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2011年,在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的关心支持下,上海律师(大成)合唱团成员共同努力,先后排练并成功演出了许多中外经典合唱曲目,并在市司法局的庆祝建党90周年的红歌赛中荣获第一名及在“阳光.大地”徐汇赛区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
根据合唱团章程和当前需要,我团继续面向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招收新团员,具体招收要求如下:
1、接受已通过全国司法考试的律师或律师助理报名。
2、男律师或律师助理在声乐、乐器、舞蹈、朗诵等方面确有专长、通过考试并经合唱团团委讨论决定择优录取。
3、男声年龄60岁以下。
有意者自即日起至4月20日,可下载、填写《报名表》后通过e-mail网上报名。经初试合格、参加短期声乐培训并考试通过后,报名者将被录取为正式团员,享有团员权利,承担团员义务(参见上海律师合唱团博客《上海律师合唱团守则》:http://shlc2010.blog.163.com/blog/static/14067242720102154756442)。
报名邮箱: jin1wen5@sohu.com(其中1、5是数字)
联系人:成静雯,13901897763(请短信来访)
上海律师(大成)合唱团
201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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