交流,这就非常难了。记得当时他对我说,他可以试试。但过了一个多月,他没给我回音,我想肯定有难度,所以,这件事渐渐也就淡忘了。没想到又过了一个星期,他发email给我,说他还在努力为我联系,之所以这么长时间没回音,是因为他是通过他的一个朋友在帮我联系的,而这位朋友最近去非洲了,并问我是否还有兴趣去法院。我马上发email给他,说如果能联系到的话,最好,实在有难度,也不要太为难。又过了一个星期,他来了email,说现在终于有一位法官愿意与我交流,但交流是双向的,所以约我去他办公室,想先听听我准备交流什么。我想他对我有点不放心,这也很正常,虽然他知道我是中国上海的法官,但毕竟只见过一次面,对我还不是很了解。

  我按约到了他的办公室,告诉他说,我在中国上海的基层法院工作20年,办过很多案子,对法院的工作有着很深的体会,也碰到过很多困难,比如“信访”问题,“执行难”问题,所以我想去看看英国基层法官的工作情况,想知道英国法官在工作中有无类似的问题。他听了之后非常惊讶,说他对中国的司法体制及法院运作一点也不了解,相信利物浦的法官也会对此感兴趣。为此,他给我正式作了安排,并亲自陪我去利物浦郡法院。

  那天约好930分在法院大门口碰头。但到了那里,John突然接到电话,是与他约好的那位法官打来的,说是碰到特殊情况所以没时间见我们,但已安排了另一位名叫Gerard Fitzgerald的地区法官接待我们。所以,结识Gerard完全出于偶然。工作人员将我们带到了一个会议室,Gerard向我一一介绍了其他10名地区法官。与我一一握手、问好、敬茶、表示欢迎之后,坐下来交谈。我暗暗吃惊,怎么这么隆重?

  事后才知道,Gerard资格比较老,按他们的话说,是一位“父亲”级的法官(Father Figure),在法官中很有威望,平时大家都亲切地叫他Ged。作为一家基层郡法院,没有接触过中国法官,所以他们对我充满好奇。在他们看来,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国基层法官,怎么会有时间出来学习英国人自己都觉得比较难学的法律,而且还是英国外交部出的钱。因为在英国,拿到法学学士学位后如果想搞专业的话一般有两条路,一条是再读两年的律师职业课程,通过考试,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后,当律师。另一条是通过硕士、博士搞学术。法官基本上都是从优秀律师中产生的,所以年龄都比较大,四十出头的年纪,才刚有资格担任法官,所以当了法官后不太可能再去读硕士。我向他们作了简单的自我介绍,告诉他们中国的法官很重视学习,这次到英国学习是在职学习。他们说,他们也有在职培训,但每年只有23天时间。上午10点,我随Ged去看他开庭。


  二、第一次“陪审”

  说真的,如果不是亲身体验,很难想象英国基层法官是这样审案的。法庭的审判区像法官的办公区。一张大的桌子,上面放着很多书,还有录音机,电话机,并放着一大瓶饮用水。Ged安排我坐在他的旁边看他开庭,我就像“陪”审员,但只陪不审。“值庭人员”(Usher)为我倒了一杯水。那天上午,他有三个庭,每次庭审开始前,Ged总是向到庭的律师及当事人介绍说,这是来自中国上海的张法官,他是“志奋领”学者,在利物浦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他今天要观看我们开庭,并询问当事人有无意见。见习近一年,我没碰到有提出异议的。从当事人及律师的神色看,他们觉得也很新奇。后来时间长了,经常来的律师也有点面熟了,有一次正巧在街上,还碰到过一位律师向我打招呼。

  Ged开庭就像医生看病。当事人就像“病人”,通知的庭审时间一般都是上午10点,或下午2点。当事人到庭后先向“值庭人员”报到,然后就等在庭外由“值庭人员”按照“先来先安排”的原则引进法庭。如当事人未到庭,案件就注销(dismiss)。这种情况大多数是因为当事人已和解。如确因正当理由未能到庭,当事人可申请恢复审理。地区法官开庭不穿法袍(但我去英国高等法院及上诉法院旁听案件时,看到法官都穿着法袍),除疑难案件外,一般都不用书记员。庭审时事务性工作由“值庭人员”负责。庭审是录音的,没有书面记录。法官坐在审判区。以前法官没有私人的办公室,审判区还兼作法官的办公室(所以chamber一词兼有法庭和办公室的含义)。法庭没有固定的原、被告席,当事人及律师进来随便坐,座位都是面向法官的。见当事人进来,法官总是Good morning Good afternoon打招呼,基本上没有“全体起立”这样的程序(但也有个别法官比较讲究,喜欢这样做),倒是“值庭人员”进出法庭在门口时总要向法官鞠躬,这也是基于传统。当事人的律师一般在开庭前都已为法官起草好判决书、裁定书,经审理,由法官当庭在稿件上签名确认或补充修改;法官在庭审中作出的判决、裁定都是由原、被告的代理律师即时作好书面记录交法官签名后,由律师送交法院管理机构的立案部门打印的。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由法官当庭书写后交当事人送交立案部门打印。所以法官很会“借力”。经历的最短一次开庭只用了1分钟,是开庭宣判,笔者随法官进入法庭,书记员喊“全体起立”(这也是笔者碰到的唯一一次“全体起立”程序),就坐后,法官请大家坐下,问判决书收到了吗?双方当事人和律师都说收到后,法官即说那就不念了,并问双方还有其它事吗?双方都说没有,之后法官就宣布开庭结束。看到笔者很惊讶,法官解释说,这个案件的判决书很长,他已在宣判前寄给了双方当事人,免得宣判时再念,浪费时间。


  三、交流时,我拿出了录音笔

  记得第一天的中饭是在法院吃的,还是在那间会议室,吃的是汉堡。边吃边谈,Ged向我介绍了他的工作情况。我拿出录音笔,问他是否同意我录音。他问我为什么,我说回去之后再听听,一则可以提高英语,二则可以加深印象。他表示同意。下午是4点离开法院时,Ged给了我他的家里电话及手机号码,并对我说,如有什么事情,可随时与他联系。原以为去一次就结束了,但因为我在听录音时有几个问题搞不懂,便打电话问他,他说电话里讲不清楚,约我下个星期去法院再讲。没想到从此每周一天去法院成了我的必修课。第二个星期是星期三去的,我指着听写下来的内容问他,他大吃一惊,说我怎么这么认真!我说我真的很想了解英国法官的工作情况,于是他便非常认真地为我讲解了我提出的问题,像第一次一样,我拿出了录音笔,录下了我们的交谈。此后我每次去法院,都带着录音笔,录下了一个中国基层法官与英国基层法官、法院工作人员、执行人员的友好交往。

  Ged告诉我,他毕业于曼彻斯特大学,当了二十年律师,经自己申请、有关法官的推荐、国家法官任命委员会考核,先成为“代理地区法官”(Deputy District Judge),或称兼职法官或预备法官,一年在法院办案一两个月,其余时间仍是律师。在法院办案期间国家按劳付费,所以又称“付费法官”(Fee-paid judge)。三年后被任命为全职地区法官,由国家发工资,故又称“工资法官”(Salaried judge)。已担任法官十余年。他非常热爱自己的工作,主要的原因一是法官社会地位高,受人尊重,收入有保障。地区法官年薪10万英磅,去税后实到手6.5万(法院经理才3万多一点,与法学院的教授差不多,法院执行人员167千,一般工作人员1万多一点);二是用不着怕上诉改判,也用不着怕投诉。有时候直觉告诉他有些案件当事人事后会投诉,但有关部门从未找过他。所以法官基本上可以在没有什么压力的情况下保持着司法的独立。如遇重大案件自己觉得有压力,可以提交上级法官审理,上级法官也可找再上一级的法官审理,上级法官不会推诿。三是要比律师自由,虽然工作日法院管理机构始终让他“保持忙碌”状态,但8小时外的时间是自己的,用不着像律师那样随时有可能被客户叫去。同时每年还有较长的假期。他一般9点到法院,先看一些材料,10点开庭,中午有1个小时的午饭时间,庭开到4点结束。


  四、我全家去Ged家做客

  第三次“陪”审结束后我告诉他,下周我就不来了,因为我妻、女来英看我,我要陪她们出去转转。Ged非常好客,邀请我及妻、女去他家做客。他家住在Chester,离利物浦40分钟的车程。那天他专程从Chester开车到利物浦接我们到他家。问我女儿想去哪里玩,我女儿说去动物园。我为我女儿感到自豪,小学四年级,也能讲几句英语,而且一点也不怕生。我妻有点拘束,因为她不会讲英文。他们夫妇陪我们一起去动物园。我要把门票钱给他,他坚持不要。累了坐下休息,买来冰淇淋。陪我们参观Chester古镇,到其原来工作过的律师事务所参观。其妻先回去做饭,等我们回到他家时,饭已做好,招待我们吃饭。Ged说今天其妻做了最拿手的菜,一般是在圣诞节吃的。其妻问我平时在家里做不做饭,我说在家里基本上都是我做饭,其妻要Ged向我学习,因为Ged不会做饭。吃饭时Ged告诉我,他们的很多法官都出身富门,但他是爱尔兰人,工人阶级出生,通过自己的努力当上了法官。他的妻子在一所中学当老师,得知我妻是中医,Ged便说他的手经常抖动,看过很多医生都没什么效果,问中医是否有效。这下可难住我了,因为我妻说的“阴阳五行”、“相生相克”的东西,我是无法翻成英文让他听明白的,所以只是简单地建议他试试针灸。他家现在住的200多平米的别墅,是他十年前用20万英磅买下来的,按现在的房价已升值到50万英磅,他为此感到很高兴。三个儿子都大学毕业已工作。


  五、回国前的礼别

  我回国前,一直在考虑告别时送什么礼物意思意思。想感谢他们的热情接待,特别是我的8篇每篇5000字的课程论文和一篇15000字的硕士论文都是Ged帮我润色修改的。他非常认真,帮我把标点符号都改了出来,对我提高英文写作水平帮助很大,也使我拿到了较好的成绩。一个劲地夸我写得好,说很难想象一个中文是母语的人能用英文写出这么好的文章。在一年的交往中,也使我学到了活生生的工作语言。我对他说,想送点小礼物给他们,问他合适不合适,并问他一共有几位法官。他问我为什么要问“一共有几位法官”,我说,我在准备礼物。他便对我说,你没有必要每个法官都要送,并建议说,上次去他家时送给他的画很好,告别时可以送一幅给利物浦的全体法官,这样他们可以把画放在会议室,每天看到画,就会想起你。我很感谢他的坦诚,于是便请回国的同学在回校时帮我带了过来,并为Ged准备了一份有一百个“福”字的竹简。在“早茶”时我向他们告别,在院的10位法官签名送了我一幅画。我送了他们一幅金山农民画,他们很喜欢。然后我到Ged办公室,拿出了百福竹简,说“福”字在中文里是一个最好的字,倒着挂表示“福到”,他非常感谢,说他会把它和上次我送给他的金山农民画放在一起。

  在我回国的前一个晚上,Ged夫妇专程从Chester开车到利物浦为我送行。饭店由我定,请我吃饭。席间,说起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每年他总会很高兴地接受他曾工作过的律师事务所的邀请,参加一年一度的律师聚餐年会,但相关费用由他个人承担,该所律师代理的案件,他会主动回避。除了年会外,法官不会与律师一起吃饭。法官都很自律,即使是朋友间的聚会,基本上也都是AA制。在法院吃中饭,法官与法院工作人员的用餐场所也是分开的。饭后,我说我来买单,他不肯,说如果在上海的话,由我招待,他们没意见。但服务员小姐还是习惯性地把账单拿给了我,当她看到是Ged付钱时,脸上露出惊异的神色,因为那个时候正值学期结束,中国留学生回国前请导师吃饭告别比较多见,外国人请中国人吃饭的情况比较少见。一共50磅,Ged带的现金正好是50磅,考虑到还要付小费,便拿出信用卡,当我对他说在那家中国餐馆用餐,如现金支付可打九折,也用不着付小费时,他感到很惊异。我悄悄对他说,今天的服务员肯定没想到坐在这里的是两个法官。Ged说是的,他们一般很少出入公共场所,无论八小时内还是八小时外。法官有自己的生活习惯及社交圈,非常注意维护自己的名誉。用他们话讲,名誉是法官的生命,所以他们非常注重自己的生活细节和业外生活。握手告别,在我不经意之间,他的妻子在我脸上给了我一个吻,我茫然不知所措,Ged对我说,这是爱尔兰人传统的告别方式,并说他会很自豪地对他的朋友说,他有个在中国上海当法官的朋友,我说,“你是我在英国最好的朋友”。

  我真的要感谢这位朋友,在他的帮助下,使我能有机会结识了其他法官,结识了法院的工作人员,并在与他们的交流中,对英国基层法院的实际运作有了全面直观的了解,从某种意义上讲,这要比一张法学硕士学位宝贵得多。●

      (作者系市高院执行监督处副处长。本文系《英国强制执行法》后记,限于版面安排,略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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